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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3-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到期。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5-202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鉴于新一周期关联交易协议统筹审议与披露的需要,经协商一致予以终止,并拟重新签订《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27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0650E

  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倪真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110,418.79万元,净资产22,001,325.6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45,599,661.20万元,净利润977,144.9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行政中心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K1JK4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聂诚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9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70,787.14万元、净资产581,373.9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213,948.61万元、净利润24,020.9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名单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乙双方及其所属企业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业产品销售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三)定价原则

  双方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四)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6-2028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其中2026年度18亿元、2027年度20亿元、2028年度22亿元。在上述交易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双方每年交易金额额度可据实调剂。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产品、设备、原材料、场地租赁、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三)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四)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6-2028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2026年度1.30亿元、2027年度1.60亿元、2028年度2.10亿元。在上述交易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双方每年交易金额额度可据实调剂。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与战略布局需要,在双方长期稳定合作基础上进行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动资源优势互补与要素优化配置,充分释放集团化运作的规模效应与协同优势,提升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比重较低,不会对生产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633.91万元;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5.00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本协议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协商订立,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在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业务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对拓展公司市场机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6-202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吸收存款、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2968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18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7,872,503.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16,944.60万元。2025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138,150.71万元,利润总额43,879.22万元,净利润33,809.8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吸收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存款。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

  (a)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贷款;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c)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非融资性保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

  (a)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资金结算与收付;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c)承销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企业债券;

  (d)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委托贷款;

  (e)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跨境资金池项下境外放款、外债、经常项目资金收付、结售汇及其他跨境业务;

  (f)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服务。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存款利率进行厘定。

  2.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时,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贷款之利率进行厘定。

  3.提供跨境资金池相关服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对跨境资金池业务进行分账管理。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进行厘定。

  (四)交易总金额上限

  1.按每年度单独核算,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在乙方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2.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授信业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3.甲方及其附属企业通过乙方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项规定,境外放款、外债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下浮动。

  4.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五)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尚未履行的部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经过多年的战略合作,熟悉公司的资本结构、筹资需求以及现金管理要求,有效灵活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依托财务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高效地调配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48,673.97万元,贷款余额8000万元,开具保函余额6,679.79万元,存款利息124.51万元,支付保函及开立汇票手续费0.90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约定的交易额度、服务内容、风险控制等安排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与资金安全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具有积极作用。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3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约占葛洲坝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根据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交易过户业务凭证》《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清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葛洲坝易普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2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45,941.57万元、50,228.22万元和53,937.71万元;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3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50,228.22万元、53,937.71万元、56,464.62万元。

  (二)补偿安排

  1.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若葛洲坝易普力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期内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交割前各自持有的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比例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全体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退回。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独立、非连带地履行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葛洲坝易普力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95.46万元,超过承诺数11,230.84万元,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的119.89%,实现了业绩承诺。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葛洲坝易普力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95.46万元,超过承诺数11,230.84万元,已实现2025年度业绩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超额完成业绩承诺30,277.67万元,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6日,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邓安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调整后,邓安健先生在公司其他相关岗位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邓安健先生的职务调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安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该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邓安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1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加快高质量发展进程

  一是战略管控显著增强。公司紧扣国家战略,紧跟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的行业发展趋势,聚焦建设世界一流民爆企业总目标,科学构建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单位计划”三层战略管理体系,完善商情监测管理体系,压实战略执行责任,体系化、穿透性确保战略部署压茬落地。公司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评估,全面梳理成效、问题及改进建议。经评估,公司业务、资产、市场布局均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十四五”规划圆满完成,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公司加速推进“四大转型”,不断优化“三大布局”,积极布局智能爆破、智慧矿山建设以及绿氢制绿氨等绿色化、数智化新兴领域,切实提升企业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全力打造中国民爆行业领军者、中国能建工程特种兵、智慧矿山建设主力军。

