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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盛锂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奇精机械(603677)、瑞纳智能(30112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峆一药业(430478)、隆扬电子(301389)、华茂股份(0008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博俊科技(300926)、鑫铂股份(003038)、富春染织(605189)、三联锻造(00128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莲于2025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103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5万元。

  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过往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秉持客观、公正的执业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88353                                                  公司简称: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5.6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83.2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盈利水平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及特殊有机硅,高度覆盖国内市场,同时出口日本、韩国、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在电子化学品领域,公司是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市场领先的供应商之一,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以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3C产品为主,同时可广泛应用于具身智能、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在特殊有机硅领域,公司是少数拥有“非光气法生产异氰酸酯硅烷”技术的生产商之一,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卓越的产品品质及优秀的售后服务,公司在国内外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公司积极扩展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的产能,目前拥有张家港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以及全资子公司泰兴华盛、祥和新能源六个生产基地,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三期的建成投产,VC、FEC产品达到电子级产品年产14,000吨及工业级产品6,5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将继续保持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规模的领先地位,同时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市场竞争和业绩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以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双草酸硼酸锂(BOB)、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及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为代表,兼营以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和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为代表的特殊有机硅产品,特殊有机硅产品用于涂料、密封胶等材料中,可以增强材料的粘结力。

  (1)碳酸亚乙烯酯(VC)

  碳酸亚乙烯酯(VC)是一种锂电池电解液核心成膜助剂,是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能够在锂电池初次充放电中在负极表面发生电化学反应形成固体电解质界面膜(SEI膜)。SEI膜将电极材料与电解液分割开,允许锂离子在其中进行传输,进入到电极表面,进行嵌入或脱离操作。另一方面SEI膜还可以阻止电解液中溶剂分子的通过,从而有效防止了溶剂分子的共嵌入,避免了因溶剂分子共嵌入造成对电极材料的破坏。该膜的电化学性能稳定,能有效抑制溶剂分子嵌入,从而避免引发电极材料溶剂化反应并造成电池循环等性能下降。

  随着2000年以来我国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材料需求飞速增加。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于2004年建立了产能为60吨/年的电子级碳酸亚乙烯酯生产线,该产线产品于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于2006年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氟代碳酸乙烯酯(FEC)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一种为高倍率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定向开发的核心添加剂,它是实现锂电池高安全性、高倍率的主要保证,能增强电极材料的稳定性。添加了FEC的电解液在电池电极表面可以形成有效的SEI膜,增加电池锂离子迁移速率,显著提高电池在高倍率下的充放电性能。同时FEC在硅碳负极方面因为其形成的SEI膜薄且具有韧性和自我修复性,能抑制硅碳负极在充放电情况下负极因锂嵌入体积膨胀造成结构破碎的问题,大幅度提升硅碳负极的使用寿命,促进了硅碳负极的广泛应用。目前添加了FEC的锂电池主要适用于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领域,将来有望用于太阳能、风能等领域的储能,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公司历经3年自主开发工艺路线,FEC产品于200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同年获科技部和省中小型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在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3)双草酸硼酸锂(LiBOB)

  双草酸硼酸锂(LiBOB)在锰酸锂及镍钴锰酸锂型锂电池中作为电解质添加剂,可有效在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或镍钴锰表面形成一层非常稳定且具备一定韧性的保护膜,从而抑制了电池正极材料在充放电中与电液活性成分的反应。

  公司积极提高BOB的产能,同时也在积极研发其他用于改善产品品质的新工艺,包括水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脱色技术等。

  公司历经3年自主开发新的固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新的除色技术等,建立了工艺稳定、产品性能符合国内外客户要求的工业化生产线。

  (4) 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

  LiDFOB目前作为一种被广泛使用的电解质盐添加剂,在不同的锂离子电池体系中,均能发挥不同的有益效果。在三元体系中,LiDFOB在正极(如LiCo?/?Ni?/?Mn?/?O?)和石墨负极表面优先分解,生成富含LiF、B-O-C和B-F键的双层界面膜。内层无机成分(如LiF)增强离子传输,外层有机成分抑制电解液氧化分解;在钴酸锂体系中,LiDFOB通过捕获溶出的Co??,阻止其迁移至负极还原,从而减少SEI膜破坏和容量衰减;在磷酸铁锂体系中,LiDFOB抑制LiFePO?中铁离子的溶出,并阻止其在负极表面还原沉积,从而降低SEI膜阻抗;在锰酸锂(LiMn?O?或富锂锰基材料)体系中,LiDFOB形成双层CEI膜(内层LiF,外层LiBO?F?),抑制晶格氧流失和结构坍塌,减少锰的溶出和Jahn-Teller效应导致的容量衰减。

