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发布的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姜丽、郝硕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席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6年4月17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 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65,280,190.1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164,568,691.54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5年,受益于中央及地方“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加码,全年销量稳中有增,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07万辆和3,439.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39%、9.43%,连续三年站上3,000万辆平台。
(2)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表现
2025年,我国乘用车产销突破3,000万辆,整体稳健增长。全年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26.99万辆和3,01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16%和9.22%。
(3)新能源汽车规模与渗透率双突破
2025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600万辆。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0万辆和1,649.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01%和28.17%,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4%,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
(4)皮卡产销稳健增长,格局集中且结构升级
2025年,皮卡产销分别完成59.10万辆和60.8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57%和11.11%。分燃料类型看,汽油车产销分别完成14.58万辆和15.3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34%和2.11%;柴油车产销分别完成36.69万辆和37.9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42%和4.47 %。排名前五位的皮卡生产企业销量合计为41.49万辆,占皮卡销售总量的68.14%,行业格局集中。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出口量超700万辆
2025年,企业愈加重视海外市场开拓,中国品牌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合资企业出口也有良好表现,新能源汽车出口快速增长,带动我国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全年汽车出口超700万辆,达到709.76万辆,同比增长21.13%。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603.80万辆,同比增长21.85%;商用车出口105.97万辆,同比增长17.18%。分燃料类型看,传统燃料汽车出口448.26万辆,同比下降1.99%;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0万辆,同比增长1倍。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公司主要业务
长城汽车是一家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2.经营模式
长城汽车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笃行全球化,拥抱新能源,坚持长期主义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持续推进“ONE GWM”品牌战略,建立研、产、供、销、服的全球化布局,形成全动力、全品类、全价格带的产品体系,车型覆盖SUV、皮卡、MPV、轿车等,动力覆盖汽油、柴油、纯电、油电混动、插电式混动以及氢能等,满足全球市场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
技术方面,长城汽车聚焦核心技术自主研发,构建起完善的技术体系。深耕Hi4电混、柠檬混动、坦克平台等成熟技术,同时推进VLA智能驾驶大模型、归元平台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与落地。
在产业链布局上,公司实现了核心零部件的垂直整合,同时构建了完善的服务体系,全方位提升用户体验。
国际化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生态出海”战略,不断完善全球市场布局,重点覆盖欧亚、澳大利亚、中东、南美、东盟等核心市场,并且巴西工厂于2025年8月正式投产,进一步提升了本地化生产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销量和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同时加速构建直连用户的新渠道模式,以及加大新车型、新技术的上市宣传及品牌提升,投入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2,228.24亿元,同比增长10.20%;实现营业?润人民币115.34亿元,同比降低16.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8.65亿元,同比降低22.0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下属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均非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0,000万元;预计2026年度公司在资产池范围内为子公司提供资产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
2、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6,500.91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2025年度担保实际情况,预计2026年度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0,000万元。具体如下:
注1:「供货业务履约担保」的被担保方包含子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共15家,分别为: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魏牌”)、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川”)、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系统”)、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徐水底盘”)、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荆门”)、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庆”)、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泰州”)、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日照”)、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大冶”)、精诚工科汽车系统(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平湖”)、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张家港”)、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冲焊分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徐水冲焊”)、保定长城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北”)、长城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商用车”)及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汽车”)。
上述担保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以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至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二)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担保
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2026年度资产池业务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40亿元,为提高资产池使用效率,公司在资产池业务预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资产质押担保。公司资产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三)授权签署情况
1、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担保: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在2026年度担保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担保期限内处理担保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2、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四)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资料(一)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
(3)供应商业务履约担保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被担保方: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2025年度担保实际情况及对2026年业务的测算,预计2026年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此次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主要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此次担保预计不涉及违规,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6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度担保计划未使用额度同时失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84,293.9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40.7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等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84,293.93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23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6,500.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注:涉及外币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3月23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如下:
1、1美元=6.9041元人民币;
2、1欧元=7.9676元人民币;
3、100元人民币=477.74泰铢。
八、备查文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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