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提升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充分地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万欧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公司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时,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其折算汇率按照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做出中期分红计划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确定。
(五)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二、中期分红实施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54、900934 公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38,187,893.37 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根据董事会提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其折算汇率按照公司股东会通过股利分配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确定。在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5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298,444股,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066,298,44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43,812,206.4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8.76%。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的H类住宿和餐饮业中的H61住宿业。住宿业,又称酒店业,是指为旅行者提供短期留宿场所的活动,有些单位只提供住宿,也有些单位提供住宿、饮食、商务、娱乐一体的服务,本类不包括主要按月或按年长期出租房屋住所的活动。
酒店行业与旅游行业和商务活动密切相关,主要面向旅游市场、商务活动、会议承办及会议展览业等市场的消费者。旅游业已经成为中国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与潜力的新兴产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全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和“食品及餐饮业务”。
全服务型酒店即高星级酒店,是为追求高品质体验的宾客精心打造的综合性酒店。高星酒店不仅注重住宿产品的舒适度与豪华感,更在设备配置、组织结构以及饭店服务等方面展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在设备配置方面,高星级酒店通常拥有先进的设施和完善的功能区域,如宽敞明亮的客房、设备齐全的会议室、高端大气的餐厅、宴会厅以及各类康体娱乐设施,这些设施不仅满足了宾客的多样化需求,也体现了酒店的专业水准和品质追求。公司现有的全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包括对高端酒店、超高端酒店、奢华酒店和高端奢华酒店的经营管理。经营模式上主要分为“全权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两种。全权委托管理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业主公司签署酒店管理合同,全面接管酒店的运营和管理,将公司的管理模式、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管理人员等输出给委托管理酒店,并向委托管理酒店收取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等。特许经营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酒店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司旗下所拥有的品牌、注册商标、系统等经营资源在约定期限内许可给受许酒店使用,并向受许酒店收取特许经营费等,受许酒店在公司的指导下进行酒店运营。
有限服务型酒店,是指以适合大众消费,突出住宿核心产品,为客人提供基本的专业服务的酒店。从酒店的功能设置来看,有限服务酒店在设备配置、组织结构、饭店服务等方面具有与全服务酒店不同的特点。公司现有的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包括对中高端酒店、中端酒店、经济型酒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经营模式上主要分为“直营经营”和“加盟特许经营”两种。直营模式,是指通过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的形式,使用公司旗下特定品牌独立经营酒店。公司从直营酒店取得的收入,主要来源为客房收入及餐饮收入,并享有或承担酒店的经营收益或损失。加盟特许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特许经营”和“受托管理”两种形式。特许经营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酒店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司旗下所拥有的品牌、注册商标、经营方式、操作程序等经营资源在约定期限内许可给受许酒店使用,并向受许酒店收取特许经营费等。受托管理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酒店业主签署管理合同,将公司的管理模式、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管理人员等输出给受托管理酒店,并向受托管理酒店收取管理费等。
公司现有的食品及餐饮业务,包括对餐厅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经营模式上主要分为“直营经营”和“加盟特许经营”两种。直营模式,是指通过租赁物业的形式,使用公司旗下特定品牌独立经营餐厅。公司从直营餐厅取得的收入,主要来源为餐饮收入,并享有或承担餐厅的经营收益或损失。加盟特许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特许经营”和“受托管理”两种形式。特许经营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餐厅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司旗下所拥有的品牌、注册商标、经营方式、操作程序等经营资源在约定期限内许可给受许餐厅使用,并向受许餐厅收取特许经营费等。受托管理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餐厅业主签署管理合同,将公司的管理模式、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管理人员等输出给受托管理餐厅,并向受托管理餐厅收取管理费等。公司合资公司旗下的“肯德基”和“吉野家”等餐厅,则以合资公司形式从事相关品牌的特许经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5年,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下,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实施全球酒店产业整合,全力构建“三平台”(即:WeHotel全球酒店预订和会员平台、GPP全球采购平台、SSC全球共享服务平台)支持体系,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做强做优锦江民族品牌,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酒店集团。
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381,083万元,比上年同期1,406,298万元下降1.79%。实现营业利润150,2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4,5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19%。实现主业利润146,0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7%。
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590,490万元,比上年末下降0.44%;负债总额2,962,977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0,45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87%。资产负债率64.55%,比上年同期下降1.44个百分点。
于2025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330,1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1%。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受到整体市场需求减弱及公司战略性退出境内外酒店物业共同导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营收下降,但通过内部整合、资本结构优化等措施,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等共同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受营业收入下降等原因所致。
酒店业务
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5年度,公司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360,0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实现营业利润161,626.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8%;实现归属于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85,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4%,其中:
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5,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1%;实现营业利润4,2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3%;实现归属于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3,3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4%。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334,6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4%;实现营业利润157,4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5%;实现归属于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82,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6%。
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974,9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385,0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3%。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1.69%,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8.31%。
全服务型酒店合并营业收入中的管理费收入19,5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3%。有限服务型酒店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48,7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3%;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519,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0%。
