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及所属企业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58,435.84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为人民币2,170,965.49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为人民币43,150.6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为人民币1,911,690.49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为人民币 20,439.8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为人民币112,189.37万元。
2.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和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等交易。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6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铝集团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5,143,777.47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约为人民币2,149,312.24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约为人民币46,728.3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约为人民币2,691,081.57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约为人民币14,601.8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约为人民币242,053.44万元。
3.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方董事张得教先生、黄力先生、王际清先生、陈廷贵先生、徐文胜先生、张际强先生、王小强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2025年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三)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的规定,中铝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因此与上述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交易类第10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预计与中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的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并中铝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3.2025年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蒲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51号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国贸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045,309.1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64,983.3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1,397,896.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821.46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国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物资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764,191.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9,475.20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3,707,569.5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343.11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物资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端”)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范云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90.1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及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高温合金以及铝基复合材料等金属材料产品、制品、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来料加工;有色金属材料制造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有色金属行业开发业务咨询;有色金属商品贸易及物流仓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康田西锦荟3栋4号楼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高端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3,511,082.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602,070.57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909,083.5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0,551.08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高端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西昌积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微资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玉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经久乡西昌钒钛产业园区B楼403号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积微资源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24,489.1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378.4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6,402.9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62.43万元。
4.履约能力
积微资源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碳素”)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宇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黑色金属铸造【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石灰和石膏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碳素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126,680.7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922.0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08,796.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856.83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碳素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中铝绿材(昭通)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绿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云南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水电铝一体化片区(青岗岭乡白沙村)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绿材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501.6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0.00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绿材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七)中铝创鑫链通(金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创鑫链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蔡纯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浆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木材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甬街398号港务中心7楼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创鑫链通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8,110.6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004.25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32.7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6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创鑫链通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八)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资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俞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258,75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珠宝首饰制造;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量技术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驰宏资源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312,141.3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55,732.4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44,131.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749.56万元。
4.履约能力
驰宏资源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九)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绚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服务(不在北京设立仓储或物流基地);货物打包服务;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交通运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无船承运;国际道路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无船承运、国际道路运输、国际船舶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219号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物流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323,921.5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86,531.3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084,898.4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693.19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物流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宜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95,906.6667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行业及专项规划;国内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材料的销售;承包境外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与销售;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国际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4,042,58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93,955.4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969,83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434.0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国际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一)中铝数为(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数为”)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成都高新区新通南三路10号2号楼2单元3-5层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数为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92,778.4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7,695.16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40,512.2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35.75万元。
4.履约能力
中铝数为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执行,在一定程度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与各关联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有关规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1,367,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531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10,327,811.90元,于2019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097372,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用于投资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928,014.45元,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160000100000151685,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02,136.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9,750,84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414,953.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1186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977,358,487.26元,于2021年12月3日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75,585,043.06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71900043110666,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1899991013000761767,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73,444.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前年度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扣除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的已投入“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人民币 11,554,627.47元。
用于投资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997,660.67元使用完毕,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昭通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10月13日销户,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一)已于2021年11月29日销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云铝文山已于2024年12月30日归还借款。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11月2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 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将“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冶金”)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涌鑫”)28.7425%股权。已投入“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人民币 11,554,627.47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2025年12月30日,公司将存放在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418,687,724.31元用于支付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进出口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及云铝文山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160000100000153915 、2160000100000153888)已于2026年3月25日销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二)已于2023年7月21日销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000,000.00元以委托贷款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 1,2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云铝文山已于2024年12月25日归还借款。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存放在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85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使用人民币24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云铝文山已归还借款。
2025年11月2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2025年12月30日,公司将存放在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625,105,343.22元,用于支付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及云铝文山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71902868810166 )已于2026年3月25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公司、云铝文山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原则),相关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和2025年12月22日依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做优做强绿色铝一体化产业链,提升公司电解铝权益产能,增厚经营利润,公司将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将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一并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铝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过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度报告期末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22,793,437.7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22,793,437.70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
三、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咨询,按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云铝股份本部以及所属4家企业因能效提升、产业升级、赤泥库加高扩容等原因进行技术改造及设备设施更新,停用和拆除的部分固定资产尚未完成处置,在对相关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分析、评估后,公司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22,793,437.70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根据相关资产当期的实际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和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该减值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类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铝、氧化铝、铝合金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为所生产的铝产品和生产所需的氧化铝进行套期保值。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本次商品类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由于铝市场价格受宏观形势、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公司的铝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铝价、氧化铝及铝合金价格直接相关,铝价、氧化铝及铝合金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经营效益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公司选择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适度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投入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保值品种:铝、氧化铝、铝合金。
2.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3.保值工具:期货。
4.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主要是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6.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按交易所规则。
7.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类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二十二)公司的衍生品投资仅限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董事会可自行决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种类和金额;”和“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六)负责审查公司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的规定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公司已制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期货套期保值工作按照该办法严格执行。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策略;负责审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等相关工作。
3.公司商品类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人员及资金调拨人由公司法人授权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4.公司期货交易员、交易结算员等期货从业人员均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铝及相关品种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合约选择不合理,交易不活跃,无法按市价进行开仓或平仓的风险;以及现货和期货合约价差、期货不同月份之间价差导致期现两市不能实现完全套保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期货市场波动较大时,如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可能被强制平仓带来损失。
3.信用风险:虽然公司建立了选择经纪公司的制度和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但仍面临所选择的经纪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公司确定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流程、责任部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公司有完善的经纪公司选择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加强同经纪公司联系,加强资金管理,降低风险。
4.在制定具体交易方案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流动性风险,并做好资金测算,设置风险压力测试系统,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5.密切关注监管机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套期保值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能充分反映期货的公允价值。
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或原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四)《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类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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