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议案进行事先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管理科学、决策有效,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议案进行事先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包括预计与关联方开展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其他,具体如下:

  1.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与其他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与公司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持有公司26.63%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申能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申能集团的联系人11申能集团的联系人主要包括申能集团的附属公司(持有的50%受控公司)、申能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该30%受控公司旗下任何附属公司。、申能集团及上述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申能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3.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表决中实行分项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均为1年。本次聘任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楠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女士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倪益先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倪益先生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倪益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姜昆先生,2003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开始在毕马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任本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成初先生,1995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彭成初先生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彭成初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上述人员拟在本次聘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万元(不包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上涨幅度未达20%。

  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若发生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的情况,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2025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1,546,481股后,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7亿元,占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9.95%。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已于2025年10月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2亿元,加上2025年度拟派发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7.91%。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在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270%(含已发行待偿还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会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授权框架内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告》(H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A股)、《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股)。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或有权董事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并在公司或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6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同意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70万元;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卢大印和孙维东2名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卢大印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确认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或部分议题、指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监督职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可持续发展相关议案。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建立起“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自上而下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框架。董事会审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愿景、目标等,并对其有效性负责。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相关政策、目标及管理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下设绿色金融发展工作专班等十个工作专班,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专班组长,负责识别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机遇,制定理念、目标,定期绩效考核。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废弃物处理”“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上述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其中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基于公司金融企业属性及办公运营实际情况,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为不适用议题;废弃物处理、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在议题重要性分析判断中,尚未达到公司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的判定阈值,为不具备重要性的议题。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4亿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2025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1,546,481股后,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7亿元。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已于2025年10月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2亿元,加上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金额,合计占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7.91%。

  2.公司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