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5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景在伦董事长主持,本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会议情况、本行实际情况等调整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并同意被授权人处理与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其他所需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或决定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决定会议通知内容及通函、发布会议通知及通函等)。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邓友成,海尔集团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谭丽霞,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关联董事Rosario STRANO(斯特拉诺)、Giamberto GIRALDO(蒋百德),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关联董事陈霜,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表决。
本行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独立董事邢乐成回避表决。
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独立董事张旭、张文础、杜宁、范学军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行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服务支付审计相关费用人民币355万元,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合计人民币405万元,与2025年度一致。以上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主要基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开选聘结果,结合2025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履约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世兴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张世兴先生符合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本行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王竹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竹泉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须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行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世兴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世兴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本行独立董事后,其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世兴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同意由陈霜女士担任本行提名委员会委员,吴显明先生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因范学军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第九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所任职务以及王竹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行董事会同意由张世兴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针对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陈霜女士及吴显明先生的职务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世兴先生的职务调整自其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除上述调整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成员均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景在伦
成 员:邓友成、周云杰、Rosario STRANO(斯特拉诺)、吴显明、杜宁
(二) 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显明
成 员:谭丽霞、Giamberto GIRALDO(蒋百德)、刘鹏、邢乐成、张旭、杜宁
(三)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世兴
成 员:邓友成、谭丽霞、邢乐成、张文础
(四) 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旭
成 员:景在伦、周云杰、Rosario STRANO(斯特拉诺)、邢乐成、张文础、张世兴
(五)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文础
成 员:景在伦、周云杰、陈霜、张旭、杜宁、张世兴
(六)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邢乐成
成 员:陈霜、刘鹏、张旭、张世兴
(七) 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宁
成 员:景在伦、谭丽霞、Giamberto GIRALDO(蒋百德)、吴显明、陈霜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艳青女士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艳青女士为本行审计部总经理。刘艳青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监管要求和利润分配的条件下,根据股东会决议,结合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以相应期间财务报告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提请董事会批准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
“有关期间”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1)本行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3)本行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可转债按转股价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1)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2)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3)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4)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5)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提请董事会批准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需向股东会报告。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规定,关联董事陈霜回避表决。
本行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张世兴先生 简历
张世兴先生,1961年2月出生,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博士,原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
张先生于1998年8月入职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3月退休,曾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兼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花物堂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张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本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艳青女士 简历
刘艳青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海洋大学文学学士,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审计师。
刘女士于2019年9月加入本行,担任总行审计部审计室现场审计岗(总经理助理级);2022年1月至今担任总行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在加入本行前,刘女士曾任东营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岗、审批团队主管,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经理职务等。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 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8. 本报告摘要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9. 本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本行基本情况
1.本行简介
2.报告期内本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平衡好“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造“能力驱动、组织敏捷、量质齐升、健康持续”的区域价值领先银行。2015年12月,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本行A股在深交所上市。
本行向客户主要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深耕山东。报告期末,本行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17家分行,营业网点达到206家;2025年2月,聊城分行正式开业,本行实现了山东省16个地市全域覆盖的战略布局。本行构建“一体两翼”的集团化布局,以银行为主体,以青银金租和青银理财为两翼拓展综合服务。2017年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金租,本行持股占比60%;2020年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为本行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本公司员工人数超过5,500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8,149.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9.97亿元,增长18.12%;
(2)客户贷款总额3,970.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63.19亿元,增长16.53%;
(3)客户存款总额5,028.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8.75亿元,增长16.41%;
(4)营业收入145.73亿元,比上年增加10.75亿元,增长7.97%;净利润53.57亿元,比上年增加9.52亿元,增长21.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8亿元,比上年增加9.24亿元,增长21.66%;
(5)不良贷款率0.97%,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92.30%,比上年末提高50.9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37%,比上年末下降0.43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7%,比上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71%,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0.85元,比上年增加0.16元,增长23.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8%,比上年提高1.17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
注: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年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均有所增长,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本行于2022年7-8月、2025年10月分别发行永续债,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了当年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相应年度永续债的影响。
2.每股分配股利,系指实际分配给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股利,2025年每股分配股利尚待股东会批准。
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行年度报告“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5.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6.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7.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8.截至2025年末、2024年末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计算,截至2023年末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东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本行未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代理股份的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的情况。本行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其他股东,在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均没有转融通出借股份。
