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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顺丰控股是中国及亚洲最大、全球第四大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顺丰集团成立于1993年,经过三十三年发展,已成长为亚洲最大、全球第四大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在《财富》 世界500强企业榜单中位列第393位。顺丰服务于超过235万企业客户及超过8亿个人消费者,提供包括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即时配送、供应链及国际(含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等物流服务。同时,公司以领先的科技赋能,为客户打造全球端到端一站式安全高效的智慧供应链体系,致力于成为备受尊重全球领先的数智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拥有广泛的全球物流服务网络,国内业务覆盖所有城市,国际快递、货代及供应链业务覆盖95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小包业务覆盖200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是中国乃至全球物流行业的领先品牌,连续九年上榜《财富》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并连续16年获得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第一。公司时效快递业务占据国内市场领先地位,并于国内的快递、快运、冷运、同城即时配送2及供应链3业务五个细分领域,以及于亚洲的快递、快运、同城即时配送2及国际业务4四个领域均处于细分市场第一的领先地位1。

  展望未来,作为连接亚洲与世界的全球领先物流企业,顺丰将凭借备受认可的品牌、广泛的全球网络覆盖、完善的综合物流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全球市场,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健康增长,成为全球企业和个人客户首选的物流合作伙伴,携手客户共同成长、共创价值。

  业务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2024年第2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23,270,358股,回购股数占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0.46%,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6.91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5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4年第2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23,270,358股回购A股股份的注销手续。

  2、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29日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38,959,689股,回购股数占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0.77%,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9.59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4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持物流产业园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物流产业园轻资产资本运作平台,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金循环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武汉、合肥的物流产业园项目作为基础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公司作为发起人的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顺丰物流REIT”)于2025年2月24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78号),并于2025年3月5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准予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394号)。

  南方顺丰物流REIT已于2025年3月24日完成基金募集,并自2025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180305”,基金场内简称为“南方顺丰物流REIT”。南方顺丰物流REIT最终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10亿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3.290元/份,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2.90亿元,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嘉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丰泰电商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合计认购3.4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额的比例为34%。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将使公司在国内成功搭建物流产业园轻资产资本运作平台,有效盘活公司旗下物流产业园资产,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且部分募集资金将再投资于其他物流产业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公司在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良性循环,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债务融资

  1、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DFI31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8月7日及2025年10月16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5亿元、10亿元、10亿元、10亿元及10亿元。

  2、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部分回购已发行美元债券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SFHI”)于2020年2月在境外公开发行7亿美元债券(以下简称“SF HLDG N3002债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875%。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1 Limited(以下简称“SFHI 2021”)分别于2021年11月在境外公开发行5亿美元债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于2022年1月增发3亿美元债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合称“SF HLDG N3111债券”),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125%。SF HLDG N3002债券及SF HLDG N3111债券均由公司提供担保。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汇兑风险,同时为债券持有人提供资金流动性,SFHI和SFHI 2021于2025年5月分别发出回购要约,最终分别接纳回购101,371,000美元的SF HLDG N3002债券及78,306,000美元的SF HLDG N3111债券。本次回购完成后,SF HLDG N3002 债券本金余额为55,283.8万美元,SF HLDG N3111债券本金余额为64,169.4万美元。

  关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议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

  2、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4亿元,连同已派发约人民币23.2亿元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4.6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0%。

  3、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全年业绩实现稳健增长。根据《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建议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现将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11,117,216千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765,849千元。

  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85,583千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6,622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187,244千元,扣除2025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人民币4,504,223千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1,982千元。

  3、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4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4、2025年9月,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3.2亿元,连同本次拟派发的末期现金分红金额,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44.6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0%。2025年公司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约为人民币8.6亿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合计预计约为人民币53.2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7.8%。

  5、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折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16,247,302千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955,566千元、人民币30,748,932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33%、14.2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A股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11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9.1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拟推出的A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61,809,189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总股本1.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5年第1期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A股股票将被注销,相应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四、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他变更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

  自愿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根据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以及拟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提请股东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新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5亿元的H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H股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回购公司H股股份,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

  (二)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金。

  (三)回购股份价格

  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H股回购的每日回购价格不高于该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5%或以上,具体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于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新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H股总股份(不包括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10%。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一般性授权结束日,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授权,则延长至新授权结束日。

  (六)回购股份后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后续所需授权进行处置,即在完成本次回购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含二级市场出售)或注销,也可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用途,并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新授权尚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保证任何H股回购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建议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普华永道中天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第45层4501、4504单元。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1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余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3.1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36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含A股和B股)为29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8,208.81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普华永道中天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普华永道中天就投资者损失在上市公司担责范围内承担3%的比例连带责任,约人民币2万元。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九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3年至2017年期间,及2023年至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2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姚文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姚文平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姚文平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属于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5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公司与其协商确定。在与上年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及公司部分子公司法定审计)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经营实际需要,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及担保方式。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原方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额度

  本次公司拟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额度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境外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境外发行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2、发行主体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泰森”)、SF Holding Global 2026 Limited(以下简称“SFHG 2026”)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

