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13.9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019.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789.11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25年5月14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65792_J02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未扣缴印花税为:发行费用中包含印花税24.45万元,因营业资金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扣款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该款项待申报后且扣缴后置换。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赣州)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7,674.2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65792_J0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010.74万元,其中:威高血液净化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7,675.47万元,透析器(赣州)生产建设项目14,951.09万元,威高新型血液净化高性能耗材产品及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90万元,威高血液净化数字化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项目597.28万元;
(2)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663.52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审慎合理地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及其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报告期末,该笔定期存款尚未到期,到期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
注2:截至报告期末,该笔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到期日期为2026年3月9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65792_J02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威高血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威高血净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血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修山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张森泉、张珍华、周峰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银行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汤正鹏、牟倡骏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于所有董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张存明、陈晓云、牟倡骏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宋修山、张存明、陈晓云、牟倡骏、白刚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所有董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改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296,672.5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1,430,592.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11,283.34元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208,877,033.0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超出部分不再计提。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32,919,308.79元。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7,754,066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8元(含税),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725,667.04元(含税),加上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成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025年度全年拟派发现金红利216,546,962.09元(含税),占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50.02%,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4.90%,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一)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中期利润分配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利润分配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持续完善公司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投资者及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每年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每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保险费用总额、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全部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均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投资者及公司利益。
本次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认可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要求。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服务包括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管路、血液透析机和腹膜透析液等产品及服务。
3、关联租赁
(1)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2)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69,9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43,710.94万元,未超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187,10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3,400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100万元;关联租赁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其中关联出租2,000万元,关联承租6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陈学利
2、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4、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
6、威高泰尔茂(威海)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公允定价,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做出,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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