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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的通知,柳钢集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3月25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截至目前,柳钢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910,963,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4%。柳钢集团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内,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柳钢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须获得相关部门同意,最终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换股等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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