  公司采用全新液相一锅法制备LiDFOB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复分解工艺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一锅法合成”、蒸发结晶定盐技术、晶体提纯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溶解性、酸度残留等关键性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兼顾了成本控制。

  公司依托以上技术建设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已于报告期内试产并批量出货。

  (5) 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

  MMDS目前主要被大量使用在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体系与少部分三元动力电池体系。在磷酸铁锂电池体系中,由于其具备独特的正极表面形成的保护膜可减少铁离子溶出,防止其在负极表面沉积导致的阻抗上升;其分解生成的磺酸盐结构可增强LFP电池的热稳定性,延缓高温下的分解反应等反应机制,目前在LFP体系被大量使用。在三元动力电池体系中,MMDS可以在正极表面优先氧化分解,形成薄(3-5 nm)且致密的界面膜,减少电解液与高活性正极材料的直接接触,抑制过渡金属(如Ni、Mn)溶出及电解液氧化分解;在高压条件下,MMDS分解生成的磺酸盐类物质可减少LiF的生成,改善界面导锂能力,从而降低电池内阻,提升电池的动力学性能和循环性能。

  公司采用全新液相法制备MMDS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固相法制备工艺显著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合成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新液相合成、残留酸萃取洗涤技术、晶体微量杂质去除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水分、酸度以及溶剂残留等关键性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充分兼顾了当下越发突出的成本控制需求。

  公司依托以上技术建设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已于报告期内试产。

  (6)特殊有机硅(IPTS/TESPI)

  公司的特殊有机硅产品为异氰酸酯基硅烷,具体包括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和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异氰酸酯基硅烷是一种新型的高活性特种硅烷偶联剂产品,能显著提高偶联有机聚合物的粘结性,并兼具优良的耐温性、耐候性以及抗紫外等性能。它含有高反应活性的异氰酸酯官能团,可与众多高分子聚合物如聚碳酸酯、聚氨酯等发生耦合,因而被广泛应用于高档聚氨酯材料(涂料、密封胶、烤漆)、有机树脂(丙烯酸树脂、PVA、聚酯等)中,作为聚合物的结构改进剂,增加聚合物对基础材料如金属基质、聚烯烃材料等的粘结力,增强树脂的耐老化性能等。

  2008年公司环保型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被授予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同年该产品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2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并不断改进调整,保障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项目开发主要有以下途径: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或技术发展趋势选择新产品研发。研究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对新产品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审,形成《新产品开发可行性评估报告》,并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经公司立项委员会确定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各职能部门成立项目小组,结合产品及公司情况,拟定《新产品项目开发计划》和《新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设计和开发期间要对各种信息的输入和输出形成文件,为确保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在每个开发阶段组织评审、验证,形成《设计开发评审报告》。评审和验证通过后,达成《新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中各项目标,整个研发设计阶段完成,产品可进入生产阶段。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项目为各类物资,相关工作主要由供应链中心负责,其中采购物资包括碳酸乙烯酯、氢氧化钾、三乙胺、石墨粉、多孔碳等化工原料以及钢桶、活性炭等辅助用品用料。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结合生产经营、市场销售和库存情况实行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相关的内控制度,对采购计划、采购作业、存货流转、仓储等采购业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采购流程

  采购业务主要根据客户合同开展,销售部在收到客户合同后,编制月度销售计划或月度订单计划表交付生产部,由生产部据此编制《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物料清单下达给供应链中心,供应链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

  公司在原材料的选择与品质检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原材料到货后需要品管部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和领用手续。

  (2)采购制度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等制度以保证公司采购的原材料质量。

  对于新供应商或新物料,供应链中心需要根据采购控制文件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供货能力、样品质量等情况进行收集和评估,在取得样品后由品管部进行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司总部研究院或子公司研发部按批次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于生产车间进行小批量中试导入试产,连续2个批次均合格后可纳入合格供方名单。之后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重要原材料如碳酸乙烯酯会每三年现场评审一次,其他原材料五年现场评审一次。

  原材料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成本,公司采取灵活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加强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一方面,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企业,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尽最大可能以优惠价格取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另一方面,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跟踪,并与销售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价格拐点出现时及时采取应对策略,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此外,公司的每种原材料都会储备多家供应商,采购时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单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比价、议价。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合同/订单进行生产安排。生产部接到销售部下达的《订单计划》,由生产助理按订单要求生成《生产任务单》,生产车间接到生产任务单后组织生产,按任务单要求进行包装和报检,报检合格后,品管部出具检验合格单,车间依据检验合格单和包装好的成品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泰兴或三期工厂完成,产出工业级半成品,第二阶段是在张家港二厂完成,产出电子级成品。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4.销售模式