  二是业务布局更加优化。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实施市场开发与投资并购双轮驱动,坚持深耕矿山主战场,强化工程项目稳存拓增,全面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市场布局更加优化,业务结构更加合理。2025年,公司矿山施工总承包项目近30个,业务占营收比重持续提升,爆破服务业务占营收比重为75.85%;公司新签订的爆破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合计150.19亿元,签约海外项目4个,推动重点国别、重点区域市场向深耕化、滚动化、可持续化迈进;公司收购河南松光民爆公司51%股份,成功进入河南区域市场,新增炸药产能6万吨,公司工业炸药管理产能规模达到62.95万吨,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三是经营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实现“十四五”以来的“五连增”,营业收入98.32亿元,同比增长15.05%,利润总额10.41亿元,同比增长15.2%,新签合同额、“一利五率”等指标均达成年度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保持了稳中有进、向新向优的发展态势,有力有效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高质量发展总体全面奋进、全面向好、全面蓄能。公司全力服务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价值创造持续彰显。工信部安全生产司专门致信感谢公司作出的贡献,明确公司是工信部重点培养的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

  二、坚持科技强企,推动转型升级,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体系持续优化。公司深入贯彻科技强企战略,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头号工程”,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将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了公司和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50,809.9万元,占营收比重为5.17%。公司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系统构建了涵盖“平台引领-研发创造-产权保护-转化应用-创新激励”的全链条创新生态;加快打造“国家—省部—企业”三级平台梯队,高标准组建绿色民爆研究院、安全绿色民爆技术与智能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成功落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创新资源加速集聚,以管理升级激活发展潜能。公司加速推进智改数转,科学制定数智化发展总体蓝图,深入推进数字化工厂工地、绿色智慧矿山建设,转型升级有序铺展。

  二是创新赋能成效显著。公司合计拥有有效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833项,其中发明专利194项(含国际 PCT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555项,外观专利 3项,软件著作权 81项;公司主参编并发布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39项,申报并获得工法15项,荣获国家、省部级、行业等各类科技奖项114项。2023年以来,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年增长率超50%。公司高威力型现场混装水胶炸药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抗水性优,密度可调范围宽、环保性能高、材料成本低等特点,能够更好满足各种地质条件爆破需求及爆破应用场景,实现了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清洁生产,相关成果在所属丰都项目部推广应用;“基于煤基费托产品的工业炸药新型原材料研究与应用”“EDF-2煤矿许用型电子雷管”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在所属天长民爆公司等多家单位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现场混装车管理系统应用案例”入选工信部重点场景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发布行业首个露天煤矿施工总承包绿色智能发展白皮书,引领推动民爆行业创新、绿色、数智、融合发展。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理质效,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治理体系全面升级。公司严格遵循国资与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持续深化具有“易普力”特色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系统重构企业治理类制度,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平稳完成监事会改革,进一步突出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与风险防控中的核心地位,科学界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构建起治理体系完备、主体权责清晰、决策科学规范、运行精简高效的治理架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2025年,公司治理成效获广泛认可,相继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

  二是强化董事会精益化管理。公司着力建设“战略型+专业型+创新型”的复合型董事团队,全面提升战略引领、科学决策、风险防控等综合履职能力。公司健全完善董事会“1+4+6”制度体系,构建了科学合理的授权行权、履职支撑、监督制衡体系,保障董事会高效规范行权,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职能。公司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2025年组织外部董事开展15次专项调研,围绕推动战略落地见效、加快战新产业布局、深化数智化转型等方面,外部董事提出前瞻性建议,助力公司科学精准施策。公司以严把“议案质量、程序规范、执行落实”三关为主线,年初制定董事会工作计划,强化顶层谋划;严控议案质量与审批流程,夯实决策基础;完善会前充分沟通与预审机制,提升审议质效;完善决议执行跟踪、反馈与督办机制,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通过强化董事会精益管理,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高效性,系统提升了董事会运作效率与决策执行力。

