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亿新能源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与福建华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新能源”)签署了《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D、E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标段一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73,999.14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为该项目提供的10台18-25MW级风机基础,具有适配超大功率机组、适应深远海复杂海况与强台风环境、一体化EPC实施、试验场定制化设计、技术自主可控等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福建华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港前路1号口岸服务中心2楼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阮存钦
主要股东: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量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持有华亿新能源47%股权,华电新能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华亿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新能、华亿新能源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华亿新能源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为风机基础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包含10台18-25MW(暂定218MW)级风机基础及其附件。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D、E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标段一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总合同金额为73,999.14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公司责任分工对应的合同金额为69,299.14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技术服务费、其他工程价款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保金等。
履行期限: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7月1日起24个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工作时间为准。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工程质量违约、工期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发包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系国内首个国家级大水深、离岸远、大兆瓦海上风机试验风场,对验证18–25MW级超大功率风机工程化应用、突破深远海及强台风海域关键技术、推动我国海上风电装备大型化与国产化升级、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与技术支撑意义。公司本次承担该项目风机基础设计、供货与安装任务,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深远海超大机组基础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拓展高端海上风电市场,增强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此前与华电新能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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