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郜洪青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少娟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晓冰先生;独立董事于长顺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z0BdCn4I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保密部
电话:020-38031687
邮箱:hdbp@hdb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59,885,063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以及能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矿山基建剥离、矿井建设、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以及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生产及销售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同时开展防务装备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导弹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弹药等;并从事硝酸铵、化肥尿素及三聚氰胺等能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雪峰科技控股权并购后,主营业务新增了硝酸铵、尿素、三聚氰胺、硝基复合肥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LNG产品和天然气管输服务。
一、矿服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矿山工程服务作为公司传统业务之一,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专注于大中型露天矿山、地下矿山以及混装一体化三大核心业务,围绕国际化、智能化、设计一体化、采选一体化、资源开发五大战略方向,为全球矿山客户提供矿业一体化方案解决服务。公司矿山工程服务主要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为客户提供采矿服务,部分施工领域采用专业分包模式,构建“民爆生产-爆破服务-矿服总包”全链条服务模式,业务涵盖地质勘探、方案设计与优化、矿山建设、采矿、选矿、环境治理及矿山整体运营管理等服务,同时提供混装炸药、新能源装备、矿业开发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与优化等增值服务。近年来,公司专业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深耕露采、地采、混装“三大业务”,并率先打造全产业链智能矿山建设。智能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现代信息、自动控制、可视化和虚拟现实技术,是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大趋势,对确保矿山实现本质安全、资源节约、高效绿色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市场、稳步拓展海外业务,运营海内外在建矿山逾百座,服务矿山涵盖黑色、有色、建材、新能源、化工等,施工遍布新疆、西藏、内蒙等国内重点区域,以及海外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矿服业务规模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全球运营在建矿山逾百家,覆盖黑色、有色、煤炭、建材、新能源、化工等矿种,年露天采剥总量超40亿吨,年地下开采矿石总量超6000万吨。2025年度,公司矿服板块实现营收144.37亿元,连续两年规模超百亿,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同比增长33.54%。
公司在矿服领域深耕多年,持续构建差异化竞争能力。在特大型露天矿开采、深井施工、混装一体化、高原采矿、火区治理等方向形成核心技术能力,混装产能提升至40.55万吨,进一步巩固矿服民爆一体化服务优势。公司秉承“大客户、大项目”战略,重点区域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在手矿服业务订单逾380亿元,新签订单稳中有增。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率先打造全产业链智能矿山,并积极延伸产业链,提升矿山设计、选矿等业务能力,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矿山一体化服务方案。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塞尔维亚为海外矿服基地,聚焦南美、非洲等富矿带区域市场,持续加大海外市场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坦桑尼亚、阿曼、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哥伦比亚、秘鲁、圭亚那、刚果(金)、刚果(布)、塞拉利昂、老挝等国家承接多个矿服项目。随着国际化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在人才培养与储备、合规体系建设、属地化管理等方面仍面临一定挑战。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矿服业务坚持以技术为核心,提供安全、优质、一体化服务,以市场占有率、营收规模、利润、现金流为核心考核指标,业绩持续稳步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一是紧跟产业政策,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致力于推行矿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安全、高效的服务,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深耕“露采、地采、混装”三大核心业务领域,秉承“大项目、大客户”战略,聚焦新疆、内蒙、西藏等富矿带重点区域,增强客户黏性,实现营收和资产质量双提升。三是紧跟国家政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四是坚持技术导向,加大智能化等核心技术投入,如在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广东肇庆大排、西藏玉龙等多个矿山在智能开采、无人驾驶等领域取得突破;在专业能力建设方面,公司组建了专业团队,并积极引进培养技术人才。五是产业链纵向整合,实现地下混装、选矿、设计业务的突破,并向上游矿产资源开发聚焦。六是构建集团项目管控体系,公司矿服项目既追求量的增长,也重视质的提升,坚持“内控成本,外抓市场”,有效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二、民爆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业务,亦是矿服业务的上游环节,具备良好现金流和较高毛利率。民爆器材品种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两大类,其中炸药包括固定线炸药(乳化炸药、膨化炸药、铵油炸药等)和混装炸药(乳化混装炸药、铵油混装炸药);起爆器材主要为电子雷管。民爆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等采矿、建材开采、机械加工、水电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
公司民爆业务覆盖民爆产品生产、销售、流通及使用环节,推动实现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积极调配产能,通过混装业务积极切入终端市场,增加终端客户黏性,发挥矿服民爆一体化协同优势。
