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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6月25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由原来的2025年6月24日止延期至2026年3月24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2026年3月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54,191,086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567,686股的比例为2.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1元/股,最低价为13.64元/股,回购均价为18.48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1,275,293.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基投资”)与吴春艳女士于2024年3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08,968,300股(其中高纪凡转让88,054,971股,盘基投资转让20,913,329股)无限售流通股以20.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吴春艳女士,占签署协议当日公司总股本的5.0000%。盘基投资为高纪凡100%控制的企业,高纪凡先生与吴春艳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因高纪凡先生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对外转让及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于2024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6月24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3月23日数据。

  2、公司于2023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7日开始转股,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188,336,614股,转股部分体现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54,191,086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并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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