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把握OLED显示行业持续增长的市场机遇,满足公司OLED升华前材料产品在产能、专业生产设备上的配套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依托成熟的研发技术体系、专业的管理团队,以及现有厂房、配套资源等基础,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深化公司在相关板块的业务布局,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同时募投项目结合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于2026年4月13日14:30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
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2进行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经公司同意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8日9:00-11:30,14:00-16:0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8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8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联系电话:029-68669091
电子邮箱:securities@xarlm.com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拟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与公司业务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拟增加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2026年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对外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向关联方购买产品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公司采购总额。
2、公司本次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业务为新业务事项,尚未发生交易,因此上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
3、本年年初至披露日,虽然公司与关联方出光电子存在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但是已发生的交易为公司向出光电子销售产品,与本次新增的业务类别不相同,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关联人发生同类业务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光电子”)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科新路8号附20号
5、法定代表人:中岛光茂
6、注册资本:10,662.5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OLED等平板显示屏材料、电子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测试、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售后服务;提供分拨、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加工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以及区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相关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务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出光电子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师成都报(审)字(26)第P000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上表数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持有出光电子20%股权,并向出光电子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出光电子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就本次增加的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收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签订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本次增加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关联方保持业务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实施主体: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海泰”)
● 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以及配套生产所需的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建设,预计整体建设周期为9个月。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786,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人民币151,750,132.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4,035,867.24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且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66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本次拟使用的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液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2025年6月30日,液晶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为14,745.47万元(包含待支付的合同尾款689.97万元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此次拟将液晶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四、本次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把握OLED显示行业持续增长的市场机遇,满足公司OLED升华前材料产品在产能、专业生产设备上的配套需求,持续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依托成熟的研发技术体系、专业的管理团队,以及现有厂房、配套资源等基础,拟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蒲城海泰,蒲城海泰工厂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依托蒲城海泰已建成的311#车间开展建设,该车间已完成房屋主体、墙面屋面等建筑及装饰工程施工。本项目拟结合车间布局使用其中部分场地,311#车间总占地面积1,648.32㎡,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18.08㎡。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8,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涵盖设备购置与安装,以及配套生产所需的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后将用于OLED升华前材料的生产。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液晶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8号
4、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以及配套生产所需的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建设,预计整体建设周期为9个月。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8,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已终止的液晶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6、项目投资估算构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8,000.00万元,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投资金额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
(三)项目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OLED产业前景广阔,公司需提前进行产能规划,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最早实现OLED升华前材料规模化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已与全球领先OLED终端材料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全球OLED显示材料供应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拓展,全球OLED产业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据Omdia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OLED材料市场规模已从2022年的15.51亿美元增长至21.54亿美元,预计2029年将进一步攀升至35.19亿美元,市场需求增长潜力显著。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现有产线的产能规模已难以匹配业务发展步伐,作为国内OLED升华前材料领域的头部企业,公司需提前进行产能规划与布局,以此更好地把握OLED行业发展机遇,高效满足核心客户的采购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筑牢产能根基,进一步落实公司在高端光电材料领域的发展战略。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OLED显示材料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从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培育、创新体系建设等多方面为OLED显示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些国家政策文件从产业定位、技术攻关、市场培育等方面为OLED显示行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有力支撑,对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也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本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备坚实的政策支撑基础。
(2)下游行业的发展为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作为新型显示技术,OLED显示凭借自发光、高对比度、轻薄柔性等核心优势,近年来商业化进程持续加速,市场规模与应用渗透均呈现增长态势,已成为显示产业升级的核心驱动力之一。从细分应用领域来看,小尺寸市场保持强劲增长,根据Omdia数据,2025年OLED手机面板出货量已突破8亿片,较2023年实现大幅增长,成为拉动小尺寸OLED需求的核心引擎;同时,智能手表、平板等可穿戴与移动终端领域的OLED面板出货量也稳步提升,进一步丰富了小尺寸应用生态。中大尺寸应用领域,2025年OLED电视面板出货量从2023年的529万片增长至686万片,在高端电视市场的占比持续提升,逐步替代传统LCD成为高端市场主流选择;车用显示领域,随着汽车智能化与高端化发展,OLED在车载仪表、中控屏、副驾屏等场景中快速替代LCD,预计到2029年将增至1,036万块。此外,全球IT产品OLED线产能的基板面积同样保持高速增长。
OLED显示未来市场空间与应用场景仍将持续拓展,因此,下游行业蓬勃发展的趋势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3)稳定的客户资源有利于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在OLED材料领域,公司已与包括Dupont、Merck、Idemitsu、Doosan、SFC、LG化学等在内的全球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这些客户的战略供应商或重要供应商,在其供应链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公司的核心客户均是业内顶尖的代表企业,均有严格和完备的供应商认证和考核体系,一旦进入供应商体系一般不会轻易发生变更,因此公司拥有充足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障。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深化公司在相关板块的业务布局,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同时募投项目结合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五)主要风险分析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若未能顺利通过股东会审议,将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面临建设搁置、产能扩产计划延后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下游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不能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和质量稳定性,未能与主要客户保持持续稳定合作且市场开拓不力,公司可能面临项目产能过剩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显示技术领域技术更新速度快,其他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可能对OLED显示技术形成替代,同时OLED材料自身也在不断升级,如更高发光效率、更长寿命、更低成本的新材料持续涌现。若公司未能及时跟进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投入研发并优化产品,项目产品可能面临技术落后、市场需求萎缩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液晶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和蒲城海泰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联新材本次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即蒲城海泰高性能光电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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