(二)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产业链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雪峰科技控股权的收购,子公司雪峰科技于2025年7月收购了四川省南部永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炸药产能70.15万吨,是新疆地区爆破服务规模和产能规模最大的市场主体,行业地位持续巩固,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新疆矿产资源开发机遇。
民爆物品中的工业炸药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均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由于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与运输成本较高,其大范围、远距离经营受到了较大限制。因此,民爆行业的竞争一般限制在各自所在省份,市场区域化色彩浓厚,且不同市场区域呈现不均衡发展格局。公司工业炸药产能遍布于广东、内蒙、甘肃、新疆、江苏、西藏等地区,在广东、内蒙、新疆等省份均拥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在西北地区民爆市场需求持续攀升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将部分炸药包装型产能置换为混装产能、推进民爆产业整合并购等方式,持续强化产业链协同、优化产能布局,满足不同区域需求,保障大型矿山项目顺利落地,发挥公司矿服民爆一体化协同优势。与此同时,公司加速民爆国际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秘鲁炸药厂并购并实施增资扩产,正式进军秘鲁炸药生产领域,推动海外民爆矿服一体化协同。赞比亚炸药厂正加快建设,同步开拓中亚、非洲、南美等区域民爆市场。与国际民爆头部企业相比,公司在销售渠道及技术方面仍存在差距。对此,公司将通过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代表处同时通过并购以及合资等多种方式加快海外渠道布局,加大民爆核心技术与国际化人才引进力度。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民爆行业具有高危特性和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形成“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全链条牌照化管理,存在区域性销售限制,存在较高的天然准入壁垒。另一方面,民爆产品为标准且同质化产品,目前全国总体产能整体过剩,但局部市场如西部地区存在结构性产能不足。民爆业务的业绩提升需持续技术创新、质量提升、成本管控,并通过产业整合并购,提升产能规模,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在此背景下,公司民爆业务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一是构建精益化成本管控体系,建立成本控制模型,推进“工厂智能化、管理数据化、人员专业化、成本最优化、供销集约化”五路的内部管控措施,提升设备可靠性、生产换型效率和工艺稳定性;二是推进产业并购与产能布局优化,积极寻求优质民爆企业并购标的并不断优化产能布局。报告期内完成雪峰科技控股权并购,加速民爆板块战略落地;控股秘鲁炸药厂,推动当地矿服民爆协同;在南非赞比亚建设民爆生产点,辐射周边富矿带区域。
三、防务装备业务
防务装备业务是公司的战略转型重点板块,也是公司近年大力发展的板块。公司以子公司宏大防务科技为平台,布局了国内外两大市场,产品包含传统弹药、高端武器装备、航空零部件以及黑索今等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红光主营业务为黑索今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属于第二代含能材料,广泛地应用于战斗部装药、推进剂、混合炸药、雷管、起爆具、射孔弹制造、超硬材料加工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向军工转型,持续加大对军工板块的投入,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其中,年内完成对子公司宏大防务的增资工作,增资资金将继续用于对智能武器产品的研发,同时进一步满足对外投资并购的资金需要,提升营收规模,从而提高防务装备板块的盈利能力。
公司于2025年9月完成对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收购工作。长之琳系聚焦航空装备领域,专业从事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军工配套业务资质齐全。长之琳生产的航空零部件产品广泛配套服务于中航工业、中国航发、中国商飞等主机厂、研究院所,参与多型批产和在研飞机、航空发动机供货。该并购有利于公司补强防务装备业务,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防务装备板块的行业参与深度、广度,较大提升公司防务装备板块的资产、收入、利润规模,以及提升公司在防务装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025年6月,公司合资设立了湖南国科宏惯科技有限公司,国科宏惯主营为激光陀螺的制造和销售,公司正式切入航空精密制造与核心制导领域;防务装备板块成员企业宏大天力致力于智能装备相关配套研制,年内已完成生产线初步建设与产品验证。
2025年10月,公司参股宏大卫星应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宏大卫星致力于建设国内首个商业遥感电磁监测卫星星座,目前拥有在轨卫星10颗,主营业务是利用卫星进行全球范围的电磁信号监测,高水平服务保障智慧海洋、环境监测、国防安全等重点领域。
公司充分发挥防务装备板块的主体平台作用,积极进行成员企业战略赋能与协同,有效提升了防务装备产业链的整体影响力与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对智能武器装备的研发投入,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按照产品序列化发展目标拓展产品系列,实现产品多样化。
四、能化业务
能化业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雪峰科技的主营业务之一,其以天然气为核心原料,打造天然气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主营硝酸铵、尿素、复合肥、三聚氰胺、LNG等产品,为民爆业务提供核心原材料硝酸铵,实现产业链自给降本,产品广泛应用于农业种植、工业生产等领域。雪峰科技在阿克苏沙雅地区拥有年产40万吨合成氨、46万吨硝酸铵、60万吨尿素、60万吨硝基复合肥、11万吨三聚氰胺、24万吨LNG的生产装置;在昌吉州阜康市拥有10万吨三聚氰胺、20万吨硝酸铵、30万吨硝基复合肥的生产装置。能化板块受化工产品价格低位震荡、天然气成本攀升等因素影响,营收短期承压,雪峰科技将凭借产业链协同优势、产能规模效应及新疆本地资源优势,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夯实板块盈利韧性,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25年2月,公司收购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股权事项已完成过户,雪峰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工业炸药产能为70.15万吨。
2、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郑祥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于长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38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成交总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
4、2025年2月,公司收购了戎程管理咨询(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10%的股权,公司对军工集团的持股比例提升至65%。
