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拟为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山东”)、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铝业”)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续签《指定氧化铝期货厂库协议书》(以下简称“《厂库协议》”)提供担保。
2.本次担保金额需根据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申请的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山东、中州铝业与上期所前次签订的《厂库协议》已到期,相关业务已终止,公司对两家企业未有实质性担保。
3.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中州铝业与上期所前次签订的《厂库协议》已到期,且具备续签资质,前述两家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拟与上期所续签《厂库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按照上期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为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续签《厂库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根据两家公司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中铝山东核定库容为5万吨、中州铝业核定库容为8万吨)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确定,担保范围涵盖《厂库协议》期限内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担保期限覆盖《厂库协议》期限及其届满后三年。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附属企业续签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按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各自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与期货商品现时市场价值计算得出,实际担保金额会随期货商品市场价值变化发生变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铝山东
(二)中州铝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为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续签《厂库协议》出具担保函,对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厂库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且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因业务需要与上期所续签《厂库协议》,公司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则规定为前述两家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中铝山东及中州铝业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附属企业开展氧化铝期货厂库业务而作出,且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5.4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约人民币35.66亿元,业务担保余额约人民币19.8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0%。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附属企业)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0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2025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47元(含税)。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7日完成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预计将于2026年8月14日或之前完成派发。
● 在实施2025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5%。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7,215,737千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73,918千元。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21,574千元(含2025年中期已预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89,745千元),并拟按每股人民币0.27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红利,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公司拟按每股人民币0.14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按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154,971,327股计算,2025年末期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521,780,785.07元(含税),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总额人民币2,110,142,745.5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总计派息金额为人民币4,631,923,530.66元(含税),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55%。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5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90%,累计分红金额约为人民币97.27亿元。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近年来,公司秉持极致经营理念,把握市场良好机遇,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能力,经营业绩屡创历史新高。公司未来将坚持以“新中铝”建设目标为牵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矿业和铝业公司,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而不懈努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未来发展及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张瑞忠先生、郭刚先生以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会议。
2.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丹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亦为累积投票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莉律师、晏海丹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2025年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36.12亿元(含债权减值),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人民币0.87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40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0.85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36.12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05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将按照最大限度收回剩余价值的原则,高度关注已计提减值资产的盘活、处置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债权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规定,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其中:客户信用评级极好及有抵押担保物的应收款项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其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以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公司经减值测试,拟计提坏账准备净额人民币0.87亿元,影响公司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0.87亿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0.97亿元。
(二)存货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存货》的规定,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或预计销售价格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存货,根据预计生产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各环节和各类型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对于辅材备件,依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库龄及折损等实际情况测试可变现净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2025年,公司经减值测试,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40亿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4.40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人民币3.62亿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可回收金额测试,并按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减值金额重大事项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减值咨询。2025年,公司长期资产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30.85亿元,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30.85亿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17.46亿元。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的减值资产类型及减值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