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2 证券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本摘要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PCB是以绝缘基板和导体为材料,按预先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设计制成印制线路、印制元件或两者组合的导电图形的成品板,其主要功能是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中继传输。公司生产的PCB应用领域广泛,涵盖汽车电子、通信与算力、工控(机器人)与储能、消费电子、防务与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领域,其中尤以汽车电子、通信与算力、工控(机器人)与储能为主。
(2)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属的“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代码为C398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不可替代性是PCB制造行业得以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PCB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
经过数十年发展,PCB行业已步入较为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5%。在汽车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47.94%,同比增加7.01个百分点。在通信领域,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到12.51亿个,比上年末净增4,877万个;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87万个,比上年末净增22.7万个,其中5G基站为483.8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8.8万个;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对外提供服务数据中心机架数量93.8万个,较上年增加10.8万个;手机产量15.4亿台,同比下降5.8%,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2.7亿台,同比下降0.9%;5G-A(5G-Advanced)网络规模部署加速推进,在低空经济、工业互联网等商用场景相继落地,6G系统架构与关键技术验证取得阶段性成果,人工智能与通信技术融合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量子通信技术从前沿研究走向应用落地。在服务器领域,根据IDC发布的《全球服务器市场季度追踪报告》,超大规模数据中心运营商和云服务提供商对嵌入式GPU服务器的快速采用,推动了服务器市场的增长——2025年度全球服务器市场营收达4,441亿美元,同比增长80.40%。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5年度我国印刷电路产品出口数量为594亿块,同比增加30.5%;出口金额为1,862.45亿元,同比增加29.7%。根据Prismark2026年1月的报告,2025年度全球PCB产值预计为848.91亿美元,同比增长15.40%,其中增速最快的细分应用领域为服务器/数据存储和有线基础设施,同比增幅分别达到46.3%及36.3%。
(3)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根据CPCA发布的《2024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营收榜单》,公司位列2024年度综合PCB百强第41位及内资PCB百强第21位。根据Prismark发布的2024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名单,公司位列2024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第75位。
PCB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泛、定制化程度高,各类PCB产品在使用场景、性能、材质、电气特性、功能设计等方面各不相同。公司主要聚焦汽车PCB,较早进入新能源汽车PCB领域并配合产业内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品质管控,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品质管控经验,拓展了产业链内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在新能源汽车PCB这一细分应用领域排名靠前、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在整车领域,公司目前已和吉利、东风、长安、零跑、宇通及/或其下属零部件公司等建立直接合作关系;在动力电池BMS领域,公司PCB已配套应用于2025年度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十企业中的八家企业的BMS,并成为国内多家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及第三方BMS制造商的PCB主力供应商;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客户群体较为广泛,已向速腾聚创、四维图新、豪恩汽电、福瑞泰克、佑驾创新等供货。
商业航天是公司下属特种PCB子公司近年来重点拓展的应用领域,该领域尤其是卫星用PCB产品需承受太空极端环境(高低温、真空、强辐射等)的影响,对可靠性和工艺技术要求极为严苛。在该领域,公司下属特种PCB子公司PCB产品应用于卫星及地面收发终端的相控阵天线、航天电源、时频装备和系统、传感器等,已和天奥电子、雷电微力等产业链内的部分企业建立直接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在该领域的PCB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总体收入规模占比极低(2025年度收入不足1,000万元,占比不足0.5%),尚未对公司整体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4)主营业务分析
2025年度,公司深入贯彻既定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①经营业绩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050.10万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8.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67万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17.73万元,同比增长45.65%;毛利率为14.94%,同比增加0.62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63.82万元,同比增长202.09%,在竞争日趋激烈、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经营环境下延续了业绩稳健增长的良好态势。
②市场拓展
2025年度,公司围绕“智能电动汽车+大客户+新产业”三条主线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拓展纵深推进,全年承接的订单金额同比增加约23%;客户订单结构持续优化,多层PCB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79.69%,同比增加7.03个百分点,贸易商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降至33.77%,同比减少4.02个百分点;智能电车业务更为突出,对某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及某第三方BMS头部制造商的销售收入同比均实现50%以上的增长,智能驾驶应用领域PCB收入规模呈现量级跃升,新导入豪恩汽电、福瑞泰克等行业知名客户;优质客户开发有的放矢,与零跑汽车、纬湃科技、清陶能源、珠海冠宇、移远通信、清能德创等建立合作关系;新兴产业布局循序渐进,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算力基础设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应用领域蓄势发力,技术进阶与市场挖掘双管齐下,积极培育增长新动能。
③科技创新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10,005.44万元,同比增长29.25%。全年申请专利55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获得专利授权23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智能节材型厚铜多层线路板”、“智能电驱中央控制高密度互连线路板”、“三电集成系统高压电控高耐久性电路板”等3项产品获评“2025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开展了“新能源汽车900V平台电驱系统全参数高精度检测技术研究”、“AI服务器PCB高密度布线与信号完整性增强关键技术的开发”、“工商储能产品高可靠性压合整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基于工业机器人控制主板的混压技术研究与开发”、“PCB用铜浆低温压力辅助烧结工艺的研发”、“基于Anylayer HDI加工技术的高速服务器PCB的研究与开发”等57个项目的研发工作。公司及子公司扎实推进新产品开发工作,一方面巩固和强化智能电动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配合下游客户成功研制并小批量量产固态电池BMS用PCB,汽车AI-box用PCB已交付验证,基于900V高压架构的电驱PCB产品实现大批量交付;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应用于数据中心领域的28层刚性板已研制成功,采用铜浆烧结工艺的22层复合基板及16层软硬结合板、16层高速刚性板已交付商业航天及防务等领域的客户,公司PCB产品正在围绕高频高速、高多层、特殊工艺、高阶HDI等方向加速升级。
④产能建设
