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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62,953.04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2,242.67 万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376,289,913.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91,768.87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9.51%。

  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 2025年9月26日派发2025年上半年度现金红利3,010,319.30元(含税)。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02,088.1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3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 2026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6半年度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 2026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46.15万元,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62,953.04万元,2025年度合计应派发现金红利790.21万元(含税,包括2025年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01.0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36%。

  近年来公司应收账款、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项目点多面广、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比例的现金股利分红方案。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内部筹资的方式,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3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3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63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372.94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89,627.06 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32,456,330.19元后的643,181,669.81元已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2年11月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董事会应于每半年末和年度末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4年10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完成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高铁电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3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6月28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之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2,366.52万元调整为1,847.5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0,031.40万元调整为1,133.40万元,减少募集资金投入8,898.00万元;

  2)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5,715.69万元调整为34,613.69万元,增加募集资金投入8,898.00万元。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3,506.49万元调整为10,956.1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0,956.12万元保持不变。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营业收入口径统计。

  【注3】:“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分两部分实施,由母公司实施的“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由子公司保德利公司实施的“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3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

  【注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战略与ESG委员会_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年/次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科技伦理、反不正当竞争6个议题识别为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7,185.57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齐,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和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齐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和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齐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拟收取审计费用共计 6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2 万元,较上一期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相关资料,并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6 年度审计需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2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独立性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分别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岳惠杰、贺毅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及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5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3.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7-9-12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注册资本:2457092.9283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

  业务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总资产人民币23,996.7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5,308.58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7,760.5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92.18亿元。

  (二)与关联人的关联关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与公司受同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条规定的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人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关联人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及其它事项(在建工程、租赁)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高铁电气(及其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4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5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49.48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期计提193.6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258.27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2.41万元。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原值较期初上升7.39%。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358.96万元;公司本期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金额计提-18.44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40.5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79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790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铁电气”)核心技术人员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临近法定退休年龄,核心技术人员张旭峰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均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后,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 公司与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经公司研究决定,新增认定闫军芳女士、邓相龙先生、张鹏飞先生、闫涛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以便进一步强化核心研发团队力量。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周琳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10月至2016年4月,历任宝鸡器材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2016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任高铁电气联合实验室常务副主任;2020年4月至2024年8月,任高铁电气副总工程师兼联合实验室主任,2024年8月至今在高铁电气科技创新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赵金凤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10月至2018年3月,历任宝鸡器材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中心总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24年8月,任高铁电气研究中心总工程师,2024年8月至今在高铁电气科技创新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金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旭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10月至2018年3月,历任宝鸡器材五分厂车间副主任、金台分厂技术部部长、国铁分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20年3月,历任高铁电气国铁分公司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部长兼检验试验中心主任;2020年3月至2023年8月,历任高铁电气技术管理部部长、技术应用中心主任;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任高铁电气技术管理部部长。2024年8月至今在高铁电气科技创新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部分研发项目和公司专利研发工作,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禁止情况

  公司与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均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周琳先生、赵金凤女士、张旭峰先生存在违反保密条款及竞业禁止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况。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为匹配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核心研发团队力量,公司综合评估研发人员的任职资历、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知识产权贡献、科研成果转化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多方面因素,经研究决定,新增认定闫军芳女士、邓相龙先生、张鹏飞先生、闫涛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闫军芳女士简历

  闫军芳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宝鸡器材厂试制车间见习生、车工;1999年10月至2007年11月,历任宝鸡器材厂技术发展部工艺员、工艺所所长;2007年11月至2016年11月,在保德利公司任技术部部长;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保德利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部副部长;2020年6月至2023年7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部长;2023年8月至今,任高铁电气副总经理。累计申报专利 33 项,在国家、省级专业刊物及学术会议上累计发表论文 6 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军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邓相龙先生简历

  邓相龙先生,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20年6月,历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金台分厂见习生、客专技术部助理工程师、供电设备技术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2020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高铁电气研究中心副主任;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高铁电气研究中心主任;2024年9月至今,任高铁电气科技创新部部长。累计申报专利106项。在国家、省级专业刊物及学术会议上累计发表论文4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相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鹏飞先生简历

  张鹏飞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宝鸡器材厂金台分厂机加车间见习生、助理工程师;2013年1月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副经理(挂职);2015年1月任宝鸡器材有限公司供电设备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师;2020年7月任高铁电气技术应用中心副主任;2024年9月至今,任高铁电气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部副经理。累计申报专利37项,在国家、省级专业刊物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7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闫涛先生简历

  闫涛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3年4月,历任宝鸡器材厂金台分厂见习生、研发中心助理工程师、客专技术部助理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客专技术部副部长、供电设备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应用所所长;2017年9月至今,到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保德利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累计申报专利 45 项,在国家、省级专业刊物及学术会议上累计发表论文13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和人才梯队的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与发展,已构建起较为科学完整的研发管理体系,现有研发人员结构完整,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分工明确,运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技术研发与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稳步推进,日常经营秩序井然,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保障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技术研发实力与人才梯队建设,公司通过科研项目分红等多种举措,提升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骨干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与凝聚力。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优化人才激励措施、强化高端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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