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59,216,3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和生活垃圾发电业务,从事电力和热力生产及生物质综合利用。
1. 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
1.1 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用于工业用户生产及向居民供暖。
1.2 发展趋势
随着“十五五”规划的开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迈入新阶段。生物质热电联产因其“绿色、低碳、循环”属性,其战略地位正从补充能源向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深刻演变。
1.2.1 战略定位升级:从“零碳能源”到“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支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并系统部署了“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与“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两大战略路径。在此框架下,生物质热电联产的行业价值被重新定义:
能源安全保障价值:十五五规划提出,至2030年,我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需达到58亿吨标准煤。在“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的战略指引下,生物质能作为唯一具备稳定出力特性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其热电联产项目可直接在用户侧实现对工业燃煤锅炉的清洁替代,有效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是增强能源供给自主性、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一环。
系统稳定性价值:相比风电、光伏的间歇性,生物质热电的稳定性使其成为“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的关键支撑。它能有效促进风光等不稳定电源的消纳,发挥基础性作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生态文明建设价值:十五五规划强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物质能利用将农林废弃物从环境负担转化为能源资源,是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生动实践,从源头上减少了露天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重塑了城乡生产生活方式。
1.2.2 政策红利释放:从“单一发电”到“多元价值实现”
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正推动行业从单一的“发电+供热”向“能源生产+固废处置+碳减排”的多元价值体系跃升。
市场化机制突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26年任务时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体措施包括“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2025年8月,生态环境部已将生物质热电项目列入CCER第三批方法学征求意见稿,预示着行业将有望获得参与碳交易的“入场券”。据测算,单个30MW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每年可核证至少12万吨自愿减排量。
产业融合新机遇:“十五五”规划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紧密结合。公司布局的农业大省项目,不仅保障了燃料供给,更深度契合了“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乡村振兴路径。通过燃料收购,企业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实现了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的有效衔接。
1.2.3 发展空间广阔:深度契合国家中长期减排目标
根据“十五五”规划,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降低17%。政府工作报告也设定了2026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的年度目标。
十五五规划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3/content_7062633.htm
在此宏伟蓝图下,生物质能的减排潜力巨大。随着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以及“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价值将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公司已在农业大省提前布局,随着国家引导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社会对清洁热力和电力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为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供了广阔且确定的发展空间。
1.3生物质发电类-秸秆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分布于华中区域(包括山东省的鄄城项目和河南省的永城、新野、延津、滑县项目)、华东区域(包括山东省的沂水、鱼台、郯城项目,江苏省的睢宁、阜宁项目)、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省的宁安、明水、宾县项目,辽宁省的铁岭项目,吉林省的松原项目)。其中,截至报告期末,山东鱼台项目(装机规模30MW)已出售给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并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14个在营运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不含已出售的山东鱼台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446MW,锅炉规模达1920吨/小时,无新增核准的纯发电项目。
根据国网新能源云网站显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吉林松原项目外,公司共计有13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不含已出售的山东鱼台项目)进入电价补贴清单目录,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补贴清单公布https://sgnec.sgcc.com.cn/atlas/projectListQuery
华中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17,942.25万kW?h,同比减少3.48%;上网电量为106,775.27万kW?h,同比减少3.57%;平均厂用电率为9.68%,同比增加0.12%;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87.52小时,同比减少2.12%。该区域发电量、平均利用小时数等指标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部分项目进行SCR改造停机而致。
华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75,147.20万kW?h,同比减少11.56%;上网电量为68,391.69万kW?h,同比减少11.58%;平均厂用电率为9.79%,同比减少0.60%;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6,803.71小时,同比减少12.40%。该区域项目发电量、平均利用小时数等指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出售鱼台项目和部分项目进行SCR改造停机而致。
报告期内,东北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01,901.52万kW?h,同比增加27.37%;上网电量为91,576.06万kW?h,同比增加26.71%;平均厂用电率为10.34%,同比增加0.24%;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405.73小时,同比增加32.44%。该区域主要生产指标均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各项目大力拓展供热业务。现有的生物质热电项目全部符合实现热电联产的条件,已有12个项目产生供热收入。随着部分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在项目周边增设工业园区,或所在园区被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必将吸引更多用热企业进驻。当前,我国已进入实现碳达峰、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建立一批零碳园区”的明确部署,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作为所在地创建“零碳园区”所需的绿色能源,预期未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业务
2.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运营以包括燃煤在内的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工业区内的工业用蒸汽和居民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减少烟气的排放。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相对于蒸汽热用户企业自建锅炉的分散式供热,具有节约能源、综合能耗低、降低供热投资和运营费用、供热效率高、充分利用土地空间、减少大气污染等多种优势,对我国能源高效利用、燃煤减量替代及节能环保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现已成为现代化工业园区的重要基础配套设施之一。
国家五部委于2016年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明确提出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所发电量全额上网,这为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电力全额上网提供了保障。
2.2 发展趋势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的未来发展将围绕“超净排放+生物质掺烧”双主线,依托政策激励和技术创新实现绿色转型。企业需主动对标A级标准,整合清洁能源供应链,并借助智能化手段提升运营效率,方能在环保约束与市场化竞争中占据优势。
超低排放技术普及:工业园区燃煤供热项目需通过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如SCR、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等)实现超净排放,达到A级环保绩效标准。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可自主减排、不限产,并享受绿色信贷、电价补贴等政策红利。国家鼓励燃煤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研发低碳技术(如氢冶炼、碳捕集),并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降低改造成本。
生物质掺烧技术推广: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是低碳化改造的核心路径。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要求到2027年燃煤掺烧生物质项目碳排放较2023年降低50%。技术选择包括:
直接耦合燃烧(掺烧比10%-20%),如原煤燃烧器耦合方案;
间接耦合燃烧(气化后掺烧),安全性更高但成本较高;
并联耦合燃烧(独立生物质锅炉),可实现100%生物质供热。
国家将生物质供热纳入能源战略,通过《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生物质替代化石燃料,并给予税收减免、项目补贴。地方政府(如廊坊市)对生物质掺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能指标,并简化审批流程。河北省已试点将A级企业纳入绿色信贷优先名单,降低融资成本。
智能化与数字化赋能:应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优化燃料配比和燃烧控制,如智能传感器实时调节生物质掺烧比例,提升能效并降低运维风险。未来政策将更注重技术补贴(如预处理技术研发)与市场化机制(如绿证交易)结合,推动行业规模化、低成本发展。
