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票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依据新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启动该程序的时间以及具体发行方案。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81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080,892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471,000股,以230,609,8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7,652,473.00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辰、王新、吕鹏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郑红、刘辰、郑小丹、王新、吕鹏、张瑞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古群、张文亮、钟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亿元。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金融机构、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同类型议案时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事宜,办理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813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二)(三)(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公司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金额根据市场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岗位机制确定,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绩效薪酬和支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考核等管理规定进行绩效考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当期考核结果核发。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相关激励方案核发。
职工董事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解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81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关联股东郑红、郑小丹、刘辰、邢杰、李永强、王新、吕鹏、张瑞翔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812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5年年年度股东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6,946,680.13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4,716,951.17元、资产减值损失62,229,728.9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单位:人民币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1、应收票据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716,951.17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4,912,943.28元,冲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95,992.1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合同资产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商誉减值损失
(1)商誉的形成
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海南星河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方舟”)就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微”)股权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29,000,000.00元(含税)向星河方舟收购成都蓉微100%股权。
2024年3月26日,股权收购完成并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成为成都蓉微的控股股东,取得对成都蓉微的控制权。公司委托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蓉微于购买日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情况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662号)。评估结果显示成都蓉微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6,291,860.43元,合并成都蓉微产生的商誉为12,708,139.57元。
(2)商誉减值准备的历史计提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蓉微含商誉资产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218号”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12月31日成都蓉微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为32,512,897.97元,经计算,得出成都蓉微包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3,792,400.00元。故而2024年12月31日管理层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审计机构复核并确认该事项。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成都蓉微专注于微波模块组件(如变频组件、频综组件、信道组件等)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雷达、电子对抗等高可靠领域。由于企业近年处于产品、销售结构调整以及股权变动环境下,新团队建设和业务有所恢复,虽收入增长明显,但运营成本等上升,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收入增长率和利润未达预期。
(4)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187号),在批准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认定公司合并成都蓉微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6,850,200.00元,小于成都蓉微资产组账面价值31,809,347.60元,整体商誉减值准备为4,959,147.6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为4,959,147.60元。
综上,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2,229,728.96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6,870,151.18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959,147.60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82,867.57元及17,562.6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6,946,680.13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946,680.1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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