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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002466.SZ)和香港联合交易所(9696.HK)两地上市。公司致力于“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略,以“共创锂想”为责任理念,矢志成为“以锂为核心的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生产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清洁能源的转型发展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锂解决方案。

  公司深耕锂行业已30余年,通过战略性布局中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锂产业链,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精矿产品(含化学级锂精矿、技术级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含碳酸锂、氢氧化锂、金属锂、氯化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三类电子产品、新型储能、无人机、玻璃、陶瓷等终端市场。

  (1)锂资源布局及开发

  公司同时布局优质的硬岩型锂矿和盐湖卤水资源,以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Talison Lithium Pty Ltd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所拥有的中国四川雅江措拉矿为资源基地,并通过投资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和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实现了对全球优质盐湖卤水资源阿塔卡马盐湖和扎布耶盐湖的布局。

  (2)锂化工产品产能建设

  公司锂化工产品线涵盖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和工业级氢氧化锂、氯化锂和金属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终端市场,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储能系统、飞机、陶瓷和玻璃等。凭借高品质的产品、稳定的供应能力及良好的品牌口碑,公司与全球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构建了优质、多元、粘性较强的客户体系。

  公司深耕锂化工产品加工行业多年,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均设有加工厂。公司在中国的五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遂宁、江苏张家港(其中包括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两个基地)、重庆铜梁。同时,西澳大利亚奎纳纳生产基地同国内基地一起,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

  公司目前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12.16万吨/年,加上已宣布的规划锂化工产品产能共计12.26万吨/年。

  (3)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及战略布局

  除通过参股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布局盐湖卤水资源外,公司亦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链上的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固态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同时,为了加深公司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的合作,开展业务拓展新的触角和反馈,深化公司在践行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探索产业链循环发展的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于2025年10月22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拟投资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

  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品质、享誉海内外的品牌影响力及高效优质的客户服务能力,公司目前已与全球多家卓越的锂终端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深度绑定产业链核心客户,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全球电池材料生产商、全球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围绕“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构建了“分类施策、全球覆盖、稳健灵活”的一体化销售模式;依托全产业链布局、优质资源储备、全球化运营能力及灵活销售体系,构成了兼具稳定性、抗风险性和成长性的竞争壁垒。随着垂直一体化优势、优质客户资源、升级的产品结构与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的供应链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保持着优质且稳定的业务往绩。

  公司将持续挖掘新能源价值链上的战略布局机遇,包括新能源材料与固态电池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的合作潜力,聚焦电动汽车、储能、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无人机、人形机器人等应用领域的投资契机,积极投身下游投资布局,以更有效地应对锂在新型电池应用中的未来走向。

  (4)资源循环利用及固废综合处理

  公司在四川绵阳设有一座主要从事大宗工业固废(锂渣)资源化综合再利用的工厂,现拥有全球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年产3万吨的硅铝微粉生产线。公司通过打造锂渣高值化综合利用产线,实现锂渣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同时为下游相关产业带来低碳、清洁的产品原料。根据公司与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试验显示,在传统ECR(耐化学腐蚀型无碱玻璃)玻纤配方中以硅铝微粉替代50%原生矿产叶蜡石具备可行性;在一定范围内,锂元素含量的提升有助于提高玻璃模量、降低熔化能耗,表现出显著的节能与低碳优势。随着硅铝微粉产能的持续释放,公司将更好地强化该产品的稳定供应,不断推进构建“源头减量化、过程资源化、末端无害化”的生产闭环。

  此外,公司致力于通过科研创新与技术革新,持续推动全球锂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下一代锂电池关键材料开发,助力实现绿色可持续开采及先进材料技术突破。公司围绕“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电材料—下一代关键电池材料—电池回收—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不断深耕,打造并形成锂产业链循环经济品牌;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78.03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24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67,966股2022年回购股份的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登记,将441,366股授予给24名激励对象。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2025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的部分回购股份数量为26,6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6%,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2,987,925.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1,221,583股减少至1,641,194,983股。

  2、公司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并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丰富债务融资工具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2023年12月,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于2024年3月获准注册20亿元额度的短期融资券和40亿元额度的中期票据,有效期为2年。

  2024年4月1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35%,期限为1年。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本息共计人民币307,050,000.00元。

  2025年7月11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48%,期限为3年。

  鉴于公司获准注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效期拟于2026年3月届满,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

