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636,582.4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9,179,949.2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41,030,04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869,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39,160,609.00元(含税)。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99,922,988.2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故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9,083,597.24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59,990,496.7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9,151,105.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4.2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869,4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636,582.43元,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39,083,597.2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13%,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
公司属于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目前,我国电生理和血管医疗器械现已进入自主创新的快速发展时期,在部分相关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和国产替代,但由于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技术壁垒高,除冠脉介入器械市场已基本完成国产替代外,其他介入类高值耗材仍以进口产品为主。为进一步缩小与外资厂家的差距,国产厂家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生理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产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品种品类齐全、规模领先、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部分核心产品可与国外品牌有效竞争,助力国产替代。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综合竞争力,缩小与国际头部企业的差距。
(三)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3,927,321.0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8%。实现营业利润944,558,555.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636,582.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1%。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保持正向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持续产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分别为23,791.56万元及29,053.91万元及36,480.1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4.42%、14.06%及14.12%。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高额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同时,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加强市场拓展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
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从而保障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四)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5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支持公司日常经营、研发项目推进、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泰医疗”)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内部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薪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涉及全体委员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月度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实行双重维度联动核算,按年度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若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或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过错的,当期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并对该行为发生期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索扣回。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戴振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戴振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改聘事项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骏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曾参与多家生物医药行业首发上市审计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拟任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婵玉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欣欣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医药等。
2、 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6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为公司连续提供13年审计服务,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
至2026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证券事务部。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951506
传真:0755-26030108
电子邮箱:ir@aptmed.com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
(二) 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1、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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