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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授权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35亿元人民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集团购买的产品均为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基金类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谋求本集团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投资金额

  本集团在授权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35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35亿元人民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本集团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集团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基金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2026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相关管理人员审批本集团的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基金类产品业务。

  二、 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集团可在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理财及基金类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集团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集团购买的产品均为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基金类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二)控制措施

  1、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制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和实施流程,确保公司委托理财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本集团购买的产品均为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基金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委托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分析,并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同时财务部及管理层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基金类产品,不会影响本集团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 “本集团”)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本集团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本集团财务稳健性,本集团拟开展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 交易品种及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 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交易金额: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35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集团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本集团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本集团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本集团财务稳健性,本集团拟开展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本集团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聚焦主业,以“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本集团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35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

  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具有合法外汇业务交易资格的各类机构。

  本集团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地经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子公司有必要与境外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

  (五)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3年。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本集团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本集团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集团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锁定利率及汇率风险为目的,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境外业务实施期间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公司已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风险。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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