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35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情况、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以及2026年董事会工作重点等事项进行了讨论表决,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认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会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出具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会上听取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及《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5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报告》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除关联董事李璟瑜、陈双印、彭海波回避表决外,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璟瑜、陈双印、彭海波回避表决。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和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行业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按计划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客观、完整、清晰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的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达成肯定意见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与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依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及监督,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行使具体如下融资职权:1、在授权期限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保函、向金融机构贷款等。2、融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3、融资授权单笔金额:具体单笔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全体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李璟瑜先生、陈双印先生、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和王立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另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全体与会董事同意提名胡斌先生、郭庆先生和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拟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管理及监督职能。
投保方案如下:1、投保人: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3、保费及赔偿限额:提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赔偿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4、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4、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5、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R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中德合资的乘用车内外饰件系统综合制造商和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为中高档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专为中高档乘用车提供内外饰件系统的配套研发和相关服务。
公司具有很强的产品模块化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和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是中国中高档乘用车内外饰行业的领先者,尤其在中高档乘用车外饰行业中更具优势。
(一)公司主要产品
1、主要产品展示
2、主要产品用途
公司产品为汽车内外装饰件,涉及金属件、塑料件以及基于这些材质的多种表面处理的产品。外饰件产品有:车门外水切、门框条、A柱饰板、B柱饰板、C柱饰板、风窗饰条等用于乘用车外部,承载着车窗密封、降噪及装饰美观的作用;格栅则在起到对发动机舱的保护功能、冷却效应的同时起到装饰作用,提升汽车的颜值,体现汽车品牌的独特设计理念。车顶行李架通常用于SUV、MPV等车型顶部,部分车型的行李架还增加了电器光学元件,除了具备传统的承载功能外,更强化了装饰及外观效果;内饰件产品有:中控台总成、中控台装饰框、门把手装饰框、烟灰盒盖板等产品,主要起到汽车驾驶操控辅助功能及内部环境视觉美化功能。
(二)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及2025年汽车工业整体情况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25年继续保持产销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与自主品牌表现尤为亮眼,行业技术路线呈现多元化发展特征,智能化技术加速渗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连续3年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产销规模,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2025年,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全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为稳定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关键作用。其中,乘用车国内销量约2,406.5万辆,同比增长6.4%;乘用车出口量约603.8万辆,同比增长21.9%。在乘用车主要品种中,与2024年相比,四大类乘用车品种产销均呈不同程度增长,其中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增速最为显著。
中国品牌在汽车乘用车表现亮眼,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2025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2,093.6万辆,同比增长16.5%,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69.5%,较上年同期上升4.3%,成为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增长的核心动力。
新能源汽车产销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产销规模持续领跑。2025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47.9%。
汽车出口方面, 2025年全年汽车出口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快速增长,达261.5万辆,同比增长1倍,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2、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信息
汽车整车需求的持续增长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同时新能源、智能网联等新技术在汽车行业的深度渗透,正不断打破原有传统行业的边界,催生出对汽车零部件多样化、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更高需求。这不仅加速了零部件产品的更新迭代节奏,也迫使企业必须持续对产品进行优化与提升,以应对市场变化,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经历从传统模式向更为开放、协同的生态模式转型,整车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的关系,已经超越简单的买卖交易关系,演变为多维度的深度合作。如今,零部件供应商不仅是传统汽车零部件的提供商,更需成为科技方案的提供商,不断顺应新时代的发展,率先探索新技术、预判产业趋势,与整车厂商共同构建更有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的产业共同体,不断增强行业韧性,推动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为中高端乘用车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营汽车零部件内外饰装饰件,产品适用于各类中高档乘用车(传统及新能源)装配,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与全国汽车市场发展保持同步。
注:以上数据、行业情况等信息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会等相关资料。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8,848,446.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001,435.60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9,110,086.85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0,014,355.9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001,435.6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7,155,067.5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年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717,155,067.52元。
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5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总额7,500万元(含税)。
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7,500万元,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14%。
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结合上述指标,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未触及该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规定,“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若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支出事项,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及《公司章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可行性、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中释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64,627,352.13元,其中,销售货物及劳务交易总额32,450,922.36元、采购货物交易总额15,894,374.73元、出租房屋交易总额16,282,055.04元。公司根据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00,364,956.47元,其中,销售货物和劳务预计交易总额28,816,630.95元、采购货物预计交易总额62,468,717.89元、出租房屋预计交易总额9,079,607.64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关联董事李璟瑜、陈双印、彭海波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方中,2025年10月无锡比亚科技吸收合并无锡比亚后,无锡比亚科技承继无锡比亚资产、负债等一切权利和义务,无锡比亚公司注销。其他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履约能力正常,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转让资产等,不存在未能收回相关款项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劳务、采购货物以及出租房屋等情形。
公司与关联法人作为汽车主机厂的上游配套供应商,相关采购、销售量依主机厂的需求而变动,相关交易属于框架协议下的订单销售模式。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额大部分相符无重大差异,个别超出或低于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受到市场需求及关联方业务需要等因素影响,但差异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就差异部分另行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预测,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 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毕强先生, 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培艳女士, 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项目合伙人2024年8月8日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警告行政处罚1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分别于2024年9月4日和2025年3月14日共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监管措施2次。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165万元(审计费包括年报审计费140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公司规模、工作量评定,最终将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出具了达成肯定意见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与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165万元(审计费包括年报审计费140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公司规模、工作量评定,最终将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全体审计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提名李璟瑜先生、陈双印先生、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和王立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斌先生、郭庆先生和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条件。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璟瑜,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毕业后分配到广州标致汽车公司工作,参与创建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任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今。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李璟瑜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双印,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轻工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哈尔滨塑料机械模具厂。现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
陈双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鲍丽娜,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职称,管理会计师(中级)。曾就职于北京雪花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正泰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鲍丽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温婷婷,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会计学硕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会计师职称,管理会计师(中级)。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温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王立华,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MBA,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江西省萍乡铝厂。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立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2.52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斌,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4年4月开始参加工作,先后在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英飞尼迪投资集团工作,其中1994年4月至2002年11月历任国家财政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担任英飞尼迪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和管理合伙人;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浩正嵩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3年4月1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郭庆,男,回族,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执业律师。先后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5年至2021年担任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至今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21年4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魏紫,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职称,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11年6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708)、研奥股份有限公司(300923)独立董事。现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002242)、中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00719)、合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索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委员、秘书处秘书,中国会计协会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
魏紫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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