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摘要来自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报告全文。
2、 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开展内部审计及合规检查等措施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
√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从事网络游戏的研发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运营过程中能源及资源的消耗和排放,业务模式不涉及生产制造环节,无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故不涉及“污染物排放”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之一)。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6-00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666,076.8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423,137,356.59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294,107.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全年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以及本次尚未实施的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下表简称“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情况如下:
注:2025年,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进行股份回购。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出席8人,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6-008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会议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二) 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7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会议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信息;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信息。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信息;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QFII或RQFII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信息、受托人身份证书复印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登记。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三) 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9:00-18:0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梁丽莉、蔡露茜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联系传真:0592-3213013
联系邮箱:ir@g-bit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邮政编码:518073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授权委托书等,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6-006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樊玮女士,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樊玮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清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清女士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2023年开始成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怡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相关审计收费如下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277.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4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情况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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