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2、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3、提案5、提案6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6、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生效。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袁蓉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道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定明)》。同时股东会将听取《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8:30-12:00 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邮编:650200
联系人:杨佳炜、马斯艺
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0871-66287902邮箱:xygfzqb@ynxy.wecom.work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6年4月 日至2026年4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累积投票制度议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179,528.75元,提取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分红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55,445,437.73元,合并报表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492,451,057.7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2,191,204.64元,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219,120.4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14,913,905.67元,减去报告期对股东的分红477,282,566.08元以及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63,672,222.20元后,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67,931,201.57元。
3、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5,801,952股,扣除2026年3月2日已注销回购股份370,000股后的股本1,645,431,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1,357,988.00元(含税)。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2%。除此之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355,502.72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其中包括:(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0,997,514.72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月27日实施完毕);(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现金红利411,357,988.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5、2025年度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70,000股,成交金额为7,00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并于2026年3月2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370,000股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645,801,952股减少至1,645,431,952股。
(二)本次分配预案公告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备注:上述相关数据含公司于2026年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180,997,514.72元和本次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411,357,988.00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97,546,576.3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4年、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50亿元、0.67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4%、0.17%,均低于50%。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并积极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股东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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