  3、公司配售新H股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一般性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制定以新股配售的方式向非关连人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和发行可转换为公司H股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H股交易时间后)与配售代理和经办人分别签订新H股《配售协议》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于2026年2月4日与配售代理和经办人分别订立经修订及重列的《配售协议》和《认购协议》。公司拟按每股配售价格45.05港元(以下简称“配售价”)向符合条件的独立投资者(以下简称“承配人”)配售公司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发行的H股股份65,050,000股,并拟发行本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2月11日,配售代理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以每股H股45.05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合计65,050,000股新H股。新H股上市后,公司H股总股本由164,122,200股增加至229,172,200股,总股本由1,641,194,983股增加至1,706,244,983股。同日,本次H股可转债发行已完成;公司已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取得批准,并已就债券上市取得维也纳证券交易所运营的Vienna MTF的批准。

  4、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包括主产品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3万吨/年)和副产品无水硫酸钠(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购置土地及预留土地建设,以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氢氧化锂和碳酸锂产品生产的切换。该项目已于2025年7月30日竣工,并进入联动试车阶段。

  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该项目首袋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查,并于2025年10月17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此外,该项目也已实现柔性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的能力。目前项目尚未完全实现满产。后续,公司将持续调试和优化该项目,以实现产品的连续稳定生产和碳酸锂柔性切换。

  5、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正式启动化学级锂精矿产能继续扩产的建设工作,建造一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同时为后续扩产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或“项目”)。项目选址位于西澳大利亚州格林布什,资金来源为泰利森自筹;该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第四季度竣工并开始试生产;2020年12月22日文菲尔德董事会决定将泰利森第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试运行时间推迟到2025年。2025年12月18日,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式投料试车。后经初步调试,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于2026年1月30日生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后续,项目将加紧进行产能爬坡,争取按计划完成项目达产后续工作。同时,公司将持续调试和优化该项目,以实现产品的连续稳定生产。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合伙企业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与安徽隐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隐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2.5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0%。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对该合伙企业进行确认和计量。合伙企业拟投资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领域,并且对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额(即合伙企业实际用于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金额)不低于合伙企业实际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合伙企业的投资阶段为自早期/初创期到成熟期,覆盖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加深公司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的合作,为公司开展业务拓展新的触角和反馈,有利于公司在践行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探索产业链循环发展的机会。此外,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7、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参股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参股公司SQM与Corporación Nacional del Cobre de Chile(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以下简称“Codelco”)就2025年至2060年期间阿塔卡马盐湖的运营和开发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委托智利律师向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以下简称“CMF”)提交了请求其要求SQM就与Codelco达成上述交易一事召集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的申请。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参股公司SQM与Codelco签署了《合伙协议》。该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通过将Codelco之子公司Minera Tarar SpA并入SQM子公司SQM Salar S. A.(以下简称“SQM Salar”,并入后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SQM目前从智利政府经济部下属的生产促进局租赁的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直接或通过合营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6月18日,CMF公开发布了一份名为CMF informa que publicórespuesta a presentación de Inversiones TLC SpA的文件(中文译文:《CMF关于对天齐智利提交材料的回复》)。CMF认为:《合伙协议》不适宜由SQM的特别股东大会作出裁决,该交易应由SQM的董事会进行分析和决议;这不影响股东在认为对SQM和股东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一般规则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利(如适用)。因此,CMF不同意天齐智利的诉求(以下简称“该决定”)。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6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对上述CMF的该决定向CMF提出行政复议,要求CMF取消该决定,并要求SQM根据智利《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以保护天齐智利及SQM所有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要求CMF在处理行政复议期间暂停该决定的效力,直至作出最终复议决定为止。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CMF关于行政复议诉求的回复:不接受天齐智利于2024年6月26日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请求,将维持该决定(以下简称“复议决定”)。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就CMF的该决定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于智利时间2025年5月14日进行开庭审理。2025年11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收到智利法院就本次诉讼作出的判决书,其驳回了天齐智利的诉讼请求。根据智利相关法律规定,该判决非终审判决。智利当地时间2025年1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通过智利法院向智利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针对智利法院于智利时间2025年11月11日作出的判决提起上诉,请求受理此项上诉,并将上诉案件提交智利最高法院,以便智利最高法院能够基于上诉理由撤销被上诉判决,并支持天齐智利的主张。