于2025年度,新增开业酒店1,314家,开业退出酒店597家,开业转筹建酒店1家,净增开业酒店716家。其中全服务型酒店新开业18家,开业退出酒店6家,开业转筹建酒店1家,净增开业酒店11家;有限服务型酒店新开业1,296家,开业退出酒店591家,净增开业酒店705家。有限服务型酒店中直营酒店减少74家,加盟酒店增加779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4,132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368,057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情况:
注:95家全服务型酒店包括1家直营店和94家加盟及特许经营酒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8,215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717,385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签约酒店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9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57个国家或地区。
2.按地区分的酒店运营情况
(1)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5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5,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0%。合并营业收入中的管理费收入19,5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3%。
于2025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49,5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6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5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1,2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48%。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48,4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08%;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442,9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1%。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境内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5年1至12月中国大陆境内酒店的RevPAR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5年10至12月中国大陆境内酒店的RevPAR情况:
(2)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卢浮集团围绕海外业务发展,积极推进各项措施。在财务资金方面,总部继续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卢浮按计划完成老旧酒店的翻新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随着欧洲3个月期Euribor利率的逐渐降低,融资成本也有相应降低。同时,卢浮也将继续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经营层面,通过执行五年计划内的重要措施,聚焦资产处置、翻新改造、系统贡献率提升、品牌网站建设、会员计划、新的运营模式、IT系统建设等,全面提升和改善卢浮经营情况。
于2025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8,152万欧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8,264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2,575万欧元。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5年1至12月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5年10至12月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5年度,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1,0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05%;归属于食品及餐饮业务分部的净利润18,0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2%,主要是是本期无锡肯德基、苏州肯德基与杭州肯德基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即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对其进行延期调整。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以每股人民币44.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4,999,999,98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54,818.5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2021年3月9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7,570.8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85.0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7,155.94万元(其中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2.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24,125.53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3,429.0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20年9月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鉴于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三)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85,020.00万元用于收购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eHotel”)65%股权。本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32,700.00万元用于收购WeHotel25%股权。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了对WeHotel90%股权的收购,并支付收购对价人民币117,720.00万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除已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190,000万元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受宏观经济复苏不均衡、消费需求与行业竞争格局变化、以及项目前期审批、施工筹备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原定部分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未按计划开工,进而导致公司募集资金在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投入进度放缓。结合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有利于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随着消费者对住宿体验的要求日益提高,提升住宿体验在当前竞争激烈的酒店行业中至关重要。酒店必须不断改进、创新来满足这些需求。在适当的运营周期内进行装修改造可以升级客房设施、改善公共区域的舒适度、引入智能化服务等,这些都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满意度。例如,通过引入智能家居系统,客人可以通过手机控制房间的灯光、温度等,这种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能够提升客人的满意度。同时,改造后的酒店可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餐饮选择和娱乐设施,满足不同客人的需求。此外,装修改造还可以增强酒店的环保和可持续性,这符合越来越多消费者对环保的关注。因此,本次升级改造有助于提升公司旗下酒店的客户满意度,增加回头客和口碑推荐。
(2)项目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随着新酒店的不断涌现和国际酒店品牌的进入,酒店消费呈现出追求高品质、智能化、个性化、绿色与健康等趋势,因此老旧客房就需要通过改造来提升自身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改造可以包括更新房间内饰、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特色餐饮等,这些都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例如,采用独特的房间内部设计可以打造独特的客房风格,吸引追求个性化体验的消费者;配备智能化设施,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通过建设自助入住系统、智能客房控制等,公司可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从而在价格竞争中占据优势。因此,公司对老旧客房进行改造符合当前的消费趋势,有利于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3)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品牌形象是消费者选择酒店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通过改造,公司可以更新其客房的整体视觉效果,包括酒店的标志、内部装饰风格等,这些都是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通过引入现代和时尚的设计理念,公司可以塑造一个年轻、活力的品牌形象,吸引年轻消费者。同时,采用环保材料打造健康舒适的客房环境可以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通过这些措施,公司能够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个积极、负责任的品牌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增加市场份额。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良好的市场认可度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障
作为中国酒店行业的佼佼者,公司通过整合优质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竞争力,境内有限服务酒店板块重点打造12个千店品牌,培育3个核心中高端品牌,目前已有5个品牌已经基本达到千家规模,如麗枫、维也纳国际等。这种品牌整合策略不仅提升了品牌的市场认知度,而且通过统一的广告宣传、管理制度得到更多客户的认可,增强了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此外,公司通过多年的努力,在品牌方面建立了突出优势,荣获了多个重要奖项,如中国饭店协会、亚洲酒店论坛年会等授予的奖项,使公司保持持续的市场影响力。本次装修改造项目不仅有助于提升酒店的硬件设施,也符合公司的品牌发展战略。
(2)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有助于项目快速落地运营
