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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明再远、张新龙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

  1)2025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阜康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合计实际发生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市场及业务结构调整等所致。

  2)2025年,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管道恢复运营时间较计划延后,及管输量正在恢复等所致。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人民币150,370.53万元,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28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江

  注册资本:8,590.9033万元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石油气(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PVC原料,燃气具,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水处理设备及配件,钢材,燃气输配设施,仪器仪表,阀门,管道配件,燃气用具及配件,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农畜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保健食品,水果,水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玻璃钢环保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燃气设备设施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燃气配套设施维修;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及配件的安装、维修;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仓储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城市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06月29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建

  注册资本:3,280万元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危险废物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旅游业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防腐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文具用品零售;平面设计;文具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

  3、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14日

  住所:新疆五家渠市幸福路511号

  法定代表人:杨雷

  注册资本:10,537.5105万元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肥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音像制品出租;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土地使用权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阜康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7月29日

  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阜新街街道准噶尔路781号

  法定代表人:于新良

  注册资本:5,018.809万元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妆品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药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销售代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肥料销售;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物);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修理和维护;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动车维修和维护;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6日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

  法定代表人:刘鑫

  注册资本:40,862.192257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重庆卓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8.02%、深圳标准多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6.97%、山西晋联润通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4.55%、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3.8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47%、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13%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煤层气输气管网的建设、经营管理;燃气经营:煤层气输配、煤层气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12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蜘蛛山巷179号楼兰新城25栋1层商铺1

  法定代表人:黄敏

  注册资本:11,3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明再远持有73.6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商贸、旅游业、信息产业项目的投资;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久安特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

  法定代表人:段贤琪

  注册资本:5,580万元

  主要股东:德阳市聚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2.98%、四川省科学城久利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德阳市华盛天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7.02%

  经营范围:警用装备与器材、公共安全设备、无线电设备、高功率微波设备、电子监控系统、雷达整机及其配套产品、智能交通设施、压力容器、汽车、无损检测设备、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系统工程及其产品的评估、研发、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警用装备与器材、公共安全设备、高功率微波设备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阜康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联营公司,由公司各持股49%,及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各持股51%。公司按照一致原则,认定上述4家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由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13%,其他股东分别为重庆卓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标准多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晋联润通贸易有限公司、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按照一致原则,认定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久安特装备有限公司系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2家公司也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厘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881,925.0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39,730.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39,730.46元。鉴于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考虑到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9,139,730.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产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石油天然气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事关国计民生和能源安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我国能源领域积极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的征程中,油气行业肩负着保障供给、转型赋能、协同发展的时代使命,战略价值与支撑作用愈发凸显。

  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局势影响,天然气国际市场供应不确定性增强。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持续推进与低碳转型加速和能源消费结构深度调整下,天然气产业呈现出“消费增速放缓但结构优化、供应能力增强但依存度高”的典型特征。同时,作为天然气的重要补充,非常规天然气日益成为我国天然气产量的重要增长点,为资源接替、能源安全、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保障。

  根据国家能源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2025年,我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供需总体宽松。在产量方面,油、气产量双创历史新高,全年原油产量约2.16亿吨,同比增长约1.5%;天然气产量2,6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6.2%,连续9年增产超百亿方。在消费方面,根据国家高端智库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2025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全年石油消费量7.62亿吨,同比增长1.1%,用能结构呈现“汽柴降、航煤升、化工轻油大增”特征;天然气消费量4,3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其中交通用气增速超10%,工业用气、发电用气稳步增长。2025年,非常规天然气正加速重塑我国天然气供给结构,其新增产量占全国天然气总增量七成以上,成为支撑天然气产量突破2,600亿立方米的核心引擎,尤其是煤层气全年累计产量达181.30亿立方米,较2024年同期增长7.7%,显示规模化开发能力持续增强。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油气产业发展政策,比如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延续使用专项资金对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系统性解决省内管道运输定价方式、构建全国统一天然气市场,完善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等,确保石油产量稳产高产、天然气产量较快增长。基于我国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是应有之义。

  (一) 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入户安装以及非常规天然气、常规油气和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业务。

  目前,公司城市燃气业务和常规油气的经营区域在新疆境内,煤层气开采销售业务的经营区域在山西省及周边区域。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种类、用户和用途如下:

  

  (二) 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燃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燃气采购模式

  我国陆上绝大部分天然气均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开采及主干线管道输送,公司绝大部分天然气均直接采购自中石油及中石化下属单位,少量采购自新业能源的煤制气和国盛汇东的煤层气。

  公司各子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

  购气量,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用气计划,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

  实际购气量的计量,通常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周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

  (2)燃气输配模式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界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通过高压管线进入公司各城市门站,在各城市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部分直接供给设在门站的CNG加气站,部分进入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及部分CNG加气站供气。

  和硕公司所用天然气均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至和硕县门站,在门站卸载并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后进行分流,部分供给和硕公司CNG加气站,部分进入和硕县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

  压缩天然气公司将通过管线进入其CNG母站的天然气压缩后,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向其加气子站供气。

  对于从事经营CNG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输供气。

  (3)燃气销售模式

  ①管输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及普通工业用户,由双方签订合同后为其通气,合同中对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均进行约定。

  对于大型工业用户,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对方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供气量、气压、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均进行约定。

