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香港品质保证局为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全文出具了独立有限保证鉴证报告。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管理工作委员会、ESG管理工作办公室及专业工作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为确保ESG治理架构中各层级能及时获取关键信息,公司建立了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信息报告机制。定期报告包括向决策与监督层、管理层提交的季度简报、半年度报告以及对外披露的年度ESG报告,属于固定议事规则。专项报告用于检查各议题阶段性表现,以及协调ESG工作难点问题。董事会至少每年审议一次年度ESG报告并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按季度召开会议,ESG管理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ESG工作具体进展情况,支撑有效决策。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6次,ESG管理工作委员会会议2次,各专业工作组按季度召开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进行ESG治理情况专题调研2次。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ESG管理办法(试行)》、《ESG工作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经过认真识别与判断,我们未将上交所列出的科技伦理、尽职调查和利益相关方沟通三项议题单独纳入公司ESG重要性议题,说明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经评估,“科技伦理”议题不构成公司ESG治理的重要性议题。对于现有业务中涉及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公司已通过“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科技创新与数智赋能”议题实现相关风险管控,因此,“科技伦理”议题未单独纳入重要性议题清单。
(2)“尽职调查”和“利益相关方沟通”贯穿于各ESG重要性议题的管理和实践环节,其内容通过各议题的规范化管理体现,因此未单独纳入重要性议题清单。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末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5年末期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6年6月25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 如股权登记日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38.80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末期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7.6亿元(含税),其中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404.8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860.2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现金分红比例计算方式为: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于2023年8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油财务续签了拟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中油财务将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票据、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及金融衍生业务由双方单独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中油财务于2023年8月30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油财务续签了拟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中油财务将向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票据、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及金融衍生业务由双方单独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前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服务为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票据、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2、服务原则
(1)中油财务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并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及
(2)中油财务所提供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不低于同期境内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向本集团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3、服务定价
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或
(2)如无政府定价,则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确定交易价格;
(3)如(1)及(2)均不适用,则:
(a)优先参考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或
(b)如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时,应按照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此外,《金融服务协议》特别规定:
(1)人民币存款利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进行定价,且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同期存款利率;外币存款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2)中油财务不就结算服务向本集团收取任何费用;
(3)其他金融服务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同种类型服务及不高于中油财务向中国石油集团的附属公司(除本集团之外)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4、交易预计额度
中油财务除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向本集团提供上述金融服务外,中油财务亦不时向本集团提供贷款服务。因该等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本集团不提供资产用作抵押,该等交易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90条的规定,豁免适用审议及/或披露程序;中油财务亦向本集团提供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及2026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油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持有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控制的金融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可以为本集团境内外业务提供高效金融服务。中油财务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1、 中油财务是中国石油集团内部结算、筹资融资和资金管理的平台,向本集团提供多年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拥有便捷、高效内部结算平台和外汇衍生业务渠道,已与本集团建立完善且成熟的合作机制。中油财务不就结算服务向本集团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服务的价格不逊于市场同等水平或条件,因此与中油财务的交易可以降低本集团的成本;
2、 中油财务作为国内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中油财务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风险监控指标及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多年以来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公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025年度行业统计数据》,2025年中油财务资产总额及权益总额排行第一。截至2025年末,中油财务表内外总资产为7,090.9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7.0亿元,净利润56.1亿元,在国内同业之中居领先地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油财务的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要求,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资本充足率为19.71%(监管标准值为≥10.5%),贷款比例(贷款比率=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为31.52%(监管标准值为≤80%),投资比例(投资比例=投资总额/资本净额)为66.63%(监管标准值为≤70%),流动性比例为62.07%(监管标准值为≥25%)及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比例=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为0.22%(监管标准值为≤20%)。2011年以来,中油财务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始终保持国际评级机构给予的仅次于主权级信用评级,这是目前国内所有金融机构获得的最高信用评级。同时,金融服务协议中亦约定了一系列严格的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以确保本集团在中油财务存款的资金安全。同时,中油财务将于每半年提供包括多种财务指标(以及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在内的各种资料,以便于本集团能持续监控中油财务的风险及财务状况。本公司相信,中油财务的风险不会高于中国的商业银行;
3、 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余额一般大于本集团在中油财务的存款余额。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中油财务的存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2,843百万元及人民币63,776百万元,占同期银行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78%及26.71%;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5,594百万元及人民币77,774百万元。此外,为规范本集团与中油财务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中油财务制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其中包括了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为本集团防范风险提供了保证,确保存放在中油财务的存款由本集团自主支配;
4、 为保障中油财务的正常经营管理,中国石油集团作出相关承诺,其中包括:(a)中国石油集团承诺不滥用其作为中油财务的股东权利,不干预中油财务日常经营事务,不以任何方式损害中油财务及中油财务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b)中国石油集团承诺不与中油财务进行违规、不当关联交易,不谋求优于中油财务其他股东、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关联交易,不利用对中油财务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及(c)中国石油集团承诺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中国石油集团、中油财务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的扩散和转移;
5、 本公司作为中油财务持股32%的股东,委派3名董事参与中油财务重大经营决策,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督与管控,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息收益;
6、 中国石油集团亦对下属中油财务提供最终支付承诺,即中油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保证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向中油财务补充资本金,因此资金的安全性较外部银行有更好的保障。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的货币现金约为人民币672.2亿元(不包括本集团的货币现金);及
7、 中油财务亦作出承诺,即中油财务已建立合规完善的风险治理架构与全业务风险、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存款安全;中油财务将确保本集团在该公司的存款优先用于向本集团提供结算、贷款等金融服务,全力满足本集团资金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认为与中油财务之持续性关联交易对本集团持续经营发展有利。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经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关于续签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其中,戴厚良先生、周心怀先生、段良伟先生、周松先生、任立新先生、谢军先生、张道伟先生及宋大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董事会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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