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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报告全文。

  2、《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ESG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推进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由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 ESG 治理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对公司ESG 相关重要事项提出建议和指导;由 ESG 工作领导小组拟定 ESG 工作具体计划,实施有效管理,监督ESG 工作的执行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牵头执行,沟通、推进、协调、落实 ESG工作的具体措施,跟踪管理 ESG 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明确“决策层(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管理层(ESG 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层(董事会办公室) ”的 ESG 治理架构,制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确保 ESG 管理策略有效融入公司经营活动各环节,提升 ESG 管理执行力。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科技伦理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已在报告双重重要性判定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2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2014年3月5日,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局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4〕103号)和《金融许可证》,3月6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完成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煤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中煤财务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等。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稽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确保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2025年,中煤财务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精神,深化公司监事会改革,结合《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金融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完成《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核心制度修订,同步取消监事会设置,实现治理架构与法规要求精准衔接,同时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更新印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中煤财务公司日常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营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截至2025年末,中煤财务公司共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金融服务部、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和金融科技部等9个部门。

  中煤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中煤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了资金管理、金融服务、金融市场、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科技等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对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煤财务公司通过严谨高效的业务流程设置,充分发挥三道防线作用。各业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部门日常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二道防线,负责对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及合规审核,实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研究风险管理事项;审计稽核部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中煤财务公司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同时,中煤财务公司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基于司库信息系统,对上报的资金日计划与当月预算、存款余额自动匹配校验,采用系统和人工双重审核,每笔下拨资金自动校验预算额度。同时,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强化存放同业精益化管理,所有存款均存放于实力雄厚的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煤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流转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充分发挥信息科技优势,保证资金归集拨付的高效运转,加大对资金流转全过程的合规和风险管控,进一步增强优化配置资金资源的能力。

  (4)资金融通方面,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根据业务需要和制度规定开展资金拆入业务,未开展资金拆出业务。

  2.信贷业务

  中煤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成员单位。中煤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

  (1)审贷分离

  中煤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的信贷业务管理机制,设有金融服务部、风险管理部。在核定综合授信额度或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时,由金融服务部发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风险管理部预审,风险管理部预审后提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每笔贷款业务均需由金融服务部发起、风险管理部审查。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负责对发放的贷款开展贷后检查工作。贷后检查内容包括收集借款人有关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资料;同时分析评价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等。

  3.投资业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煤财务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

  4.审计稽核

  中煤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稽核相关管理办法,对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稽核和监督。

  5.信息系统

  2014年4月,中煤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行,通过全面的信息化支撑,实现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实时监控资金流向。

  2017年,中煤财务公司对原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打造统一资金管理系统——中煤统一数字金融平台。

  2022年以来,中煤财务公司基于统一数字金融平台,组织实施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升级,建成集账户、资金、票据、融资、担保等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司库信息系统,深化司库系统推广应用,强化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实现资金等各类金融资源的可视、可控。2024年,中煤司库系统建设顺利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二期验收,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中对中煤司库建设成效进行了典型宣传。

  2025年,中煤财务公司扎实推进司库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一方面深耕司库功能深化与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强化数据采集治理,克服多重难题完成各类数据常态化报送,增设司库大屏实现数据实时可视化展示,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司库系统自主可控替代方案研究,并同步完成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为公司稳健运营筑牢安全屏障。获得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颁发的2025年“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等认可。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煤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信贷等各类业务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煤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53.65亿元,其中存放同业余额728.5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余额47.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7.02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中煤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托集团、服务主业的定位和不做外部业务、不做风险性业务、不做违规业务的原则,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中煤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中煤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2025年12月末,根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煤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25.08%,高于10.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34.13%,高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贷款余额277.02亿元,存款余额919.44亿元,实收资本90亿元,贷款余额不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0万元,资本净额1,356,422.04万元,集团外负债总额低于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0万元,资产总额1,053.65亿元,票据承兑余额低于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0万元,存放同业余额728.57亿元,票据承兑余额不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0万元,转贴现余额0万元,资本净额1,356,422.04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0万元,存款余额919.44亿元,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低于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截至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未开展过投资业务。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2025年12月末,中煤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3%,低于20%。