  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部分地区工业用户和CNG批发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定价。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沟通,努力达成上下游价格顺调的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争取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开拓,拓展业务区域并增大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气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结算方式包括IC卡及抄表两种方式。IC卡模式为用户先行对IC卡充值后再用气,如卡内余额不足则需充值后才能继续用气,实际为预收款结算模式。抄表模式为每月定期对用户燃气计量表进行抄表,根据抄表数确定用户用气量以及用户气款金额,客户采用预缴气款或按月缴款方式付费。

  ②CNG加气站车用天然气

  对于CNG加气站加气用户,通常在加气站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气价,现场及时结算。

  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的部分加气站还承担为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进行加气的任务,由于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主要为公共交通车辆,加气频繁且加气量较大,因此采取每月末进行汇总结算的方式。

  ③车载CNG

  对于从事经营CNG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CNG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交付点、结算方式等。通常由公司将CNG用车载方式运至对方CNG加气站交付,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按月结算。

  2、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各子公司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燃气设施入户安装协议(合同),先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计和设备选型,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3、煤层气销售模式

  (1)基本概述

  产品分成合同约定,亚美能源拥有以下销售选择权:

  ①与中方合作伙伴共同向买方推广及销售;

  ②向中方合作伙伴或其关联公司销售所分得的煤层气;

  ③经政府部门批准直接向中国客户销售所分得的煤层气;

  ④向任何其他合法的去向或买方销售。

  根据共同销售安排,在中方合作伙伴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前,亚美能源可直接与潜在客户接触并磋商。于中方合作伙伴与客户订立销售协议的同时,亚美能源与中方合作伙伴订立煤层气销售合作协议。据此,亚美能源负责向客户交付订约数量的煤层气,而中方合作伙伴负责存置每月事务的历史记录、开具销售收据、缴纳税项以及申请退税及政府补贴。

  (2)销售渠道

  亚美能源通过拓展与需求稳定的管道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客户群,降低客户集中风险;并通过与部分管道下游客户订立长期销售合同的方式,锁定售价,增进财务稳定性。

  亚美能源的重点客户主要集中在管道运营商、天然气需求庞大地区(包括主要工业城市)的天然气运营商及众多工业客户。亚美能源能够通过现有的管道网络基础设施向这些客户输送天然气。例如,亚美能源可通过连接集气站的地区管道向临近的河南省及山东省输送煤层气;亚美能源也可通过中石油的中央处理中心连接西气东输一线(横跨全国并向多个国内市场输送天然气的管道网络的一部分),输送煤层气到需求庞大而稳定的其他市场。

  亚美能源所在区域的现有管道基础设施不仅能助其进入天然气需求量大的市场,也可令其以低于其他天然气来源(如通过中亚管道天然气进口及液化天然气海运进口)的输送成本向其它市场供气。

  4、常规油气销售模式

  根据产品分成合同和天然气销售协议约定,销售天然气的价格在天然气销售协议中确定。中国年代作为作业者应代表各方将天然气从生产点输送至相关交货点。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合同项下生产的天然气应销售给中方合作伙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3,698,588.46元,同比增长3.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881,925.05元,同比减少31.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9,366,852.14元,同比增长19.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6-01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2023年进行了第四次组织体系变革,以“平台式事业部制矩阵组织体系”运行,随着近3年来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具体项目运行情况,为集中优势资源、更进一步推动项目优质发展,对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体系作部分的优化与调整,现申请向董事会提交相应的议案材料。组织优化与调整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组织整合

  1、 为进一步整合集团上游勘探开发板块专业管理、业务管理、技术管理及人力资源力量,取消原紫金山项目事业部,由紫金山项目事业部调整为紫金山项目部,并入现勘探开发事业部统一管理。

  2、 为充分做好天然气全产业链化的资源及管理整合,现将集团内管输业务与液化业务在管理层面予以整合,由原LNG运营事业部变更为液化与管道事业部进行统一管理。

  二、 机构名称变更

  1、 为使原产业投资事业部与目前集团发展规划及需要相匹配,并与现事业部现定位准确对应,产业投资事业部名称变更为产投金融事业部;

  2、 为精简、精确与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监管部职能对应,将公司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监管部名称变更为“QHSE监管部”,职能职责不发生变动。

  三、 机构新设

  1、为进一步做实研究院在集团科技发展引领的核心战略,在公司本部增设研究院,研究院属内设的科技创新专职部门,研究院、东承鑫泰、科技发展事业部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统一配置,在深入研究应用技术的同时,要按照集团发展战略要求,统一管理集团科技创新事业,加强应用管理、应用研究、应用孵化,通过应用技术标准的定制化建模,实现先进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和降本增效的商业化目标,增强集团永续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为进一步统筹、协调做好集团整体经营管理工作,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在公司本部增设经营发展部。

  四、 机构撤销

  根据2023年组织变革后物资采供事业部的运行状况,现撤销物资采供事业部设置,物资采购相关职能以公司设置的物资采供部专业职能部门履行。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优化与调整后的股份公司组织如下图所示: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6-00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2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楠,2012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2018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23年2月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张正峰,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楠、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正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上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6-015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再远、张蜀、严丹华、张舰兵、龚池华、张新龙、陈建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991-3376700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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