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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7、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具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科林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区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联系人:杨志浩

  电话:0311-85231911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具体包括: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汇领互感器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在各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根据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担保事宜,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初步预计。依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若发生调剂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效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3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对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国内双碳战略深入推进。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全面深化技术研发,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拓展客户类型,积极推进精益管理,快速提升运营效率,聚焦于智能电网、新能源与综合能源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7.05%;实现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42.98%。

  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的电力行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态势。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做优做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借助长期服务智能电网所形成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和能力优势,为公司扩大大型客户电力微网和新能源市场规模;二是持续深化精益管理,积极推进供应链管理与精益制造的深度融合与系统化提升,致力于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快速响应体系;三是进一步发掘海外资源,推进海外营销体系建设,加速品牌国际知名度提升。

  二、坚持科技领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注重产品技术和研发人才的持续积累与投入。公司在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等环节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产品能力,在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和充电桩等领域形成了核心产品,公司已形成了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科研创新实力稳步提升,2025年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2件,荣获河北省制造业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百强、发明专利百强等多项荣誉,并再次入选中国电气工业百强企业。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职技术人员1301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4.12%。多位研发工程师获批国家及省市级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各级“工匠”等。研发项目方面,公司深入推进储能与微电网系统、充电桩、一二次融合配电设备、电能表、电气设备等系统及产品研发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取得初步成效,为后续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科技投入和技术研发,指引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公司将加强研发团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内部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优化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巩固研发团队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外部研发力量的合作,缩短研发周期,共同推进重点研发项目进程,致力于高效产出研发成果。

  三、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其他一系列配套治理制度和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公司高效、稳健、规范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4次,董事会8次,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科学决策。独立董事履职方面,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法定、权责明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分工,科学正确决策各类重大事项。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紧密挂钩,确保经营管理层绩效与公司发展协同一致。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专题培训共计13场,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6年,公司将继续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加强专题培训与合规意识培育,推动治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将落实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在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追索止付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以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2025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502,593.6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5%,转增130,806,225股。

  公司于2025年9月披露了《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计划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当年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以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01%。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打造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

  六、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多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回应了投资者的关切。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推动信息披露简明友好,提高透明度,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同时,公司将持续保持多种与投资者交流的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途径及时传递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投资价值。

  七、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1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拟续聘信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田田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工作性质、专业技能及公司业务规模等来确定,收费标准与2025年度收费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听取了相关汇报,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需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4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26年3月27日10:00在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3,319,19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79,998,361.9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不涉及)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多家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授信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授信及与授信相关的对应担保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落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钟耕深、王凡林、刘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公司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是合理的。

  2026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方案为:(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整(含税)/年/人。(2)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合同约定领取薪酬。(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责任、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的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并将ESG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形成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驱动的薪酬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公司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是合理的。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责任、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并将ESG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形成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驱动的薪酬激励。(2)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额外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史文伯、王永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张志强先生(简历附后)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所必需的资格和能力,拟补选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合规运作及工作开展,拟补选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刘欢、王凡林、于芝涛,其中刘欢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2.战略与ESG委员会:于芝涛、张志强、钟耕深,其中于芝涛担任战略与ESG委员会主席;

  3.提名委员会:钟耕深、刘欢、史文伯,其中钟耕深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凡林、钟耕深、史文伯,其中王凡林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志强先生的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需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担任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15:00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以上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张志强先生简历

  张志强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灵寿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无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元氏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现任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张志强先生未持有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系持有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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