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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兴达于2026年1月16日、2026年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50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述事项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昌汽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为子公司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日月同芯”)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

  注册资本:99,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日月同芯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76%股权。

  2、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4-1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研发楼11层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6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68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9.88%。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10,307.6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6.72%。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份;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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