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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2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方、赵大勇、周睿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025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5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罗志刚、牛晓锋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岗位职责以及同行业的薪酬水平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来确定。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1,074,183.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628,901.18元,每股收益0.2372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9,223,761,776.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350,054,961.75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92.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50亿元,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4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6%。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3、费用情况

  单位:元

  

  4、现金流量

  单位: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1.93%,主要是肝素粗品采购量同比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38.52%,主要是本期进行银行理财产品交易频次增加、赎回理财产品发生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41.13%,主要是银行借款和米度融资同比减少综合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4.12%,主要是银行借款、米度融资和派发红利同比减少综合所致。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6]审字第4310000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628,901.18元,提取盈余公积38,166,690.73元,派发现金红利24,737,871.1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63,506,842.54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96,231,181.84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54,444,604.89元,提取盈余公积38,166,690.73元,派发现金红利24,737,871.1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92,669,609.0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4,209,652.10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4,595,70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5,967,656.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1,430,263,525.44元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35,009,775.9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欣科医药有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烟台蓝纳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米度(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7.3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74.7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采购、资产、销售、生产、储运、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财务管理、合同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以税前利润的10%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当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但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20%时为重要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20%时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控制环境无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以税前利润的10%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当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但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20%时为重要缺陷。当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20%时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生产故障造成停产3天及以上。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由守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763.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637.37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6,401.21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9.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23.4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含本公司),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9,650万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联营/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情况

  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6年度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6年度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87.16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

  2、为联营/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齐康原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康原”)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按照持有齐康原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齐康原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罗志刚先生和牛晓锋先生为齐康原的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齐康原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为齐康原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审批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志刚先生和牛晓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在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被担保方所列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担保额度预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1公司控股子公司米度(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租赁协议提供担保75万美元,美元汇率按照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0288元人民币计算

  注: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2、“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2025年12月31日净资产比例”中“担保额度”指“本次新增后的担保额度”。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详见附表1,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2。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协商融资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和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为联营/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287.16万元,其中公司下属公司米度(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租赁协议提供担保752万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重庆东诚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760万元,均已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上述合计担保额度102,287.16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2美元汇率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0288元人民币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2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注 1:上述被担保方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注 2:经查询,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表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本方案生效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议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议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2026年1月1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罗志刚先生、财务负责人朱春萍女士、独立董事赵大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7:00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方先生、赵大勇先生和周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方先生、赵大勇先生和周睿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2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经过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李方、赵大勇、周睿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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