  3、担保方式

  顺丰泰森通过无担保信用发行,SFHG 2026由公司为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4、发行币种:多币种,不限于人民币、港币、美元或其他强流动性的外币。

  5、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采取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6、发行方式

  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登记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多次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及优化部分债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8、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各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根据适用的监管要求设置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含回购/赎回)及转售条款。具体发行的品种和期限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面向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10、上市或流通转让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符合监管法规要求的场所办理上市或在规定的市场流通转让。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事宜。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强化债务管理,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前期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二、 本次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说明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实际需要,拟作出以下调整:

  1、 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从“顺丰泰森、SFHG 2026”调整为“顺丰控股、顺丰泰森、SFHG 2026或公司的其他境外全资子公司(含未来新设)”;

  2、 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担保方式从“顺丰泰森通过无担保信用发行,SFHG 2026由公司为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调整为“由公司向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如需),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除上述调整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本次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调整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

  第一次权益归属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第一次权益归属的归属日为2026年3月30日,达到考核要求的6,407名参与人持有的75,874,750份虚拟股份单元核算归属为13,907,049股公司股票,每1股对应“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1份额。

  2、本次归属后设置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归属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后设置96个月的服务期,自公司本次归属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次权益归属不会造成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股份性质的变化和股东权益变动。

  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第一次权益归属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二)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度首次授予日为 2025年9月15日,首次授予的总人数不超过7,186人,授予虚拟股份单元不超过8,114.4万份,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5元/份。在《授予协议》签署过程中,因部分参与人离职等原因,2025年度首次授予的合资格参与人实际人数为6,592人,实际授出虚拟股份单元数量为7,981.93万份。

  (三)本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自愿赠与,为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实施,明德控股已于 2025 年9月17日将其持有的 20,000万股公司A 股股份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

  (四)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第一次权益归属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权益归属发表审核意见。

  二、本次权益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归属时间的说明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持股计划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归属,归属时间安排在每次授予后的次年一季度。本次权益归属满足《持股计划(草案)》归属时间的规定。

  (二)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包括两个层面,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参与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参与人最终归属股份数。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9.3%,满足归属条件。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参与人最终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参与人的授予当年度绩效对应的个人评价系数具体如下:

  

  根据参与人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除104名参与人已离职不满足参与资格外,其余6,488名参与人中,5,945名个人考核结果为B2及以上,个人评价系数(K)为100%,462名个人考核结果为B3,个人评价系数(K)为50%,81名个人考核结果为C1及C2,个人评价系数(K)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6,407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次归属条件。

  三、本次满足归属条件参与人权益归属情况

  (一)最终归属股份数量的计算规则

  根据《持股计划》规定,参与人在授予当年度经核算的最终归属股份数量(以下简称“最终归属股份数量”)=参与人在授予当年度经核算的初步归属股份数量(Q1,以下简称“初步归属股份数量”)×个人评价系数(K)。

  初步归属股份数量的核算方法如下:

  核算方法:Q1=(C-P)×N÷C

  注:Q1为参与人授予当年度经核算的初步归属持股计划份额的股份数量;

  C为核算价格,核算价格为授予当年度(即 2025 年度)公司股票全年平均收盘价格(即授予当年度所有交易日收盘价格之和/交易日天数,收盘价格为前复权后的价格),为人民币42.29元;

  P为授予价格,2025年度的初始授予价格为3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4.54元/股;

  N为参与人获授虚拟股份单元数量。

  (二)本次权益归属数量的具体结果

  根据上述核算方法,达到考核要求的6,407名参与人持有的75,874,750份虚拟股份单元核算归属为13,907,049股公司股票,每1股对应“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1份额,参与人的归属数量具体如下:

  

  注:离职员工持有的虚拟股份单元及因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归属条件的虚拟股份单元合计3,944,550份,根据《持股计划(草案)》,将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注销。

  (三)本次归属后设置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标的股票归属之日(即2026年3月30日)起计算。锁定期后设置96个月的服务期,自公司本次归属的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持有人所持份额在锁定期和服务期内享有现金分红的权利,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完整权益在服务期届满后享有(本持股计划约定的异动情形除外)。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权益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归属条件的参与人办理权益归属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A股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5)。

  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H股2025年度业绩公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H股2025年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4月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尚伟、李嘉士、丁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于2026年半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6年中期实现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17)。

  本议案中回购股份用途变更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他变更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根据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及拟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提请股东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5亿元的H股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2026-018)以及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份(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的H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H股新股的其他证券),以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至下列两者最早的日期为止:(1)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及(2)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H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以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至下列两者更早的日期为止:(1)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及(2)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第一次权益归属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第一次权益归属条件达成,董事会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6,407名参与人持有的75,874,750份虚拟股份单元核算归属为13,907,049股公司股票,每1股对应“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1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第一次权益归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何捷、徐本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包括基础薪酬、绩效年薪等。其中基础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卫、何捷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交易金额预计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包含衍生品交易存量余额人民币77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申请银行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活动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6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最新营运及业务需求,董事会同意将公司H股IPO募集资金中原分配用于加强国际及跨境物流能力的约9.3亿元人民币重新分配至提升及优化在中国的物流网络及服务。

  二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确定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6月底之前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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