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10-2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2”,投票简称为“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5,964,013股减少为495,814,0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5,964,013元减少为495,814,013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5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对于个别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问询,公司监事会相应进行了解释说明。2025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4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辛芝俊、石军、庄顺飘、贺继俭、余艳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九、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964,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192,802.6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且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完毕,则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90元/股。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待上述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辛芝俊、石军、庄顺飘、贺继俭、余艳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前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5,964,013股减少为495,814,0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5,964,013元减少为495,814,013元。(实际减资数额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
2、申报时间:2026年3月27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辉燕
4、联系电话:0755-29918075
5、传真号码:0755-29918075、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建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程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鉴于辛芝俊等5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50,000股。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回避表决。2026年公司需向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及子公司销售变压器产品及出租房屋,前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盛弘股份及子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803.86万元,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盛弘股份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3,010.00万元人民币。
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经过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3、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盛弘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
法定代表人:方兴
注册资本:311,085,41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设计;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高压、高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生产;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施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建设、运营与维护;离网、并网光伏光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维护;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生产;高压、高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盛弘股份的总资产为4,037,685,907.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66,447,448.09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853,939,248.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555,934.36元(未经审计)。
2、盛弘股份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盛弘股份的控股股东方兴,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肖瑾为夫妻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规定,盛弘股份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也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盛弘股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付款及时,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6年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盛弘股份及子公司销售变压器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盛弘股份及子公司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合计不超过 13,0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根据2025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均是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所涉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回避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肖铿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对2025年公司的工作做出了总结,并提出了2026年的工作计划。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对2026年的工作计划设定合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2025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964,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192,802.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150,000万元人民币,此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6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辛芝俊、石军、庄顺飘、贺继俭、余艳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5,964,013股减少为495,814,0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5,964,013元减少为495,814,013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登载于2026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2025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人员离职导致公司股份及注册资本变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及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4)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5,964,0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789,20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9、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外部环境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2) 批准、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 同,批准、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与合同;
(3)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4) 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或日后颁布或修订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情况,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修改或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 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市场情况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相关事宜;
(6)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8)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发行人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9) 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 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核准的,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于2026年3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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