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解除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沪银最保字第731371250106号】,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澳营销”)承担最高限额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012025ZM(KJ)23】,为锐澳营销承担最高限额为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2025年9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百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040)。
(二)解除担保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终止协议》【编号:(2025)沪银最保字第731371250106号-001】,原《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沪银最保字第731371250106号】终止,公司对锐澳营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已解除。
2.近日,公司接到锐澳营销、中行自贸试验区分行通知,锐澳营销已足额偿还全部本息,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012025ZM(KJ)23】相关条款,公司对锐澳营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已解除。
二、新增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锐澳营销因业务开展需要,与中行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鉴于上述情形,公司与中行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012026ZM(KJ)05】,为锐澳营销承担最高限额为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锐澳营销因业务开展需要,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宝山支行”)签署《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鉴于上述情形,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宝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31065264070282),为锐澳营销承担最高限额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经2025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19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总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锐澳营销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晓东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马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克斯酒业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880,377,131.56元,总负债868,818,447.49元, 净资产11,558,684.07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4,042,392.23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锐澳营销向中行自贸试验区分行提供担保
(1)担保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担保额度:本金余额壹亿肆仟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锐澳营销向上海农商银行宝山支行提供担保
(1)担保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4)担保额度:本金金额壹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7)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2%;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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