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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盈康一生大厦1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另外,公司股东会还将在会议上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艳莉、刘向青

  联系电话:0532-88935566

  传真:0532-88936010

  电子邮箱:haierbiomedical@haierbiomedical.com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刘钢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后,经董事会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刘钢先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公司聘用刘钢先生担任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人选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刘钢先生简历

  刘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刘先生于2004年加入海尔集团,曾任海尔金控副总裁、海尔大健康板块运营执行总裁等职,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刘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45万股。刘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15,690.5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项目投入已全部完成。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0.5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7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核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

  ● 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购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低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禁止从事如期货、其他高风险衍生品等风险不可控的业务。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负责审核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首席财务官领导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密和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7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薪酬管理制度》《重大交易决策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一起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监管

  根据《证券法》《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于2019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233839980798和账号223439986381)。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实缴出资及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生物科技及国泰海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生物科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银行账号:23383998079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银行账号:37150198551000000893)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714,447.47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36,050.3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433766_J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96.95万元。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700.00万元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55.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2020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公司3,055.00万元。

  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编制,反映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认为:海尔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3365_J02号)。

  (二)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募集资金净额”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扣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自2019年底部分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

  注 4: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注 5:“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主要为支付的项目质保金,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扣除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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