  此外,中煤财务公司2025年12月末的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和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类贷款×100%)均保持为0,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10.94亿元,低于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限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9.5亿元,全年最高日末贷款余额为14.48亿元,均低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限额。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了《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

  同时,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煤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持续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中煤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中煤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煤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过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中煤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中煤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带来隐患的事项,中煤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中煤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1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6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7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爱红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冠威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2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良先生,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复核,202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62.08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表审计112.08万元,内控审计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立信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2、立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相应业务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

  3、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2025年特别分红预案为: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9,527,09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2月6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0,865,016.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和火力发电为主的能源项目,对外销售煤炭和电力;公司业务涉及煤炭和电力两个行业。

  1.煤炭行业:2025年,中国煤炭市场整体呈现“供需宽松、结构分化”的格局。在供给端,国内原煤产量稳定在约48亿吨,晋陕蒙新四大产区贡献超80%的产能,智能化矿山建设显著提升开采效率,同时进口煤维持在5亿吨左右高位,保障了总体供应充裕。然而,受资源劣化与安全环保投入增加影响,吨煤成本上移,对价格形成底部支撑。

  需求方面,电力用煤仍是核心支柱,占煤炭总消费的55%–60%。尽管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火电角色逐步向调峰电源转型,但在迎峰度夏、极端天气及新能源出力不足等场景下,火电“兜底”作用凸显。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10.37万亿千瓦时,带动电煤需求及火电发电量同步增长。

  非电用煤则呈现明显分化:钢铁、建材行业受房地产下行和“双碳”政策制约,用煤需求稳中略降;现代煤化工领域因技术升级和高开工率,保持用煤增长。高端煤化工对低硫、低灰、高热值原料煤的需求,推动煤炭企业从“卖原料”转向“定制化产品”供应。

  总体看,2025年煤炭市场供需关系趋于宽松,价格中枢下移,但区域性、时段性矛盾仍存。电煤托底、非电分化、绿色转型与技术驱动共同推动煤炭行业步入“总量趋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新发展阶段。

  地理区域上,煤炭产能主要集中在晋陕蒙新地区,运输方式以铁运、水运为主。公司所处安徽区域为两淮煤炭基地,生产规模保持稳定。随着全国运输条件的持续优化,特别是“江海铁”联运模式的推广,晋陕蒙地区的煤炭销往华中、华东地区的综合成本显著下降。通过“海进江+铁路”联运,已建立山西煤入皖的新通道。华中及华东煤炭市场,将引发安徽煤企部分传统销售区域市场的激烈竞争。

  2.电力行业: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增加16.9亿千瓦,年均增长12.0%。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超六成。202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超过八成;全口径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2025年,安徽省全社会用电量达3,7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高技术制造业成为用电增长主力。全年新增装机1,928万千瓦,总装机达1.43亿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首次过半(52.7%)。然而,受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强、顶峰能力弱影响,电力系统仍高度依赖火电保供。本地发电量约3,050亿千瓦时,存在近700亿千瓦时的供需缺口,需依靠“外电入皖”弥补。2025年安徽省电力系统在用电需求稳步增长、可再生能源快速扩张的背景下,在夏季和冬季尖峰时段,仍面临结构性电力短缺。从中长期来看,安徽省需加速发展灵活调节电源、推进储能设施建设,并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以有效应对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和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所带来的系统平衡与调节压力。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华东地区大型煤炭、电力综合能源企业之一,所属煤矿、电厂分布在皖赣区域,其中煤炭生产、销售在安徽省内处于中等规模,发电效率居于安徽省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和火力发电为主的能源项目,对外销售煤炭和电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5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分别为:新集一矿(180万吨/年),新集二矿(270万吨/年),刘庄煤矿(1100万吨/年),口孜东矿(500万吨/年),板集煤矿(300万吨/年),生产矿井合计产能2350万吨/年。公司控股利辛电厂一期(2*1000MW)和利辛电厂二期(2*660MW),开工建设上饶电厂(2*1000MW)、滁州电厂(2*660MW)、六安电厂(2*660MW),参股宣城电厂(1*660MW,1*630MW)。

