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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近三年签署无锡振华、日盈电子、江苏华辰、长龄液压、鼎胜新材、杰华特、达利凯普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恒锋工具、中润光学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拓荆科技、中国瑞林、晶科科技、正强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合计9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0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天健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确定天健所的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道陶泾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820.65万元(截至2026年3月24日,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际金额以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2026年3月24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24日的节余金额,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预计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且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变化而有所调整。

  注3:上述“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人员工资等,最终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上述因素叠加使得本项目在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同时,仍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五、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继续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账户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直至相关合同尾款全部支付完毕。

  鉴于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拟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述款项的支付。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六、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及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概述

  (一) 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 担保的基本情况

  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含过往已发生且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最终担保形式、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三) 授信及担保有效期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下述前期担保授权额度同步终止。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在全资子公司平湖中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五)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及币种:人民币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上述表格统计口径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致。上述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合同(过往合同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平湖中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是基于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63.01万元(实际履行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4.51%、2.9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系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相关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二) 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三)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四)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 风险控制方案

  (一)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三)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等产品或产品组合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等,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四) 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 公司内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核算原则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光学”)本次与上海智瞳道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瞳道和”)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2,000.00万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000.00万元,其中收入项1,800.00万元,支出项为200.00万元。关联董事张平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关联人包括上海智瞳道和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注2:以上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母公司营业成本(采购类)或营业收入(销售类)的比例;

  注3:上述比例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智瞳道和实业有限公司

  

  2、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关联方控股的各子公司业务有序开展,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对于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购买产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劳务或服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或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市场惯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预计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润光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 投资金额: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仍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述款项的支付。

  同时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0,526.67万元,超募资金为4,090.34万元。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投资方式

  1.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1) 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 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2.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3. 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当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注1:最近12个月是指2025年3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及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控人员负责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及独立董事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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