(3)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与2025年第三季度末相比,本行截至2025年年末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变化情况,与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无关。
(4)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存续的优先股。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详见本行2025年度报告全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贷款、同业借款、票据融资等授信类业务,存款类业务,金融产品代销、理财产品代管等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本行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友成、周云杰、Rosario STRANO、谭丽霞、Giamberto GIRALDO、陈霜、邢乐成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海尔集团公司相关股东、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上表中,授信类与存款类业务以上年末余额计算业务数据、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以全年发生额计算业务数据。
4.截至2025年末,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20.06亿元,其中包括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的9.01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鲁强,注册资本5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348.20亿元、净资产447.36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9.31亿元、实现净利润23.33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截至2024年末,海尔集团公司合并总资产4,768.70亿元,净资产1,583.44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95.93亿元、实现净利润215.71亿元。(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103.69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Torino, 10129, Italy。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9,440.24亿欧元、净资产669.85亿欧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5亿欧元、实现净利润75.88亿欧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大耿,注册资本12.25亿元。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15层。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91.21亿元、净资产26.28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实现净利润3.32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60%的股权,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煊,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非银行金融业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青岛环球金融中心(WFC协信中心)37-40层。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1.28亿元、净资产19.57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实现净利润1.55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坚持“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峰,注册资本55.5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5,099.20亿元、净资产471.64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0.28亿元、实现净利润33.28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瞳,注册资本25.14亿元。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贷记卡(公务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8号。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500.55亿元、净资产35.04亿元,2025年内实现收入6.69亿元、实现净利润1.27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邢乐成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瑞泽,注册资本9.14亿元。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柜台、摊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摄影扩印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缆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洗染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鲜乳收购;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出版物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烟草专卖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洗浴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呼叫中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网络文化经营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55.03亿元、净资产41.42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65亿元、实现净利润551.59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姜省路在过去十二个月曾在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孟生,注册资本55,404.3068万元。主要从事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保税仓库经营。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充电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科嘉路2676号。截至2025年3月末,总资产173.85亿元,净资产70.21亿元,2025年第一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84亿元、实现净利润1.84亿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姜省路为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矿山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制造商,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显伟,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青岛路39号。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6.20亿元、净资产1.31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43亿元、实现净利润0.90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本行全资控股,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大伟,注册资本46,490.2614万元。主要从事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地板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地板销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1号楼。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49.7亿元、净资产25.4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3亿元、实现净利润51.13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邢乐成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寒松,注册资本6,891.06万元。主要从事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停车场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6号楼11层。截至2024年末,松立集团合并总资产为5.51亿元,净资产为3.23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2亿元、实现净利润0.41亿元。(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具有大额授信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袁静的亲属为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独立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现为国家政策优先支持的制造业、科技、绿色企业,目前正处于上市辅导阶段,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建光,注册资本649,110万元。主要从事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引航服务;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港口服务;港口理货;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船舶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船舶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拖带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工具制造;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经八路12号。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报表总资产666.74亿元,净资产499.96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2.38亿元、实现净利润45.95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姜省路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青岛港港口运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主要财务指标良好,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
1.基本情况
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陈霜,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以捐赠财产或提供志愿服务的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及其他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公益活动。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1,872万元、净资产1,872万元,2025年度实现捐赠收入182万元、实现总收入203.12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董事陈霜为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作为本行发起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运营管理规范,资金来源稳定,公益项目执行能力良好,具有稳定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连超,注册资本6,300.4284万元。主要从事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接受司法机构委托开展专业鉴定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计量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智造工场B1-1、B1-3、C3区域。截至2025年6月末,斯坦德集团合并总资产为9.64亿元,净资产5.22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6亿元、实现净利润560万元。(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卢昆为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已成为山东省最大的检测公司,主要业务和业绩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存款和其他非授信类业务。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行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邢乐成回避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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