  公司生产煤炭销往安徽省内及省外周边区域,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化工等行业,运输方式以铁运为主,汽运为辅,在区域内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稳定,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控股的利辛电厂为大型坑口电厂,2025年度公司积极布局售电市场,利辛电厂充分发挥其作为大型坑口电厂的区位与成本优势,持续优化机组运行效率,提升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做好深化内部改革,紧抓布局优化和生产组织,强化经营管控,狠抓降本增效,拓展煤电联营规模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形势的总体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80亿元,同比降幅3.51%;营业成本73.66亿元,同比增幅1.05%。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30.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1.04亿元,资产负债率63.53%。

  1.1  主营业务分析

  1.1.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加大煤矿生产期多源含水层充水条件下综合防治水技术研究投入。

  1.1.2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煤炭采掘业:修理费较上年同期下降58.24%,主要是受租赁设备增加、部分外修转自修影响;安全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34%,主要是原煤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折旧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6%,主要是设备升级改造投入,影响折旧费用增加。

  火力发电:折旧费较上年同期增长55.38%,修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51.85%,材料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0.38%,水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10.02%,主要是受板集电厂二期投产影响。

  1.1.3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1.4  煤炭储量情况

  

  1.1.5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1.1.6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1.7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2  行业格局和趋势

  1.宏观经济层面

  2025年,中国宏观经济在复杂内外环境下总体保持“稳中有进、结构分化”的运行态势,全年GDP同比增长5%,如期实现年度目标,但内生增长动能仍显不足,复苏基础有待夯实。

  从产业结构看,新旧动能转换明显提速。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成为核心支撑,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1%和8.5%,显著高于整体工业水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强劲,推动汽车制造业营收历史性超越房地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与此同时,传统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8%,新开工面积降幅扩大至近30%,土地出让收入低迷,对地方财政和相关产业链形成拖累。

  需求侧呈现“外需强、内需弱”格局。全年货物贸易顺差突破1.1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尽管对美出口有所回落,但对东盟、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出口大幅增长,出口结构更趋多元。相比之下,内需恢复缓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温和,居民消费倾向偏低;CPI同比持平,核心CPI仅上涨0.7%,PPI连续多月负增长(全年下降2.6%),反映工业领域通缩压力与企业去库存并存。

  政策层面,财政靠前发力,专项债发行提速,有效支撑基建投资;货币政策维持宽松,但传导效率受限。值得注意的是,民间投资意愿不强,民营经济信心修复缓慢,住户部门新增贷款降至2007年以来最低水平,显示居民加杠杆能力和意愿双弱。

  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仍将面临挑战,经济在政策发力、创新驱动与结构转型中迈向高质量发展,但内需不足、外部不确定性仍是主要挑战。

  2.行业竞争格局

  从煤炭行业来看,2025年,全国煤炭市场从上半年的“以量补价”逐步转向下半年的“理性控产”。原煤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达到48.3亿吨,同比增长1.2%,再创历史新高。然而,月度产量呈现明显的“前高后低”特征,上半年在低基数及保供策略影响下增速较快,7月份起随着“查超产”政策严格执行,产量进入同比负增长区间。煤炭进口方面,受国际煤价优势收窄及国内需求偏弱影响,全年累计进口煤炭4.9亿吨,同比大幅下降9.6%,改变了近年来持续大增的态势。2025年煤炭价格呈现震荡走势,价格中枢较2024年明显下移。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全年均价约为702元/吨,同比下跌约18%。前10个月,煤炭采选业利润总额同比大幅下降49%,行业亏损面扩大。

