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6-0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的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安永华明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安永华明2024年度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秉贤先生于2000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香港执业,2024年开始为招商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冯所腾先生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招商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本项目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勋先生于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招商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严盛炜先生于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招商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会计并表范围内各附属子公司集团整体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金额不超过折人民币3,24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相比2025年度增加人民币429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是以安永华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20日,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等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本公司及境内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香港等为本公司及境外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为本公司及境内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香港等为本公司及境外附属子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2026年度集团审计费用不超过折人民币3,24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该金额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会计并表范围内各附属子公司集团整体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金额。年内如有新增并表实体或现有实体实际审计需求发生变化,并考虑汇率变动影响,最终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与此略有差异。
会议同意将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6-0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全年每股现金分红人民币2.016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后,本次每股现金分红人民币1.0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本行或招商银行)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19.19亿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2025年度本公司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38.74亿元的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361.84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36.18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76.88亿元。
3.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2025年度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计提公募基金托管业务风险准备金人民币0.62亿元。
4.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A股与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全年每股现金分红2.016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后,本次每股现金分红1.003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或人民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5.2025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5,219,845,601股,以此计算合计全年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508.43亿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252.96亿元(含税)(因四舍五入,中期分红与本次分红合计数与全年分红总额尾数略有差异)。2025年度本公司全年现金分红比例为35.34%(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