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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及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天月,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锦华,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证明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公司总经理就2025年各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向董事会做工作报告。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643,652.2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27,347,730.30 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  196,891,198.14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61,751,124.26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6,181,845.3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开会审议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6、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9、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0、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为: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高管薪酬,董事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12、 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为: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

  (2)除上述两项情形之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与《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5、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周二)下午13:00开始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1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5日

  7、 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15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1项议案详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2项议案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第3项议案详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4项议案详见《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第5项议案详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第6项议案详见《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第7项议案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第8项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第9项议案及其子议案详见《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8.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周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4月1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5、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2”,投票简称为“道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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