5、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监事)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停止履职,《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李爱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补选郜洪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2025年8月18日,郑祥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郑祥妙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等职务。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职工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马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7、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宏大防务收购长之琳60%股权事项。长之琳聚焦航空装备领域,专业从事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军工配套业务资质齐全。本次收购完成后,长之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利于补强防务装备业务,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防务装备板块的行业参与深度、广度,同时也能较大提升公司军工板块的资产、收入、利润规模,有利于推动公司防务装备板块各类产品整合,提升公司在防务装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8、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为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深化人文关怀,塑造公司勇于担当的社会形象,提升品牌的公信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州市慈善会捐赠人民币950万元。
9、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原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郜洪青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郑炳旭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10、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6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428,745股,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5日上市流通。但期间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曾任职单位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1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9月去世,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除限售,但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184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1、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同意补选梁彤缨先生、尤德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 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办理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6年1月15日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6年1月15日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41.0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在该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办理区域差异化产品存款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该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2025年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2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6月1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5月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025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5年5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8月1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887,434.79元。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41.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已于2026年1月按规定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办理注销。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41.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已于2026年1月按规定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办理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导致。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335.11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7,004.6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330.46万元,计提减值金额合计约占归母净利润95,718.41万元的14.98%,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度。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7,051.88万元、-403.90万元。
(2)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组合评估信用风险,有客观证据表明预期其将会发生减值的,预期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56.66万元。
(3)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66.65万元。
(4) 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今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4.29万元。
(5) 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14.42万元。
(6) 合同资产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095.09万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4,335.1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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