通过精细化运营建立了其强大的会员体系,公司目前已拥有超2亿的有效会员规模。公司通过整合多个会员体系,进行权益优化,实现了会员权益、积分和数据的合并,提升了会员体验,增强了会员粘性和利润贡献。此外,锦江酒店不断推进“三平台”战略,持续建设和优化全球酒店预订和会员平台WeHotel、全球采购平台GPP、全球共享服务平台SSC,在不同平台之间进行资源匹配,推动业务和职能协同融合发展。这些优势不仅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从服务优势的角度来看,锦江酒店的装修改造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体验,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稳定的经济环境是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酒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377元,比上年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9,476元,比上年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经济增长带动了商务出行、休闲旅游出行人次的增加,进而促进酒店需求的增长。例如,随着企业间交流合作的增加,商务出行市场不断扩大,为酒店提供了稳定的客源。此外,我国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高铁和民航的快速发展极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为酒店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潜在客户。因此,酒店行业有比较稳定的市场前景,有助于装修改造项目的实施。
3.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12%,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88年。
(三)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酒店装修升级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等因素,为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建设期延长二年至2028年3月底完工,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持续关注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
(四)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1.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成果贴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与高效使用,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项目建设期延长二年至2028年3月底。后续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中,公司将以项目实际实施进度、阶段性建设目标及配套需求为核心依据,对募集资金实行分阶段、按需投入,既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也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推进效率。
3.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跟踪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确保募投项目稳步落地。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酒店装修升级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8年3月31日。本次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作出的安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锦江酒店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香港”)、Sailing Investment Co, S.à r.l. (卢森堡海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路投资”)和Groupe du Louvre(卢浮集团,以下简称“GDL”)
● 本次授权担保金额:预计总额不超过160,00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海路投资、GDL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或透支等,需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批准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操作下列全资子公司贷款或透支的担保的具体事宜,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欧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担保额度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锦江香港
公司名称: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108,782欧元
注册地址:ROOM 3203, 32F, SHUN TAK CENTRE, WEST TOWER, 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锦江香港资产总额为40,534.68万欧元,负债总额为5,720.81万欧元,银行贷款总额为5,500.0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720.81万欧元,资产净额为34,813.87万欧元,2025年度实现综合收益总额-21.92万欧元。
2、海路投资
公司名称:Sailing Investment Co, S.à r.l.
注册资本:350,012,500欧元
注册地址:2 rue Hildegard von Bingen 1282 Luxembourg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00%持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路投资资产总额为143,836.54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15,068.47万欧元,银行贷款总额为79,425.04万欧元,股东及关联方贷款为35,56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35.82万欧元,资产净额为28,768.07万欧元,2025年度实现投资收益1,404.92万欧元,综合收益总额-1,845.02万欧元。
3、GDL
公司名称:Groupe du Louvre
注册资本:652,037,000欧元
注册地址:1 Place des Degrés Tour Voltaire 92800 Puteaux
经营范围:经营酒店及餐饮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次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和海路投资100%持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GDL资产总额为169,318.88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32,269.38万欧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4,336.50万欧元,股东贷款为54,131.47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3,456.03万欧元,资产净额为37,049.50万欧元,2025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8,151.65万欧元,净利润-5,097.48万欧元。
4、锦江香港、海路投资、GDL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Sailing Investment Co, S.à r.l.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Groupe du Louvre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江酒店
100%
100%
100%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授权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已经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2026年7月1日以前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本担保事项经股东会批准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审批权限内按照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需求予以安排,本授权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锦江香港、海路投资提供担保主要系拟对原收购法国卢浮集团融入的欧元银行贷款进行重组及用于GDL日常经营所致,为GDL的担保系其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为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由本公司为锦江香港、海路投资及GDL合计16亿欧元借款或透支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担保额度内操作上述担保具体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5,840.08万欧元,折合人民币为1,002,75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62.65%,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每股分配比例:本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的净利润为779,028,238.86元,加上2025年初可供分配利润4,592,138,470.33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股利405,869,755.14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4,965,296,954.05元。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按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50%。
2、2025年度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6,298,444股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5.10元,总计543,812,206.44元(含税),占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8.76%,占本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的比率为69.81%;占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率为3.40%。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其折算汇率按照公司股东会通过股利分配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确定。
4、2025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给股东提供稳定的现金回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邵锋,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邵锋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邵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封李珺,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封李珺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封李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成雨静,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