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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4,599,0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反光材料及延伸产品生产企业,初期业务主要围绕反光材料在“人、车、路”三大公共安全防护领域的应用进行拓展;近几年,公司基于反光材料生产所沉淀、积累的技术平台为基础进行横向拓展和产业升级,开发了离型材料、软包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以下简称铝塑膜)、显示光学膜及PC/PMMA复合板材及薄膜、石墨烯导热膜等新型功能性薄膜材料,业务领域成功延伸到微纳光学显示及消费电子产业链。至此,公司形成了以反光材料为主、微纳光学显示材料及电子功能材料为两翼的产业格局,未来将以杭州研究院的先导技术为牵引逐步打造成为以薄膜型新材料为核心的平台型科技企业。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反光材料

  反光材料主要由公司龙游和永康基地生产,根据应用场景及领域的不同细分为个人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车辆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道路安全防护材料及制品。

  

  (2)微纳光学显示材料

  微纳光学显示材料主要由公司常州、惠州基地生产,主要产品为LCD用多功能复合型增亮膜卷材以及光学膜片材,包括增光膜、复合膜(DOP、POP、MOP、COP等)、量子点膜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各式LCD显示器的背光模组中。

  

  (3)电子功能材料

  电子功能材料主要由永康两大基地及龙游道明新材料生产,目前主要产品有离型材料、铝塑膜、PC/PMMA复合板材及薄膜、石墨烯导热膜等,最终在消费电子、电池等领域应用。

  

  除上述三大业务板块外,公司杭州研究院于2023年投入使用。杭州研究院的战略定位为集团先导技术研究院,主要聚焦基于光学设计和超精密加工的光学关键元器件的研发、新型功能性薄膜材料及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基于研究院自身的光学设计能力,未来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提供光学解决方案并服务于集团现有光学产品,不断改进和优化反光膜及液晶显示用光学膜的结构,为提升产品性能和新产品开发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集合研究院超精密加工能力和集团多年沉淀的微纳转印、精密复刻和精密模压技术,在为客户定制加工超精密模具的同时,也自主研究开发具有球面、非球面、自由曲面、柱状光栅等光学形貌的模芯且基于该模芯进行深加工,形成具有体现道明设计和加工特色的光学器件,以开拓在车载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消费电子、精准医疗及AI/AR智能终端设备等领域的应用;另外研究院也将以集团在涂布及薄膜制备工艺和技术方面的深厚沉淀为依托,开展具有特殊性能的功能薄膜材料及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助力于公司开拓新的赛道和增长点。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集团管控型”经营管理模式,总部主要负责战略管控、投资管控、财务管控及资源配置等职能,各业务板块以子公司形式独立经营。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进行研发、生产、销售,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能力、生产条件及营销体系;根据业务板块不同,销售模式有所区别:

  (1)反光材料业务

  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特点实行不同的销售方式:在国内市场,主要靠建立自有渠道结合发展核心经销商进行销售,销售范围覆盖全国。通过参加公开招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方式,为全国客户提供优质、及时、专业的服务,可及时、有效地满足各地客户的需求;在国外市场,主要通过在相应国家和重点区域选择有实力的经销商进行合作实现销售,并在巴西、印度、巴基斯坦、泰国等地区建立销售子公司实现本地化服务以提升销售业绩。随着公司与海外经销商团队合作关系的日益紧密,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2)电子功能材料和微纳光学显示材料

  石墨烯导热膜、PC/PMMA复合板材等产品主要通过和方案提供商的合作,来推动终端用户的应用,针对部分高端或专一产品,通过直接为目标客户进行定制化开发来推动产品市场开发。铝塑膜、微纳显示光学膜等产品的技术要求相对统一,其定制化需求相对较少,公司主要通过发展大客户、开发有效客户、强化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来达成市场开拓和稳定客户资源。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业务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提升,为适应电子行业产品更迭周期快的特征,公司以惠州基地为核心,适时根据市场变化和终端客户需求,紧密协调相关技术、采购和生产资源快速响应,以及时满足市场和客户要求。公司为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除不断开拓新的客户资源、丰富客户的分布领域外,还积极与下游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建立稳定的战略性的合作关系,形成公司在市场营销中核心竞争力。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出售公司闲置资产,提升管理效率

  2025年2月,公司与杭州倍安嘉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杭州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的两套物业以1,650万元(含税)转让给杭州倍安嘉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并补充经营性现金流;

  (二)关于安徽易威斯诉讼执行的进展

  关于公司与原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因未达业绩承诺存在赎回纠纷。2017年开始,由于公司实际已无人员参与安徽易威斯管理,因此无法参与安徽易威斯经营相关的决策或对其实施影响,丧失对安徽易威斯的控制权。2017年9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2018年10月15日已作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2018年12月18日,因上述相关被告未按判决履行,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于2019年收到曹雯钧、曹慧芳、郭路长法院执行款合计7,385,528.44元,2022年9月1日,公司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3,044,877.27元,2024年4月、5月、10月,公司分别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及强制执行款合计748.3762万元;

  2025年3月,收到金华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将执行人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股权作价242.5792万元抵偿公司债务;10月,公司与合肥趣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股权、债权转让协议,以600万元人民币转让法院裁定执行的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股权以及对曹慧芳、曹雯钧、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英迪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郭路长债权,至此,公司与安徽易威斯诉讼事项就此完结。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债权转让协议暨诉讼事项完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6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61.55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回2,695.54万元(其中含股权抵偿债务242.5792万元)。