  智利当地时间2025年12月27日,SQM披露称已完成其与Codelco之间的战略合作,合营公司SQM Salar名称将变更为Nova Andino Litio SpA(以下简称“Nova”)。本次合并系按照双方于2024年5月31日签署的《合伙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执行,但目前仍受一项解除性条件约束,即有待智利最高法院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向智利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作出裁决。

  智利当地时间2026年1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收到智利最高法院就本次诉讼作出的判决书,其维持了智利法院的裁决,该裁决驳回了天齐智利于智利当地时间2025年11月21日通过智利法院向智利最高法院提交的上诉请求。根据智利相关法律规定,该判决为对本次诉讼的终审判决。公司将保留后续一切可能的维护公司权利的途径,不排除考虑在确保相关股东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采取进一步行动。

  同日,SQM披露称其子公司Nova与Codelco的子公司Minera Tarar SpA合并的先决条件已得到解决,使其此前披露的《合伙协议》所涉交易生效。

  天齐智利本次诉讼请求不涉及具体金额。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针对SQM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均基于SQM披露的《合伙协议》内容及相关信息,本次上诉被驳回不改变前述减值测试相关假设,因此预计该诉讼判决暂不会对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结合相关交易后续进展及未来市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持续动态评估公司对SQM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变动。未来如有重要信息更新或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智利比索。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外币采购付款,大额外币分红款等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 投资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按照2026年3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69.14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3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3、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交易目的:作为一家国际化经营公司,公司存在进口采购、出口销售及境外分红、跨境投资等与外币收支相关的业务,鉴于上述业务对应的外币收支金额及收支时间无法完全匹配,产生一定金额外汇风险敞口,使公司面临外汇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5、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次投资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2.48亿美元。

  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按照2026年3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69.14亿元),有效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与交易额度

  作为国际化经营公司,公司存在进口采购、出口销售及境外分红、跨境投资等与外币收支相关的业务,鉴于这些业务对应的外币收支金额及收支时间无法完全匹配,产生一定金额外汇风险敞口,使得公司面临汇率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2026年公司经营计划及外币收支预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汇总如下表所示:

  

  注:该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3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智利比索。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外币采购付款,大额外币分红款等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资金来源及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2026年3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69.14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32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3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6.48%。业务到期后,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同时,财务成本会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而有所差异。

  3、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期间如遇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其他审议决策,以更新后的决议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流动性安排:原则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业务收支时间相匹配,预期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合理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存借款、投融资等实际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存借款的期限安排相匹配。

  5、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复杂多变,受逆全球化、中美贸易摩擦、投资者避险情绪、各国财政及货币政策严重分化等影响,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资产质量。随着公司参与国际化竞争持续深化,汇率风险将持续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资产质量,为减小汇率风险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战略布局,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利于稳定减小外汇风险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公司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方海杰,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海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超,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超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敏,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敏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将在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范围内协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厘定其酬金,并执行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2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包括:继续秉持“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发展战略;加快科技转型步伐,打造招才引智平台;坚守匠心精神,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为贯彻落实上述行动方案,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开展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聚焦增产扩能,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与产业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发展战略,持续聚焦增产扩能目标,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拓展下游产业链合作,挖掘产业延伸机遇。

  锂精矿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共有五个在产的锂精矿选矿厂,包括化学级锂精矿一号工厂、化学级锂精矿二号工厂、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技术级锂精矿工厂和尾矿再处理厂。其中,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已于2025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并于2026年1月30日生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已建成锂精矿产能从162万吨/年提升至214万吨/年。

  锂化工产品产能建设方面,公司目前在全球有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其中包括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两个基地)、重庆铜梁和澳大利亚奎纳纳的六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2025年7月30日,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已竣工,并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已于2025年10月17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12.16万吨/年。

  与此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建设相关工作和重庆年产1,000吨金属锂及配套原料项目建设。

  此外,为了加深公司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的合作,开展业务拓展新的触角和反馈,深化公司在践行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探索产业链循环发展的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于2025年10月22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拟投资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领域。

