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下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控股子公司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兴欣”)提供担保。其中对安徽兴欣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广西兴欣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核定的融资和担保额度内,无需就具体发生的融资授信或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批,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授信、借款、担保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注:上述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事项均在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安徽兴欣2025年度担保额度10,000万元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审议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1.上述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表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兴欣、广西兴欣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对应的银行各自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授信和实际担保事项的具体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形式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的额度为限。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目标和整体战略布局。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中控股子公司广西兴欣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目前,各子公司经营稳健,资信记录优良,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69.02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 2026-01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亚博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伟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紧跟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展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谨慎。同时,按时保质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
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按年发放,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按年发放。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 2026-013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新增“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批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存货存在跌价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进行
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83,097.71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
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
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83,097.71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183,097.71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7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放弃原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欣诺环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将与欣诺环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鉴于欣诺环境系本公司于2026年新增认定的关联方,该公司此前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因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间往来,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规则,已予以合并抵销,故未在对外披露文件中作为关联交易单独披露。自本关系认定之日起,公司与欣诺环境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后续与欣诺环境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 幢 2001-1 室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帅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自有或自筹资金)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欣诺环境总资产33,487,715.32元,净资产-4,257,768.47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2,777,996.21元,净利润-11,127,530.37元。
(三) 与公司关联关系
待欣诺环境完成其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是其控股股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欣诺环境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诺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2026年公司向欣诺环境销售产品5000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合同对应签署之时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公司销售同类产品所适用的市场公允价格区间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合理原则。
2.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采购产品:基于欣诺环境业务规划及发展需求,预计2026年公司替欣诺环境代为采购产品2000万元,本次代采购业务以收取一定服务费模式确认公司贸易收入。为体现公平交易并保障公司合理利润,本次服务费率以成本加成法为原则。
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法,具体为:交易价格 = 代采购成本价 × (1 + 服务费率)其中,代采购成本价包含产品本身价款及为实现采购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相关费用(具体构成以双方届时确认的清单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欣诺环境签署有关协议或合同,并按照约定完成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公司与欣诺环境可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属于正常商业业务往来范畴,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欣诺环境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等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2026年3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且交易遵循了平等、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实施地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对其暂缓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0元,已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作为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共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 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其中“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07,911.01元(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93,692,088.99元,已按要求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注2:截至2026年2月28日,尚有超出募投项目计划金额的超募资金174,501,354.50元(含利息)。该部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或正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注3: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原拟投入3,750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1,630.79万元转入“4000t/a三乙稀二胺扩建项目”,故该项目投入金额为2,119.21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主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2025年1月,公司新增“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18万元,投资进度为0.24%,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滞后,搁置时间已超一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搁置的主要原因
三乙烯二胺作为聚氨酯工业的核心辅料,具有重要战略价值与市场地位。公司暂缓实施“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是基于长期战略布局的审慎决策。2025年8月,公司新设成立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广西建设多烯多胺生产基地,其生产的乙二胺为三乙烯二胺核心原材料。广西基地建成后,将从根本上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显著提升成本优势。
基于此,公司正在对“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全面论证与优化比选,重点评估继续在安徽子公司实施、或变更至广西基地实施的可行性。为确保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公司决定暂缓推进该项目,待综合比选完成、最终实施方案明确后,再有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三)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可行性分析:三乙烯二胺是聚氨酯制备工业中应用最广、用量最大的叔胺类发泡催化剂,目前被替代的可能性较小。近年来,随着聚氨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深化,聚氨酯制品在建筑领域、电子设备、新能源和环保等多个领域实现了产销量的快速增长。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聚氨酯原材料和制品的生产基地及应用领域最全的地区。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聚氨酯消费量预计达1419万吨,稳居全球首位。
聚氨酯行业的稳健发展必然促进聚氨酯催化剂类产品的需求量稳定增长。三乙烯二胺作为最大的叔胺类催化剂品种,其需求量的增长趋势明确。公司已掌握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不存在技术难题,扩建三乙烯二胺具备可行性。
必要性分析:目前,安徽兴欣已建成有年产3000吨的三乙烯二胺生产装置,是国内排名前三的三乙烯二胺生产企业。近些年来,公司在三乙烯二胺工艺上不断取得突破,原料消耗和能耗不断下降,该产品是公司物料循环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聚氨酯行业的稳健发展必然带动聚氨酯催化剂类产品的需求稳定增长。三乙烯二胺作为用量最大的叔胺类催化剂品种,其市场需求增长趋势明确。公司通过本次扩建,将大幅提升三乙烯二胺的生产能力和产量,有效满足下游市场增长需求,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快速发展。同时,公司正积极布局乙烯胺系列项目,三乙烯二胺产能的提升将为公司拓展产业链提供有力支撑,具有重要的战略必要性。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及行业趋势综合评估后确立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项目启动前,已就其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截至目前,经公司审慎评估,该项目仍具备可行性。项目投资进度滞后于原定计划,主要系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布局调整所作出的审慎安排。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的后续投入,待公司确定最终规划后,再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后续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并积极关注市场趋势,择机重启项目建设,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收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募投项目产生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并严格按照规则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经审慎论证,董事会认为,本次暂缓募投项目实施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调整等因素影响,暂缓实施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避免盲目投资,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暂缓安排。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mohqsqBZ8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叶汀,总经理沈华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鲁国富,董事、财务总监严利忠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lYt8Y0oa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该年度的日常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确认,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度切实、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管理运作规范。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的会议召开、工作执行及决策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允、客观的执业态度,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结论客观、完整、清晰,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在审计过程中与事务所保持了持续、深入的沟通,有效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充分履行了对聘任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翔宇、葛凤燕、顾凌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质审查,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经审慎论证,董事会认为,本次暂缓募投项目实施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调整等因素影响,暂缓实施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避免盲目投资,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暂缓安排。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鲁国富、严利忠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下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该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因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管委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为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系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项目关键不确定性因素(即环评批复时间)取得明确进展后,再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项目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以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管委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2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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