  (三)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为优化管理架构和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推进公司业务在华南运营中心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优化管理路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评估价格5,522.62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华威新材料持有的骏通新材料100%股权并对骏通新材料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8,000万;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骏通新材料100%股权,华威新材料不再持有其股权,骏通新材料将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同时,为优化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新材料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盈利能力,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增资2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4日与2025年12月5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与《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新设全资子公司

  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反光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市场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新设全资子公司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K7JGH480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6年0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里东路58号4号楼4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安防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与首镜科技及其他股东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首镜科技进行增资入股,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29.9625万元,公司持有首镜科技1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披露日,首镜科技已办理完成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六)海外子公司设立与变动

  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国际化战略布局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道明集团新加坡公司DAOMING GROUP PTE.LTD.与全资孙公司道明控股新加坡公司DM CORPORATE HOLDINGS PTE.LTD.于2025年2月在泰国成立全资孙公司道明反光泰国公司DAOMING REFLECTIVE MATERIAL (THAILAND) CO.,LTD.并于10月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道明反光香港有限公司DM REFLECTIVE HONGKONG LIMITED。道明集团新加坡公司、道明控股新加坡公司、道明反光泰国公司与道明反光香港有限公司均已在当月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除此之外,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将道明反光泰国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泰铢增加至500万泰铢,截止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办理完成。本次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是出于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考虑,更好的开拓海外市场和服务客户,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品牌全球认知度,提升应对全球经济变化的灵活性。截止披露日,道明反光泰国公司与道明反光香港有限公司已完成ODI备案。

  (七)雷昂纳变更经营范围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昂纳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住所等部分事项进行变更。并已于2025年2月28日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里东路58号4号楼801室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八)骏通新材料变更经营地址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骏通新材料对其住所进行变更,并于2026年1月4日取得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泉岭路8号(道明华威公司)2号厂房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九)骏通新材料对惠州华威科技进行增资并变更经营场所事项

  为优化惠州华威科技资产负债结构,增强盈利能力,骏通新材料对惠州华威科技增资8,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同时,惠州道明华威变更经营场所。惠州道明华威分别已于2025年11月21日与2025年12月25日取得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泉岭路8号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十)子公司长荣化工项目备案并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为了整合提升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实现高分子合成树脂和涂料业务板块的集成化和一体化发展,同时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全面提升,全资子公司浙江长荣化工以自有资金17,841.75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合成树脂、2000吨工业涂料及1000吨纳米分散着色剂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在2025年2月21日于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目前已开工建设,拟于2027年6月建成。

  为保障上述项目的顺利开展,长荣化工于3月成功竞买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B04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25,520㎡。

  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8万吨合成树脂、2000吨工业涂料及1000吨纳米分散着色剂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公司准确把握发展形势,优化产能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子公司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车间技改与高端双塑双硅离型纸生产线项目备案

  为满足公司企业生产与高端双塑双硅离型纸产品需求,全资子公司道明新材料分别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与10,520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2025年新建生产车间技改项目”与“年产12000吨高端双塑双硅离型纸生产线项目”。前述项目已分别于2024年11月18日与2026年3月17日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其中“2025年新建生产车间技改项目”拟于2025年3月开工,2026年3月建成;“年产12000吨高端双塑双硅离型纸生产线项目”拟于2026年3月开工,2027年2月建成。

  上述投资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子公司龙游道明反光材料生产线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备案

  截至披露日,为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与良率,优化能耗与原材料使用,降低成本,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以自有资金10,062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投资建设“年产3400万㎡反光材料生产线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在2026年2月6日在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项目备案,拟于2026年3月开工,2027年9月建成。

  上述投资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子公司华威新材料入选“重点省专”培育计划

  根据常州市工信局发布的《2025年度拟列入“重点省专”培育计划企业名单》,公司子公司华威新材料成功入选。

  “重点省专”培育计划即支持重点领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评价指标,通过实施精益化管理、数字化转型、创新力提升行动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实现“专精特新”对标提升,以培育更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本次入选“重点省专”培育计划,不仅是华威新材料在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之后斩获的又一荣誉,更是对公司多年来专注光学显示材料细分行业所积累的研发、生产实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认可。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十四)子公司道明光电科技通过省专精特新与国家高新企业复审

  本次子公司道明光电科技通过省专精特新与国家高新企业复审是对公司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认可,也是对公司创新能力、业务发展规模等方面的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继续聚焦技术研发,深耕核心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本次复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643,652.2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6,891,198.1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689,119.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27,347,730.30元、母公司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61,751,124.2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61,751,124.26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6,181,845.3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以现有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 187,379,727.00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87,379,727.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4.54%。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37,155,217.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符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现金流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影响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议委员会会议,于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7,341,036.01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坏账准备4,043,434.3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对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37,134,041.37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部分存货因库龄长存在可能因性能下降需要降级处理的风险,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对应收质保金计提减值准备94,078.89元。

  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度对到期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收质保金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5,430.79元。

  4、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各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对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6,044,050.58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7,341,036.01元,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57,341,036.0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26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中国银行永康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4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合同约定为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6年4月20日(周一)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财务总监袁鹏羿先生以及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 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 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4、 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5、 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六、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3月3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董事会秘书:钱婷婷;财务总监:袁鹏羿;独立董事:陈连勇(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vkZroH9al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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