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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普源精电”)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3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16,83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83,000.0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6,207.57元(已扣除券商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60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9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08865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 BHD. 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 BHD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长期未使用,处于久悬状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重新激活该账户使用。

  注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NRA7505202002196(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6,408.31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4.50万元。

  注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NRA86030000126023(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1,319.19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0.93万元。

  注4: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495(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94,380.29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66.34万元。

  注5: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473(马币账户)账户余额马币731,808.83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26.74万元。

  注6: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519(美元账户)账户余额美元24,986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7.56万元。

  注7: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484(马币账户)账户余额马币115,136.26元,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19.94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度,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6,405,260.03元。

  2025年度,公司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2,241,214.10元。

  2025年度,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3,236,743.8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691,606,944.44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 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59,727,846.66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3、202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7,4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截至2026年3月2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1.5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

  公司拟定将“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50.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通过公司自有房产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综合区04PD-0107单元,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进行调整,调减127.75万元租赁费用,调增127.75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厂房变更为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8,500.54万元调整至11,436.5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8,000.00万元调整为10,936.00万元,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1月调整至2025年11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投资金额为7,064.00万元。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在境外当地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普源精电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普源精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83,759.57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628,307.62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3,874,417 股, 扣除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520,00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354,4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341,7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7,341,766.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024,603.6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7,366,370.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6.3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341,766.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84%。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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