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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到期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后,申请续贷不超过4,000.00万元。

  ● 上述融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融资办理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累计超过总资产的30.00%。截至目前,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融资担保,相关融资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融资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保持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性,维护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

  一、本次融资概述

  (一)本次融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编号:临2025-013)。

  鉴于上述融资到期,公司拟到期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后,申请续贷不超过4,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融资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融资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浮动点数确定。

  融资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担保形式:以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及公司持有的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子公司山东裕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担保事项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本次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融资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及资产质押、担保等事项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

  三、公司累计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本次融资办理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累计超过总资产的30.00%。截至目前,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融资担保,相关融资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保持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性,维护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

  本次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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