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人民币7,560万元,借款资金专门用于公司有关项目生产经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建材集团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中国建材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将以对公司的上述债权向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投资”)进行增资,公司在原合同项下所形成的7,560万元债务的债权方由中国建材集团变更为中联投资,公司拟与中联投资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协议》。
中联投资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联投资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雨
5、注册资本:298,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4年7月17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投资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69亿元,净利润为-1.7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联投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1.39亿元。中联投资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9.09亿元,净利润为5.01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联投资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1.41亿元。
经查询,中联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75,600,000.00元。
(三)借款用途
此项资金专门用于乙方有关项目生产经营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借款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宣布借款到期。借款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一年。
(五)借款利率
1.95%,乙方应于每年年末向甲方结清当期已实际计提的利息;若计息期间不足一年,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补充公司有关项目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2026年初至今公司未与中联投资发生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1,840,796 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490,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735,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0,674,921.6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5,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490,000,000.00元,收回本金735,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40,674,921.6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40,674,921.6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040,674,921.6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99,132,177.69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97,688,635.82元,本报告期为1,443,541.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0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4月1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及“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仅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24,600万元(含24,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490,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1,353,819.18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0.00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于2024年3月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加速推进“一体两翼,全球布局”发展战略落地
公司持续聚焦石膏板、防水材料和涂料三大产品体系,进一步推进发展战略落地,完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的年产4,0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已投入运营,有序推进山东泰安石膏纤维板生产线项目、浙江宁波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安徽滁州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防水砂浆生产线、安徽安庆工业涂料生产基地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并购安徽皇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并加强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夯实石膏板、防水、涂料业务区域布局与市场竞争力。实施“公装到家装、城市到县乡、基材到面材、产品到服务”四个转变,持续推进石膏板业务协同,加强石膏板与防水、涂料业务的联动,强化内部资源协同与价值共享,加快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
二、科技创新,点燃高质量发展强引擎
本集团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金额超过10亿元。公司加强科技平台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顺利通过复评,2025年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部级创新平台4个、高新技术企业3家。实施科研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功能性石膏板、低碳智能数字化“六零工厂”建设、高性能防水材料、特殊功能涂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与产品升级深度融合。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5,322件,发明专利占比超过33%,持续以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品质与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成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及1位董事的调整,聘任1位副总经理;2025年6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持续夯实规范运作基础。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专业机构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会行权提供便利,畅通沟通渠道,切实增强投资者话语权与获得感;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稳健、运行规范。
四、完善信披,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本集团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机制,构建多元化沟通体系。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常态化、多层次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披露生产线建设、融资进展、业务布局等与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五、稳健经营,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
本集团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理念,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638.03万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702,236,0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6,603.17万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2%。
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得到切实实施。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根据投资者的反馈调整实施进度。
2025年度,公司积极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的落地实施,保持了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卢新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卢新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辞职后,卢新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卢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卢新华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目前任期已满,其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新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卢新华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的发展战略、改革发展、规范治理、合规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卢新华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冯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冯玮先生获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玮先生简历
冯玮,男,1968年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冯先生自2023年10月至2026年2月任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注: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26日公司分别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6-7项提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4月2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平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bnbm@bnbm.com.cn
6.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7.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6”,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1.在提案1至提案10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02,236,04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以“绿色科技 品质生活”为使命,推进建筑、城市、人居环境的绿色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建筑节能和装配式建筑,从原料、生产、产品、建造、应用、回收等环节打造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产业链。实施“一体两翼、全球布局”发展战略,做强做优做大石膏板和石膏板+业务,加快做强做大防水、涂料业务,布局新兴国际市场,加速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
(二)行业发展趋势
本集团石膏板广泛应用在写字楼、酒店、宾馆、体育场馆、工业厂房以及住宅等商业和公共建筑领域各种建筑物的建造和装修。2005年以来,在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指导下,有关建筑节能、发展环境友好型产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了国内石膏板行业的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石膏板市场平稳发展,但相对于成熟的美国、欧洲等市场,甚至是世界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我国现阶段,商业和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领域为石膏板主要消费市场(占比约65%),石膏板在住宅领域应用还处于推广发展阶段(占比约35%)。我国石膏板约70%集中于吊顶领域,于隔墙领域应用尚少,而参照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石膏板有约80%应用于墙体建设。随着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贯彻实施和装配化产业发展,我国石膏板在隔墙领域应用将有广阔提升空间。未来石膏板从商业和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向住宅装饰装修领域的推广、从吊顶装饰向隔墙装饰应用的推广,将推动石膏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相对于传统建筑材料,石膏板具有节能环保、耐火、隔声、轻质及经济等优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代替传统材料,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耕地、节约资源。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节能环保意识的加强以及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建筑改造翻新、二次装修对石膏板的使用比例将不断提高。
目前本集团石膏板产品市场份额在国内石膏板行业排名第一。多年以来,本集团作为国内新型建材行业的领军企业,在品牌、质量、技术、规模和效益等方面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公司石膏板产品以销定产,主要采用渠道销售模式,营销网络现已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及发达地区县乡城市。通过密集的经销商销售网络和扁平化的管理,并开展与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和家装公司的全方位深度合作,实现了对市场的全面覆盖,公司旗下“龙牌”“泰山”“梦牌”等石膏板可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系统配套能力强,可提供全系列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本集团防水产品涵盖自粘类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辅材等五大类百余项产品系列,一站式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筑、交通工程、住宅商业地产、工业建筑、城市更新及修缮、民用建材等领域。2025年,国内建筑防水行业总体规模呈下降趋势,行业需求呈现结构性变化,市场动能从“增量扩张”全面转向“存量优化”。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及《建筑防水卷材安全和通用技术规范》(GB 45320-2025)等强制性新规相继实施,促进防水材料行业低端产能的加速出清,推动行业质量与环保标准双升级。头部企业战略聚焦“建筑修缮”与“城市更新”领域,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贯彻绿色低碳与智能制造理念,持续推动业务结构向高韧性、精细化与高质量发展转型。
本集团涂料业务涵盖内外墙建筑涂料、工业涂料、艺术涂料、地坪材料、石艺漆、树脂、装修辅料、油墨和涂装服务等领域,致力于在多个细分赛道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涂料系统解决方案。目前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在建筑装饰涂料、家具涂料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2025年,中国涂料行业整体运行承压。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全国涂料总产量为3460.2万吨,同比下降7.1%;主营业务收入为3881.5亿元,同比下降3.9%;利润总额为292.5亿元,同比增长11.5%。建筑涂料市场需求偏弱,市场需求进一步向存量房翻新、城市更新及功能型、环保型产品方向转移。工业涂料方面,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轨道交通、船舶海工、风电光伏等下游领域带动下,汽车涂料、零部件涂料、粉末涂料及重防腐等细分市场保持一定支撑作用。整体看,行业绿色化、高性能化发展趋势持续推进,市场资源继续向具备研发、制造、品牌、渠道和综合服务能力优势的企业集中。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业绩情况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资、外资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泰山已与多区合并诉讼案中多数原告达成和解。在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的集体和解中,共有90户原告选择了退出和解。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选择退出和解的原告的诉讼均已终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9日、2014年8月21日、2015年2月14日、2015年3月14日、2017年6月23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8月23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9日、2020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诉讼相关公告以及历次定期报告。除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外,仅有一起案件仍在进行。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对于该等案件,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上述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