  四、提升信披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一是信息披露再创佳绩。公司按照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的披露原则,以企业发展战略为主线,丰富信息披露内容,主动对资本市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披露,编制披露公告106份,未发生公告更正情况,充分展现公司发展活力、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资本形象,连续两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公司高质量编制并发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系统呈现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在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有效贯彻“双碳”战略、全力保障生态和谐、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治理升级升维等方面的管理策略、重点实践和关键绩效,有效传递企业可持续发展竞争力。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证券时报第十九届上市公司成长百强、中国证券报第三届国新杯·ESG卓越央企金牛奖、中国证券报2024年度金信披奖、上海证券报金质量2025ESG奖,权威评级机构万德将公司ESG评级提升为A级。

  二是投资者沟通持续深化。公司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绿色低碳转型、“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时代主题,策划“绿色智能矿山爆破服务”“海外工程协同出海”等专题沟通,成功吸引多家主权基金及长期机构投资者深度关注并增持公司股份。创新运用VR技术,生动展示公司在新疆、西藏等地区重大民爆工程项目实景;联合中国能建举办反向路演交流,系统阐释公司在能源基建、数智爆破等领域的科技赋能成果,显著提升战略契合度与科技品牌形象。公司集成官网、电话会议、业绩说明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实现核心投资者沟通的全面覆盖、快速响应、高效互动。2025年,公司业绩说明会累计触达投资者超2万人次,组织50批次、394位投资者实地调研;吸引多家研究机构发布公司研报近40篇,其中深度研报2篇,23家知名券商研究机构给予公司推荐或买入评级。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五、强化市值管理,注重股东回报,提振资本市场信心

  一是系统塑强市值管理体系。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的系统谋划与管理创新,制定实施《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市值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清晰的市值管理组织架构、多元协同的管理工具箱,明确阶段性目标与落地举措,确保市值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市值管理深度融入战略规划、经营决策与风险防控全过程,打造“价值创造-成长-传递-维护”的良性生态闭环,有效推动企业内在价值与市场表现同频共振,将公司在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安全支撑等方面的优势转化为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同与长久信心,持续塑造中国民爆优质品牌,为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

  二是以卓越回报彰显价值担当。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提升股东回报作为履行央企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硕果。结合民爆行业特性及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积极的股东回报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统筹兼顾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投资需求与融资环境,推动股东回报机制更加科学、持续、稳定,有力提振市场信心。2025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3元(含税),合计派发2.85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40.01%。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关于“强化投资者回报、优化股东利益共享机制”的部署要求,有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和认同感,彰显央企上市公司价值担当。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历届董事会决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23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752,005,914股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668,793,726股股份。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3年2月3日,葛洲坝持有公司538,0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0%;交易双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同时,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止2023年4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117,147,856.00股,公司控股股东葛洲坝持股比例由47.90%下降至43.37%。

  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葛洲坝,实际控制人由湖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股权交易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及相关承诺情况

  (一)股权交易时,标的资产价值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03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87,772.87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考虑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宣告派发现金股利25,000万元,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应由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37,684.24万元。

  (二)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2023年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双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不低于交易对价人民币537,684.24万元;如果在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评估价格低于交易对价,则差额部分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95.54%股权的原股东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三、本报告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易普力公司与各重组方签署的相关资产购买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要求编制。

  四、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致成)对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中致成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了《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期满需要对收购的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致成评报字[2026]第0077号),按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53,782.00万元;2023-2025年度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影响,综合考虑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95.54%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20,178.10万元。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向中致成履行了以下工作:(1)已充分告知中致成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2)谨慎要求中致成,比对本次评估和以202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相应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031号)所涉及的评估条件假设、评估参数及经营状况发生的条件变化等。(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4)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计算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发生减值。

  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720,178.10万元与标的资产交易对价537,684.24万元相比,未发生减值。

  六、备查文件

  1.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1-268号);

  3.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期满需要对收购的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致成评报字[2026]第0077号);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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