未来,公司必须主动拥抱“十五五”规划确立的“安全为底、清洁为向、达峰有序、转型稳健”的发展逻辑,将业务战略从单纯的“供热服务商”升级为“园区零碳热能综合服务商”。通过深度融合超低排放、生物质掺烧及碳捕集利用等前沿技术,积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绿色金融工具,主动参与碳市场交易,方能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浪潮中,将日益收紧的环保约束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2.3 火力发电类-煤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煤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160MW,已全部投产,报告期内无试运行项目、在建项目和新增核准项目。
位于河北区域的满城项目、蠡县项目和广东区域的茂名项目均为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主要为园区集中供热,同时利用余热发电。报告期内,各集中供热项目持续落实精细化管理,锅炉效率达到或基本接近设计值,各项生产指标均表现良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损耗及运行成本。茂名项目除了成功开拓茂石化炼油厂及乙烯二期工程的供热扩容项目,还首次参与碳排放交易,通过出售部分碳排放余额而获取额外收益。截至目前,各项目仍有碳排放余额将择机出售。
报告期内,河北区域项目发电量55,196.99万kW?h,同比增加5.26%;上网电量为41,738.52万kW?h,同比增加7.78%;平均厂用电率为24.73%,同比减少1.61%;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073.87小时,同比增加3.56%。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9,435.60万kW?h,同比减少3.03%;上网电量为7,025.70万kW?h,同比减少4.94%;平均厂用电率为25.56%,同比增加1.46%;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572.60小时,同比减少3.03%。
3. 生物质发电类-垃圾发电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出售)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项目,运营主体为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与运营。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运营主体为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与运营。
公司已向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述两个垃圾发电项目运营主体100%股权,并于2025年11月26日完成了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本报告期(运营期截至2025年11月26日)上述项目发电量29,013.01万kW?h,同比减少3.99%;上网电量为24,840.49万kW?h,同比减少2.71%;平均厂用电率为12.28%,同比下降3.28%;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208.14小时,同比减少3.4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说明: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自2025年11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加速资金回收,同时积极探索生物质能的新应用方向,及对供热前景明确的项目追加投资,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处置:1、向鱼台县人民政府管理的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2、向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和三期项目的运营主体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资产处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介绍,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0,223,854.25元,未弥补亏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4,919,828.18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2,491,982.8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1,055,258,255.6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5,740,718.33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5,740,718.33元,公司总股本为859,216,368股。
3、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提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859,216,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804,092.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14,804,092.0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0,621,721.40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债务偿还能力、历史分红情况、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安排计划等因素,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0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该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控制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2)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将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3)公司融资部为理财具体经办部门,配备专人负责理财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预估和测算,以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
日 9:15-9:25,9:30-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4.00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中,谭嘉因先生已出具声明,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领取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津贴。
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6年4月16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8,601,922元增加至人民币859,216,368元,并相应修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原因如下:
2025 年11月4日,公司对尚未转股的全部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集转债”)实行有条件赎回,并于同日停止转股。“长集转债”自2025年10月30日(前次股本变动日次日)至2025 年11月3日(赎回登记日)期间累计转股数为614,44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858,601,922股增加至859,216,368股。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长青集团同行业客户共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 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孙立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格敏,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2026年度,公司经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协商,2026 年度审计费用暂定 163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暂定133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暂定 30 万元人民币,对比2025年度费用没有增减。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及具体审计要求和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终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竞争态势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管理层制定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2025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嘉因先生、包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589.19万元,同比减少3.17%;营业利润38,091.82万元,同比增加36.88%;利润总额为38,748.58万元,同比增加2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2.39万元,同比增加29.33%。
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63,771.42万元,较期初减少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2,027.36万元,较期初增加29.07%;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3261元,较去年同期的0.2920元增加11.68%。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增长37.13%,资产负债率由去年的73.23%大幅下降至62.35%。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859,216,3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804,092.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续聘事宜出具了专项报告,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何启强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麦正辉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荣泰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黄荣泰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谭嘉因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谭嘉因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包强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包强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何骏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谭嘉因已出具声明,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领取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津贴,并承诺放弃独立董事津贴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今后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及承担相应责任。其履职期间未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报酬。
本议案中的董事2026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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