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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董事会、总裁办公会、ESG工作小组__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年度。公司建立董事会-总裁办公会-ESG工作小组三级ESG信息报告与管理机制。董事会:负责审批年度ESG报告、董事会声明、风险评估结果、目标规划等重大ESG事项。总裁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审批管理指标、议题双重重要性及气候变化重要风险机遇等。ESG工作小组:负责执行具体ESG管理工作,ESG信息汇总与日常运营。_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规定》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有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利益相关方沟通。

  (1)科技伦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和天然气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不涉及生物技术、医药研发等存在显著科技伦理风险的研发活动。因此“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报告中未对该议题进行单独披露。

  (2)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因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适用,报告中未对该议题进行单独披露。

  (3)利益相关方沟通:公司未将利益相关方沟通纳入重要议题,但在报告正文“可持续发展管理”章节下披露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沟通方式及回应情况,相关披露内容符合《14号指引》关于重要议题披露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国际LNG采购等业务造成的汇兑风险,但同时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国际LNG采购等业务造成的汇兑风险,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国际LNG采购业务的汇率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适时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实现成本锁定、降低风险的效果。公司下属子公司将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76亿美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0.1056亿美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期货、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 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或其转授权人士)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具体实施已审批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宜。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结算现金流的义务。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一定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将严格匹配敞口金额开展套期保值并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为避免履约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

  3.为避免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机为目的,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79,557,768.17元;2025年度,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26,333,548.2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以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512,693,07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2,538,614.60元(含税)。在前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权益实施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9.42%。2025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182,67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595,799,887.51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46,595,478.8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549,204,408.7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744,704.04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4,545,055,183.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809266_A01 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本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本公司制定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于2021年1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一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一永清段)”由本公司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实施,于2022年1月,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德证券及曹妃甸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曹妃甸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全部终止,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毕,具体账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注1: 唐山 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已于2025年4月1日公告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2: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已于2025年3月11日公告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3: 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于2024年8月20日公告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85,600,000.00元及前期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49,225.23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809266_A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1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1月1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比较各投资产品收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方式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比较各投资产品收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方式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比较各投资产品收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人民币5,039,000,000.00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人民币5,039,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分行100845389574)销户时,节余利息 195.07元转至曹妃甸公司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分行101924792692)。

  2025年3月,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4,129.40元转至曹妃甸公司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分行101924792692)。

  截至2025年4月1日,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以增加资本金的形式注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以增加资本金和提供有息借款的形式用于曹妃甸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变更,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和其投资总额的变更情况

  于2022年2月2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5920_A02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募集资金净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注 2: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本公司使用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注 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2025年相关项目投入运行后实现的净利润/净亏损。

  注 4:唐山 LNG 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及(宝坻—永清段)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中规定的中东部价区运价率 0.2783 元/千立方米·公里(含税),2025 年管道运输价格较 2024 年下降,并且目前正处于市场培育期,因此本年未实现盈利。

  注 5: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项目,其中第一阶段已完工投入使用,第二阶段中9#、10#、15#、16#储罐工程主体罐装设备已完工,剩余配套工艺设施尚未完工,截至2025年末未能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按照目前工程进度预计将于2026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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