  在开发新客户的过程中,公司产品在通过客户的样品评价、技术交底、体系审核或现场审核之后,与客户签订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合作协议,之后以销售订单的形式向客户供货。由于公司在行业中品牌口碑较好,只要通过初期的理化检验便可与大部分国内新客户签订协议导入订单;海外新客户的认证过程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大客户基本每年都会检查产品供货能力的保障体系。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下游客户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厂商,采购公司产品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二是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用于贸易转售,主要终端客户为日韩厂商。在直销模式下,由于行业内部分企业实行零库存和及时供货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该种情况下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客户根据生产进度随时取用之后与公司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寄售模式结算的客户为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是VC和FEC。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新宙邦、三菱化学、国泰华荣、昆仑新材、Enchem、珠海赛纬等锂电池产业链厂商,终端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5.盈利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进行生产并交付,同时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变化开发新产品,对现有客户持续经营形成销售收入,另外通过开拓新客户、新应用等方式实现持续增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所处产业链位置以及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经验、工艺技术优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研发、采购、生产、营销、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都未发生重大变化。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材料制造业,下游为电解液生产行业,如下图所示。下游主要满足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3C产品及具身智能、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的需求。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锂电池市场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1)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推动锂电池材料行业高速发展,电解液添加剂需求持续攀升

  EVTank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全球占比已经上升至70.3%。在新能源汽车销售量持续增长的带动下,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1495.1GWh,同比增长42.2%,增速提高20.7个百分点。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作为锂离子电池四大主要原料之一,其需求与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密切相关。而添加到电解液中的电解液添加剂则对锂离子电池的循环寿命、倍率性能、高低温循环性能等有着重要影响。伴随下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及电池技术迭代对高性能添加剂需求提升,行业整体需求量有望稳步增长。

  (2)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供需格局改善,价格企稳回升

  2025年1-9月,电解液添加剂价格整体维持在相对低位运行,主要受行业前期产能集中释放、市场供应较为充裕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价格缺乏明显上行动能。进入四季度后,市场格局出现明显转变,一方面动力电池排产稳步提升、储能领域需求迎来集中回暖,下游整体需求环比显著改善;另一方面,行业内部分高成本、低效益的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市场供需关系逐步转向反转,电解液添加剂价格企稳回升,并呈现出上行态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下游市场持续发展,将带动电解液添加剂需求稳步增长。由于高壁垒添加剂品类存在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技术门槛较高等特点,产能释放节奏相对平缓,若后续需求持续恢复,供给端或难以同步匹配。综合行业发展趋势及供需格局变化情况,电解液添加剂价格存在进一步上行的可能性,行业景气度有望持续修复。

  (3)电池技术迭代升级,带动添加剂品类与添加比例持续提升

  随着动力电池向高压实改性磷酸铁锂、高压平台、硅碳负极等方向升级,以及半固态电池技术逐步推进产业化探索,电池对电解液的成膜稳定性、耐高温性、阻燃安全性、低温性能等指标要求持续提高。为匹配新型电池体系,电解液添加剂的种类不断丰富、添加比例显著提升,单一电池所需添加剂用量较传统体系明显增加。同时,快充、长循环、高安全等性能需求进一步推动多功能复合添加剂的研发与应用,为行业打开新的增长空间,电解液添加剂市场有望随技术升级实现量价齐升。

  (4)公司主要产品在产业链中的作用

  电解液添加剂种类比较丰富,目前常用的电解液添加剂主要有VC、FEC、PS以及LiBOB等。公司主要产品VC、FEC、LiBOB等是目前市场中较为主流的添加剂。VC是一种锂离子电池新型有机成膜添加剂与过充电保护添加剂,具有良好的高低温性能及防气胀功能,可以提高电池的容量和循环寿命。VC作为SEI膜成膜添加剂时,在锂离子电池负极表面发生聚合反应,形成一层致密的SEI膜,从而阻止电解液在负极表面发生进一步的还原分解。FEC可作为有机溶剂、有机合成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电解液添加剂使用,其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是主要应用市场,FEC形成SEI膜的性能较好,有机无机复合膜,膜层富有机械强度和韧性,且阻抗低,提高电解液的低温性能。此外,LiBOB、DTD等添加剂对电池性能的改善作用在不同电解液体系中也日益凸显,同时随着新型添加剂LiFSI的技术成熟与产能落地,将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整体出货量持续增长。

