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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 股份过户完成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于2026年3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过户数量合计为5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系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的一部分,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的相关事项尚在办理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本次交易已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4日及后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旭东、陈兴方、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徐旭东先生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系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的一部分,根据《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相关约定,徐旭东先生尚需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尚需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上述事项正在办理中。

  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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