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按照既定计划通过添置设备扩充了部分产能,截至2025年末,公司广东清远、湖北安陆及四川遂宁三大生产基地已建成的PCB年产能超过430万平米。公司积极推进清远生产基地PCB扩建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末已基本上完成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基础建设及主要生产设备订货工作,尚未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当前PCB行业正处于以算力提升及AI应用为核心的技术革新周期,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远超预期,该项目在报告期内面向AI和算力进行产线适配,耗费了较多的时间进行厂房布局和设备选型的重新论证;二是PCB行业景气度明显提升,生产设备尤其是面向AI和算力的高端设备供不应求,较多设备的订货及交付周期比以往延迟6-12个月。截至2025年末,前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⑤信息化提升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发完善并新增SAP ERP、OA等系统部分功能模块,提升成本管控精细化水平和办公效率;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实施MOM(制造运营管理)项目,与第三方合作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成功开发MI工程自动化软件并交付使用,助力公司MI工程资料处理效率与准确性的提升。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被工信部认定为“5G工厂”。
此外,公司还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赣州国华以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以恒”),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500万元,深圳铠美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4.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报告期内,国华以恒以增资及/或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投资2,105万元与深圳南科天润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北极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方、深圳市武测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脑花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等签署投资文件,分别持有4家标的公司2.78%、0.77%、4.45%及2.3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华以恒已完成前述投资涉及的增资款及股权受让款的支付工作,前述标的公司均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铠美诺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金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通过广东金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遂宁百芳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印制电路板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与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施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510Z0048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其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其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三、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双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0,336,630.94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本段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33,663.09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05,506,862.55元,并扣除2025年内现金分红金额37,371,192.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8,438,638.40元,股本基数为151,139,968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及符合利润分配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5,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
3、公司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2,422,715.20元(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025年度(含本次及2025年中期,下同)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4,845,430.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本次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数量为59,793,907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10,933,875股(转增股数及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6.52%,不低于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八)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或者超过母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67万元,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3,918.11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1%,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2026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充产能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不高于5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具体情况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6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合并报表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数。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6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公司应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5〕399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38元,共计募集资金114,806.0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3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273.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8.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0.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71.8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62%。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存在0.01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一)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单项减值准备92.48万元,收回前期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金额191.19万元。
3、根据上述计提方法,2025年度公司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96.10万元。
(二)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21.05万元。
(三)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委托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闲置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所涉及的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003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公司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闲置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6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减少3,671.82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减少3,671.82万元(不考虑所得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平台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HAvxRP96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继林先生、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与陈世荣先生、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7日17时30分前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HAvxRP96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会及问题征集页面进入小程序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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