  二、加快科技转型步伐,打造招才引智平台

  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持续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四大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及研究团队初具规模,团队硕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达到86.57%。2025年,“锂辉石冶炼渣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成套技术”先后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和四川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目录》,是我国工业固废锂冶炼渣领域首个同时入选国家级与省级权威目录的创新成套技术。“金属锂基复合负极材料及超薄负极卷对卷工艺开发”项目入选《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电池级硫化锂制备关键技术及应用”入选工信部产业基础创新成果;“超薄金属锂带”入选重庆市先进材料创新成果。

  创新实验研究院已于2025年3月举行竣工仪式并正式投入运营,这标志着公司研发体系迈上新台阶。创新实验研究院将:聚焦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关键材料研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电池回收等领域的核心攻关,旨在以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为双轮驱动,加速技术突破与商业落地;以市场需求为根本,加速前沿新材料技术突破,占位知识产权;以成果转化为目标,推进中试线验证与规模化生产工艺,保证新技术、新产品商业落地;以整合产业链为契机,推动技术成果快速渗透市场,完成公司从基础材料供应到核心功能材料与技术方案的创新与迭代。同时,创新实验研究院也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与号召力,不断吸引尖端技术合作与资源,汇聚高层次人才,构建产学研融合生态,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公司加强创新项目孵化,通过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遴选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已形成自有高校智库优势资源,协助多维度完成实验室样品验证。2025年,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等新增项目合作,通过企业与高校、研究院联动,加快技术开发和迭代,并与下游头部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意向性采购订单,加速产品向产业端的渗透,实现从实验室技术到产品应用验证的成果转化。探索与本地高校产学研创新合作新模式,与四川大学共建“跨学科创新课题微专业平台”,以创新项目为驱动、跨学科组队、导师指导、微专业认证的合作模式,有效地将学习、实践、应用和认证融为一体,系统性培养在校学生的产业创新综合能力。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为解决锂渣综合利用行业痛点,公司已开发锂渣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成套技术工艺方案,同步开展硅铝微粉在不同领域应用打样工作,为锂渣资源化与无害化利用提供理论支撑;正在建设锂渣综合利用回收关键战略金属的示范线,已与下游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破解高原高寒地区锂资源高效开发行业难题,已开发出耐低温型锂辉石靶向捕收剂,并积极开展锂矿资源高效开发的知识产权布局。

  新型提锂技术领域,积极构建完善不同提锂技术实验室平台,采用自主和对外开发模式锚定盐湖、地下卤水、地热水、油气水等液态锂矿资源技术开发工作,已完成直接提锂技术(DLE)关键材料的制备开发工作,与下游相关单位建立联系,正推动技术落地中。

  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关键材料研究领域,公司突破高比能超薄金属锂制备技术,自主升级装备实现300mm幅宽卷对卷生产,独创“覆膜+自支撑”双工艺;针对负极枝晶等问题,2025年开发出循环性能提升数倍的锂镁合金体系,目前已进入电芯端进行应用验证;同步深化产业链合作,与2家电芯客户进行联合开发,并推进国家级专项攻关;在产研协同上,通过多阳极电解槽等关键技术突破,为金属锂绿色提炼与零排放提供支撑,加速高比能电池商业化。在正极材料方面,富锂锰基材料作为提升能量密度的关键路径之一,已完成其结构设计与实验室级样品制备,目前正在进行公斤级放大验证,致力于解决其电压衰减与循环稳定性等核心挑战。硫化物全固态电池关键材料方面,在完成硫化锂产业化筹备工作基础上,针对下游硫化物固态电解质对硫化锂的需求,公司年产50吨硫化锂中试项目已实质落地并动工,采用自主开发的硫化锂制备新技术、新设备,具有低风险、快速量产的能力。

  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领域,持续优化并创新废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回收工艺,自主研发的第四代湿法回收技术,实现了磷酸铁锂电池黑粉中锂、铁、磷等关键元素的高效、精准提取与回收,回收率均位居行业前列。通过该技术再生回收得到了符合标准的电池级产品(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用磷酸铁),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多种符合现有标准的锂盐和铁盐产品,并对新开发的产品申请标准立项。以上回收的多种再生材料均参与了下游客户的测试,据反馈再生材料同样表现出与商用材料相当的性能。