  从电力行业来看,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10.37万亿千瓦时。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7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02万亿千瓦时。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3.行业发展趋势

  从煤炭行业来看,2026年煤炭市场呈现“供需紧平衡、价格稳中有升”的格局。供应端受安全生产监管趋严、“反内卷”政策及进口回落影响,产能释放受限,产量增速明显放缓;煤炭市场虽受需求端拖累,但煤化工等新兴领域提供支撑,电力用煤保持韧性,整体消费趋于稳定。价格方面,动力煤中枢小幅上移至720–750元/吨(5500卡/克),波动幅度收窄,政策引导下的长协机制增强市场稳定性。全年市场告别剧烈震荡,进入以高质量保供和效益优先为导向的新常态,行业盈利预期较2025年有所改善。

  从电力行业来看,预计202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全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在15.7-16.3亿千瓦。预计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在63%左右;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总发电装机的一半。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

  1.3  公司发展战略

  “十五五”期间,公司将积极融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联营”,加快构建“两个对冲”机制,沿长三角城市群都市圈和淮河生态经济带优化布局,持续强化并延伸产业链,系统构建并全面实施“12457”发展战略体系,秉持安全、廉洁、绿色、智能、高效的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耦合式发展,全力打造华东地区能源保供产业集群,将公司建设成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

  1.4  经营计划

  2026年,坚持“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以“十五五”规划目标为引领,聚焦煤炭稳产增销、煤电扩能增量、新能源拓展增效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两个联营”,构建“两个对冲”机制,努力实现生产经营平稳有序,业绩表现稳中有进,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是聚焦本质安全,全力筑牢底线红线。公司将深化“守规矩”安全文化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重大灾害治理,全面排查隐蔽致灾因素;强化矿井掘进管理,保障采掘接续与超前治理;落实“双碳”战略,加快绿色矿山、绿色电厂建设,坚决守住安全环保“零”目标。

  二是聚焦价值创造,全力打好提质增效硬仗。面对煤炭“量增价平”、电力“量挤价压”的双重压力,全面推进降本、拓市、协同工作。严控成本消耗,落实降本增效要求,电力单位聚焦能耗管控;优化市场布局,煤炭板块稳电拓市,电力板块抢抓市场化交易收益;深化“煤电联营”协同,建立产运销一体化机制,全力保障经营目标完成。

  三是聚焦项目提速,全力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建煤电项目按期投产,推进矿权整合及绿色化工项目可研。坚持进度与合规并重,严控项目工期,优先办理审批手续,杜绝合规性风险,保障项目依法高效推进。

  四是聚焦改革创新,全力激活发展动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破除内部机制障碍,优化组织架构;强化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智能开采、低碳技术、固废资源化利用,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以改革创新驱动内涵式发展。

  五是聚焦人才强企,全力打造核心队伍。针对员工流失、主业人员紧缺等问题,改进招聘机制,实现常态化招工;优化工作生活环境,关心关爱职工,提升归属感;完善薪酬分配体系,稳定人才队伍。

  六是聚焦党建引领,全力凝聚发展合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纪律规矩,净化政治生态,狠抓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1.5  其他提醒事项

  煤电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饶电厂、滁州电厂已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行转入商业化运行;六安电厂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2026年2月末,六安电厂项目1号机组完成锅炉空气动力场试验、锅炉酸洗等工作,2号机组完成发电机基架与台板初调整,汽轮机轴系初找中。

  新能源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亳州市利辛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66,783万元,该项目已获安徽省能源局核准并已开工建设。截至2026年2月末,利辛一期风电项目升压站安装调试完成,现已进入消缺阶段;送出线路已通过电网验收;风机基础浇筑、混塔吊装及风机吊装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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