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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2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智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24.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8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24日(T-3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39.19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5.31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5.31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2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5.31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6年3月24日14:53:22:394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1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13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9,7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0,936,810万股的1.003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泰海通君享创业板三瑞智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以及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享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3月2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3月3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3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6年3月26日(T-1日)公告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6年3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2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6年3月24日(T-3日),《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3月24日(T-3日)。

  注1:2024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2:计算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市盈率>100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注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24.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8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24日(T-3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39.19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三瑞智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领先的技术水平及研发实力

  公司依托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及持续高强度投入,突破动力系统集成化、高效率、高可靠、轻量化及高精度技术瓶颈。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积淀,形成覆盖硬件设计、软件开发、算法升级、生产工艺及测试验证等各环节,包括一体化动力模块集成技术、电磁设计及优化技术、热管理效率优化技术、FOC矢量控制技术、轻质高强复合材料工艺技术、高精度伺服控制技术等在内的13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公司深厚的核心技术积累为公司构建起持续领先的行业竞争优势提供了关键支撑。

  公司取得了丰富的研发技术成果,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境内专利368项(包括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149项)、境外发明专利4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26项,相关专利与著作权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作为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领域领军企业,参与编写了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中的“电动飞机动力装置补充要求”部分。凭借自主可控技术体系与系统级产品创新能力,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权威认证,并连续多年荣获“全球无人系统行业金翼奖”、“第五届世界无人机大会—创新产品奖”、“第六届世界无人机大会—小巨人奖”等多项行业内荣誉奖项。

  2)广泛的客户基础及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公司长期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开发与营销策略,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技术服务,成功将产品推广至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每年为约1,800家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在无人机动力系统和机器人动力系统领域方面,公司与众多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通过不同的渠道网络,并依托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发行人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体。根据德国无人机市场研究机构Drone Industry Insights于2023年11月发布的《Drone Manufacturers Ranking 2023》报告,全球排名靠前的23家无人机制造商中,19家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根据瑞典行业咨询机构Berg Insight于2025年4月发布的《Connected Commercial Drones》报告,全球45家领先的工业级无人机厂商中,30家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发行人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3)多元化的产品矩阵

  在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领域,公司拥有包含电机、电子调速器、螺旋桨、一体化动力系统全品类的60余个系列400余款产品,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工业巡检、测绘地理信息、快递物流、应急救援、安防监控、航模运动、FPV竞速、航拍娱乐、灯光秀表演等领域,产品性能参数涵盖范围广,可支持无人机应对极寒、高海拔、沙漠、强风等多种复杂、极端的作业环境;在机器人动力系统领域,公司拥有10余个系列70余款产品,终端应用于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外骨骼及穿戴设备等各类机器人形态,为机器人提供精准、高效的动力输出。此外,在保持现有产品优势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eVTOL相关产品,不断拓展业务边界,已经成为国内产品线最丰富、业务布局最完善的专业无人机动力系统厂商之一。公司战略性的多领域布局和多元化的产品矩阵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公司重要的市场竞争优势。

  4)可靠的产品质量

  公司经历十余年的发展,在产品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先后通过了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公司产品已通过欧盟CE认证、美国UL认证等在内的多项认证,具备在国际市场销售无人机动力系统产品的资格和能力。公司将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采购管理、物料管理、工作环境管理、生产管理等多个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最大程度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并依靠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与客户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信任关系,树立起了高质量、值得信赖的高端无人机动力系统品牌形象,获得了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粘性和广泛认可

  5)极强的定制化开发能力

  无人机及机器人应用领域广泛,动力系统作为核心部件需高度适配场景和工况,动力系统行业的定制化程度较高。经过十余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构建起融合跨行业设计制造数据的工程数据库及模块化开发体系,能够实现精准解析客户需求并快速响应。依托持续迭代的创新能力,公司紧密追踪前沿技术趋势,可高效完成动力系统的性能优化、结构适配及外形定制等,在严控交付周期前提下满足客户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构建起从需求分析到方案设计再到产品交付的完整服务体系,具有行业领先的定制化开发能力。

  6)柔性化的制造能力及敏捷的交付体系

  公司已建成10条产线,拥有年产185万台电机、50万台电子调速器、20万支碳纤桨的大规模生产能力,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民用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生产厂商之一。凭借显著的规模优势,公司不仅有效降低了产品单位成本,还增强了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

  公司产品通常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等特点,需频繁调整参数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为此,公司构建了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并提升了关键工序的管理与硬件设施,实现了生产线的柔性化配置以及生产组织模式。软硬件的深度融合,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众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全面满足产品多样性要求。公司的大规模柔性化生产体系,确保了高效的交付效率和卓越的定制化生产水平。同时,公司柔性化生产的灵活性可以高效、及时、准确地满足客户大规模、多样化的交付需求。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0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9,726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8.04%;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734,84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8.15%,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192.23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76,888.29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4.68元/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8,744.6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9,713.5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9,031.12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25.0175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24.68元/股和4,001.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98,744.6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9,713.5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9,031.12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三瑞智能首次公开发行4,0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三瑞智能”,股票代码为“301696”,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4,001.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享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60.6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0.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200.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3月24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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