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管理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审计费用同2024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6年度财务审计(含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综合考虑2025年授信总额及2026年资金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本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所属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各融资主体的董事长及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每一笔授信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的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并办理具体的发行事宜。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1511号),经审计的2025年度嘉宝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405,453,740.24元,与2024年度嘉宝莉集团的税后净利润335,663,063.69元加总合计为741,116,803.93元,与2024-2025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8.75亿元的业绩承诺金额相差133,883,196.07元,嘉宝莉未完成2024-2025年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约定,原始股东应向嘉宝莉进行业绩补偿。其中2024年已补偿77,336,936.31元,此次经测算并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额为56,546,259.76元。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制度》。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6,981,045.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02,441,770.92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461,424,283.33元,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57,998,533.03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702,236,0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66,031,688.77元。
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66,031,688.77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66,031,688.7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4,038,195,020.17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2025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0.21亿元、43.83亿元,均低于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俊,中国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从事证券工作2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志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审计费用同2024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6年财务审计(含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6年度财务审计(含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采购、销售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1.75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91亿元。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2、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及下属企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育先
注册资本:1,713,614.62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建材集团的总资产为72,487,520.25万元,净资产为24,246,472.19万元;2025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22,039,325.51万元,净利润为831,283.53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水泥)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晓萌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水泥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青山村柯道化小区35号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参股子公司。
(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碳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选强
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碳排放权交易、自愿碳交易、能源交易等能效市场产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发布服务;自愿减排项目综合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综合服务;节能减排相关技术转让服务;碳市场投融资综合服务;碳金融产品开发及销售;碳交易相关咨询和培训;对外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大厦17层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四)盘锦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水泥)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福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熟料、矿渣、矿渣粉、(粗)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大洼县新兴镇王家村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苏州国建慧投矿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建慧投)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秋来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材料(不含化学品、不含精炼石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苏州高新区安杨路169号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参股子公司。
(六)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理工光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江山
注册资本:12,094.674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武汉理工光科的总资产为181,649.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9,775.57万元;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16,997.78万元,净利润为1,610.8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参股公司。
(七)浙江北新联合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联合木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新联合木业的总资产为2,404.20万元,净资产为2,211.89万元;2025年1-12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736.14万元,净利润为124.9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股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见“一、(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需要,与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适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果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气提高了相关资产的使用效率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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