  公司主要产品VC在锂电池电解液里的添加比例在1wt%-3wt%左右,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较三元电池配方中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wt%-10wt%左右。因此,随着锂电池电解液市场的快速增大,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VC和FEC市场领先的供应商之一。公司于2003年进入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技术实力受到业界认可,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已直接与国内外知名锂电池产业链厂商达成合作,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新宙邦、三菱化学、国泰华荣、昆仑新材、Enchem、珠海赛纬等,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已经建设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江苏省锂电池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工程中心、江苏省省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公司承担了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动力锂电池防爆溶剂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先林作为主要参与人员的项目“高性能二次电池新型电极、电解质材料与相关技术”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且项目所含核心技术已成功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FEC的生产中;公司主导起草了VC国家标准和FEC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技术改造,节本降耗,持续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及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报告期内新技术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从可公开的行业内添加剂厂家公开的技术路径来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尤其是成膜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技术路线均未发生新的变革路径。主流路径依然是以碳酸乙烯酯为起始原料,经氯气氯化,得到中间产品氯代碳酸乙烯酯,再分别和氟化钾或三乙胺反应得到粗产品氟代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亚乙烯酯,最后进一步经过精制纯化得到电子级氟代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亚乙烯酯产品。主要的技术细微变化,主要在于各厂家的技术专长,分别或专注于溶剂的筛选,满足反应精确控制要求的装备特殊设计以及流程优化等,未发现明显的颠覆或新路径设计应用于规模化技术生产中。

  (2)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深耕与精作,尤其聚焦于VC和FEC产品的创新研发与高效生产。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推动技术革新,成功将连续流反应技术应用于VC生产线,这一技术的引入显著提高了反应效率,精简了生产流程,实现了生产成本大幅的降低。在追求高品质的同时,也重点关注节能减排,通过工艺优化,实现物料单耗降低10%,有效降低了综合成本。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公司主营产品综合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在在新型添加剂项目推进方面,公司“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在报告期内已进入试生产和客户评价阶段,为公司拓展电解液添加剂及负极材料市场、巩固行业地位奠定了基础。

  在前沿锂电材料布局上,公司积极向固态、半固态电池材料领域延伸,已在硫化锂制备技术上取得突破并制备出合格样品,目前处于放大验证阶段。公司建成年产2吨硫化锂中试线,主要配合下游电解质及电池企业开展技术验证,尚未形成产业化及销售收入。公司将持续跟踪固态电池行业发展,结合自身规划与客户需求开展应用研究,为长期发展培育新增长点。

  负极材料业务方面,子公司华盛联赢与武汉大学开展技术合作,采用可控流化床CVD技术与熔盐活化碳基材料复合,成功开发出硅碳负极材料,在保留硅材料高能量密度的同时,有效改善体积膨胀与循环寿命问题。目前该项目正推进产业化规划,“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已进入试生产及客户评价阶段,为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实现规模化落地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新型功能添加剂研发上,公司依托专利布局与结构设计能力,成功开发出创新型正极成膜添加剂HSI003。该产品主要适用于三元及磷酸铁锂电池体系,在高倍率循环、高温存储、低温循环等方面性能优势显著。经客户测试验证,HSI003在储能领域常温循环表现优于基准配方、高温性能稳定,在储能和动力电池领域高温循环性能提升明显,目前处于市场推广关键阶段,有望成为公司重要的增量产品。

  (3)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储能行业持续扩容以及动力电池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对电解液添加剂的性能要求将持续提升,高端化、功能化、复合化将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依托现有技术积累与工艺优势,持续优化VC、FEC等传统主力产品的生产效率与成本控制水平,巩固规模化竞争优势;同时加快推进LiDFOB、MMDS、HSI003等新型添加剂的市场导入与客户验证,丰富产品矩阵,优化盈利结构。

  在前沿材料领域,公司将持续推进硫化锂等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放大验证与技术储备,密切跟踪行业技术路线演进,稳步布局下一代电池材料体系。负极材料方面,公司将加快硅碳负极及低能耗高性能负极材料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产品从测试认证向规模化供货转化,进一步拓宽产品矩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48.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1,325.66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以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求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况,且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合规,定价公允、程序规范,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关联方输送利益情形,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李伟锋先生、林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

  (1)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湖北森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氢氟酸、AHF蒸汽、电力、氧化亚硅、多孔碳、活性炭、固定资产、石墨及支付加工费等。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认。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类型、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协议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一定必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促进效益增长。

  2、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有一定协同性,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会持续存在,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等财务数据不依赖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5.6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483.26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154.6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95.74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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