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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8492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创远路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

  邮编:10001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

  江南科友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未信安”)拟使用自有资金3,793.7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科友”或“标的公司”)原股东广东诚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联信”)、金舒江、岑川、叶盛元、韩静持有的共计4,251,799股股份,占江南科友总股本的13.71548%。本次交易完成后,江南科友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组织架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诚联信、金舒江、岑川、叶盛元、韩静持有的共计4,251,799股股份,占江南科友总股本的13.71548%。本次交易完成后,江南科友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461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并聘请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A00065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分别进行了评估。鉴于收益法结果更能客观地反映标的公司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的最终结果。收益法测算的被评估单位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3,793.70万元

  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公司拟以人民币3,793.70万元受让江南科友共计4,251,799股股份,占江南科友总股本的13.71548%。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江南科友少数股权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签署必要的配套文件等相关全部事宜。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亦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2、交易对方二

  

  3、交易对方三

  

  4、交易对方四

  

  4、交易对方五

  

  本次交易的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份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份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标的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采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收益法测算的被评估单位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3,793.7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7,884.40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4,640.1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3,244.3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为20,051.75万元,总负债评估值4,640.1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5,411.65万元,评估增值2,167.35万元,增值率16.36%。经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500.00万元,与合并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12,730.53万元相比,增值18,769.47万元,增值率147.44%。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公司拟以人民币3,793.70万元受让江南天安13.71548%的股权,对应江南科友4,251,799股股份。

  (二)评估假设

  1、一般性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和准备金率保持近十年来的波动水平,税率假设按目前已公布的税收政策保持不变;

  (3)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5)被评估单位与其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润转移情况;

  (6)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7)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8)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生产经营;

  (9)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被评估单位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

  (2)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存在的不良、不实的资产和物权、债权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预测收益期的正常生产经营;

  (3)被评估单位现有业务保持现有的良性发展态势,国家宏观货币政策在长期来看处于均衡状态;

  (4)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所需资金均能通过股东投入或对外借款解决,不存在因资金紧张造成的经营停滞情况;

  (5)被评估单位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水平,其严格的内控制度和不断提高的人员素质,能够保证在未来年度内其财务收益指标保持历史年度水平;

  (6)本次预测假设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均匀发生;

  (7)被评估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3年。假设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评估师对企业目前的主营业务构成类型、研发人员构成、未来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例等指标分析后,基于对未来的合理推断,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被评估单位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假设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能够持续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和审核批准后,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被评估单位根据政策要求履行了相关备案程序并获得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具备税收优惠条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假设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能够持续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被评估单位系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假设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能够持续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3、针对本项目的特别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技术适用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2)本次评估中,我们以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或现场勘察日已取得的各项资格证书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相关资质为前提。

  评估人员根据运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折现法对资产组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管理层提供的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其它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可能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从理论上讲,采用各种评估方法所得评估结果均能合理反映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然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角度衡量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价值的大小,是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资产负债表表内资产和未记录在账的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等表外资产(即全部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资产基础法是从在评估基准日模拟重置的角度估算企业价值的一种基本方法,能比较直观地反映被评估单位各类资产价值的大小。

  资产基础法是基于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资产和负债以及可辨认的表外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来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未能包含未记录在账的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独特的盈利模式和管理模式等资产的价值,即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无法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收益法评估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在一系列假设模型基础上进行预测,进而综合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益法评估值既考虑了各项资产及负债是否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得到合理充分地利用,也考虑资产、负债组合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收益法测算的被评估单位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3,793.70万元。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3,793.7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玖拾叁万柒仟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广东诚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2:金舒江

  乙方3:岑川

  乙方4:叶盛元

  乙方5:韩静

  (二)交易价格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出具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广州江南科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A00065号),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取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目标公司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3,793.70万元。

  经协商,各方一致同意,以3,793.70万元为目标公司13.71548%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计算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三)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四)支付期限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60%的转让款。

  乙方在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后,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相关税收事宜。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取得相应纳税凭证后(乙方1除外),标的股权在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且标的公司取得最新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40%转让款。

  (五)交割安排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标的股权交割手续。

  2、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标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因甲方或非乙方原因、或完税或税务手续未能办妥,导致不能满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接收材料需求的,相关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保证所持标的股权不存在因乙方原因不能过户至甲方名下的情形。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经营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七)不竞争承诺

  乙方不竞争承诺:2027年12月31日前,乙方不会自己经营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会在同甲方及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任何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如违反前述不竞争承诺的,应当将其因违反承诺所获得经营利润、工资、报酬等全部收益上缴甲方,前述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及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及目标公司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怠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四十五(4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解除协议之日起五(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四十五(45)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不予退还。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6、若本次交易未能完成股权交割的,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对双方永久有效,如违反的,应按1款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后生效。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少数股权后,公司将持有江南科友100.00%的股份,江南科友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集团内各主体协同效应,间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收购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344,171.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8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5,209,676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941,2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7,637,34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五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研发、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所以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财务部分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张岳公、高志权、张宇红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江南科友少数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江南科友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江南天安少数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江南天安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PvbJDKLa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张岳公

  独立董事  罗新华

  财务总监  焦友明

  董事会秘书  曾添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9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PvbJDKLa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0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4925998

  传真:010-84925998

  邮箱:ir@sansec.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报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5.00万元/年(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 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高志权回避表决;同时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岳公、高志权、张宇红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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