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风电K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号)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6%、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号文同意,公司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节能转债”,交易代码“11305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节能转债”自2021年12月27日(原转股起始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因遇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7年6月20日。“节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0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3.33元/股。历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配股发行股票先后六次调整转股价格,目前转股价格为3.33元/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节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节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以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节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节能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3.33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4.33元/股)。若未来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节能转债”。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节能转债”的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决定本次是否赎回“节能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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