  在研发管理方面,全面梳理优化研发管理的制度体系,高效推进并完成年度制度立、改、废计划,并配套完善流程管理,提升了研发管理的标准化程度与协同效率,为研发活动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依据与流程保障。2025年“研发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全面嵌入管理系统,依靠网络化、平台化方式集中管控研发项目,向“互联网+管理”模式转型,最大程度地提升业务透明度、团队协作度和监管有效度,促进管理标准快速落地和复制。同时,仪器设备预约、试剂耗材管理等部分实验室管理内容也同步纳入管理系统,实现检测线上预约与数据在线回传功能。管理系统试运行期间,研发人员在研发项目相关活动上,平均每周节省175分钟;分析检测活动上,平均每次节省19分钟,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三、坚守匠心精神,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首个自建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安居基地顺利实现稳定、高质量运营生产,产量和质量超预期完成目标;江苏氢氧化锂基地(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工程建设完工,于2025年完成调试并在年内具备产出合格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的能力。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客户交流活动,积极响应客户要求,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2025年,公司继续积极跟进下游企业对锂盐材料金属异物管控的要求,和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回顾管控情况和经验。从设备、人员管理、工艺流程优化、检测方法、环境管控等全方位引入管控和改善措施,产品的金属异物控制水平得到较好的提升。

  公司持续践行管理创新,持续使用六西格玛管理工具,推动管理与思维革新。2025年,公司继续启动六西格玛改进项目工作,各生产基地从节能降耗、产品质量改善等方面搜集数据,确立亟需优化的项目,于下半年开始开展工作。

  基地质量监管方面,公司统一标准化管理、分析、对比各公司的产品质量水平。2025年,公司启动检测分析方法统一工作,将各公司碳酸锂产品的检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标准化,进一步系统化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的管控水平。

  在国家及行业数字化管理转型的倡导下,江苏碳酸锂基地、射洪基地、安居基地上线使用的LIMS与质量管理系统于2025年不断优化,深化自动预测、预判、提醒功能,进一步实现了和其他业务职能数字化系统的链接,进一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和准确度。同时,公司于2025年上线质量异常汇报管理、质量投诉管理等质量数字化管理工具。

  公司持续在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的建设方面积极主动承担领导及参与任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主导制定1项国际标准ISO 7819《锂 术语》,成为全球首个锂行业的国际标准;成功立项1项国际分析方法标准;报批发布1项行业标准YS/T 967《电池级磷酸二氢锂》;牵头制定国/行/团体标准4项,包括国标《电动汽车级硫化锂》、国标《锂粒》、国标《温室气体 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碳酸锂》、团体标准《冶炼副产品 锂质叶蜡石》。其他20余项参与标准工作均在计划中进行。

  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将“真诚对待利益相关者”作为核心信条之一,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建立了A+H信息披露保障机制,确保公司在境内外信息披露的同步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定期报告的可读性,以通俗易懂、图文结合的形式展示公司业务情况及亮点;并于定期报告披露后,于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的“一图读懂”,可视化展示公司财务数据的同时,亦便于分享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助力一键传播公司价值。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水平。2025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机制。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证券报》2025年度(港股)公司治理金牛奖和2024年度金信披奖。

  五、以投资者为本的市值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持续从股东沟通、股东关系维护、股东服务、保障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公司了解和倾听中小股东的各项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转达至相关方。除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易和IR邮箱中的投资者提问外,公司积极参加卖方组织的策略会,并组织和参与了多场投资者/分析师/股评家交流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回复问题3,968个,其中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合计957通,与投资者及分析师进行349次日常沟通和答疑,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回复227条投资者问题,回复率100%。

  定期报告沟通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业绩说明会形式与内容。2025年3月,公司在全网五个主流投资者平台和监管平台以视频直播的方式举行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等主要领导及独立董事代表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2025年9月初,公司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的线上文字及电话说明会,访问量达12.8万人次,同比提升逾1.5倍。公司业绩说明会充分有效地展示了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于业绩说明会当晚及时发布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记录和公众号推文,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

  公司治理沟通方面,2025年5月,公司顺利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依法合规开展股东接待与交流工作。会议期间,股东围绕锂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资源布局、产业链延伸及降本增效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管理层结合公司战略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理解与信心。会后,公司及时整理现场交流情况并完成信息披露,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公平性。

  总体来看,公司通过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沟通效率,不断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战略执行力及长期发展前景的认可,积极促进公司价值与市场估值的良性互动。

  未来,公司将延续既有的“垂直一体化整合”的商业模式,在优质资源基地扎实的资源保障下,结合市场情况稳步落实、有序推进基础锂盐产能扩张计划,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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