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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减小汇率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院)、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科技)拟在2026年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受到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交易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境外工程总承包业务以美元结算且交易金额较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具体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9,995万美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3,100万美元、沈阳院不超过4,395万美元、贵阳院不超过1,500万美元、中色科技不超过1,000万美元。

  该交易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且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之和(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该交易为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汇业务。具体交易方式为根据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签订的远期结汇协议,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数额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外汇交割。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该业务旨在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定正常生产经营,但受金融市场固有属性影响,仍可能面临以下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相应的汇率价格波动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一定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如遇交易对方违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无法按照约定对冲公司经营业务风险,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交易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利率及汇率风险敞口为核心目标。具体防控措施如下:

  1.制定了《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系统规范了组织机构、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目标。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引与执行约束,形成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风险管理体系。

  2.设立了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职责与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同步建立定期轮岗与培训制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3.基于自身经营状况、交易处理能力及财务承受能力,在充分评估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合理设定交易价格区间、额度、期限等核心要素,确保风险可控。

  4.严格筛选经监管机构批准、具备相关业务资质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等业务,从源头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最大程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铝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铝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铝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1年6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中铝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中铝财务公司辅助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持续提升产融结合和金融服务能力,切实发挥金融功能支撑、价值创造和风险防控作用,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中铝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铝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铝财务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经营班子负责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中铝财务公司于2025年11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该事项自2026年1月《中铝财务有限责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后生效。根据修订后的《中铝财务公司章程》,中铝财务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铝财务公司章程》生效后,中铝财务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中铝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中铝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地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铝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保障资金安全及结算支付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计划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根据每日收支预算及业务计划编制每日资金计划,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按照资金计划,于每月20日之前根据直连银行询价结果,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制定《备付资金头寸方案》,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具体审批流程、操作流程及到期兑付全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认真核对确认,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中铝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发起及前台交易系统操作;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相关业务账务处理;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和划拨;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合规性、合法性审核和风险审查;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同业拆借业务操作包括原始凭证合规性、业务结果准确性、档案规范及齐全性进行监督;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同业拆借业务的同业客户信用评级和综合授信额度。

  2.信贷业务控制

  中铝财务公司制订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贷款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实施细则》等制度,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保障信贷业务的规范运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铝财务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中铝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中铝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二)中铝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在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铝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93,548万元,在中铝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16,020万元。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铝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折合人民币232,709万元和人民币635,062万元,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比例分别为45%和33%。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订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并在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将及时取得中铝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中铝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铝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铝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0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507.93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考虑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85,836,267元变更为人民币2,987,836,267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相关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由2,985,836,267股变更为2,987,836,267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相关《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上述情况,现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给予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918,3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3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37元/股。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8,3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公司收到由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108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独立非执行董事童朋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4-025)。

  6.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8.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7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237人,授予数量为2,676.96万股。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10.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6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21人,授予数量为200万股。2025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12.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或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有权决定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年度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8,2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出现相关违规情形的1,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70,10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1违规情形包括: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2.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相关规定,因严重违纪,被予以辞退处分的;3.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4.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6.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18,3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07%。

  (二)回购的资金总额、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21.55万元,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7,836,267股减少至2,986,917,96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2,987,836,267.00元减少至人民币2,986,917,967.00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依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出,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了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5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1.4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0.02亿元。

  (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结合12月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公司2025年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人民币0.89亿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参照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结合12月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公司2025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0.56亿元。

  (四)其他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其收回金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其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且减值因素消失或发生变化,减值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5年计提其他减值准备人民币0.01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1.48亿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48亿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8,2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发生违规情形,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70,10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18,3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7,836,267股减少至2,986,917,96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2,987,836,267.00元减少至人民币2,986,917,967.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供如下申报所需材料:

  1.与公司签署的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合同履行进度证明文件(如涉及)、工程决算文件(如涉及)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法律合规部

  4.联系电话:010-82406758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01068                                                  公司简称: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com.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475,079千元,同时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项目未来投资的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475,079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附注:公司聘任陶甫伦先生、吴嘉雯女士作为联席公司秘书。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提供有色金属先进技术、成套装备、集成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的新型工程技术企业,能为整个有色金属产业链各类业务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技术、工程设计及建设服务。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设计咨询、EPC工程总承包及施工、装备制造。

  (1)设计咨询业务

  设计咨询是公司的传统关键主业,涵盖有色金属行业的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全流程业务,以及新能源、化工、环保行业工程设计等领域。公司优势技术涵盖地质勘察、工艺设计、装备研发、数字化智能化、电气自动化、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工程经济及技术经济等超过40个专业范畴,承担了2,000余项国家及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咨询和百余项海外项目。公司有色行业关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不断实现迭代升级。公司在持续巩固并扩大在有色金属行业传统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加快业务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抢抓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数智化发展的重要机遇,紧跟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推进商业模式持续优化,打造“技术+”业务新形态。公司主要客户为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加工企业、建筑及其他行业施工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相应的产品设计质量、进度等风险,服务费用通常参考国家勘察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来确定。

  (2)EPC工程总承包及施工业务

  公司的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建材、电力、水利、化工、矿山、市政公用、钢结构、新能源等领域,以及建筑行业地质勘察、楼宇建造。公司采用多种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模式,包括EPC、E+P、E+C、P+C、EPCM等,发挥技术优势、有色金属全产业链优势、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优势、有色金属门类专业齐全优势,大力推进EPC总承包业务,实现公司所属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协同发展,业务模式由一次性项目服务向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全专业领域产品、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转变,实现盈利模式多样化。此业务通常以月进度或项目节点为基础进行结算收款,如有预付款,则按合同约定收取。随着基础设施和民用市场业务投资萎缩,有色行业稳定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光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带动有色金属新需求,公司在工业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显现,EPC工程总承包及施工业务结算和利润得到有效保障。

  (3)装备制造业务

  装备制造是公司着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坚持自主科技创新,专注于有色金属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引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公司装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定制的核心冶金及加工设备、环保设备、机械及电子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及矿山安全监测与应急智能系统。公司的产品应用于有色金属全产业链,包括采矿、选矿、冶炼及金属材料加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统筹生产经营与深化改革, 聚焦核心业务的战略转型,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为2.58亿元,同比均实现优化。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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