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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董-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人,名单如下:

  黄建恩、许光汀、陈胜、王静、陈强、黄山草、邹雄、陈兆迎。

  独立董事温步瀛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邹雄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董事长黄建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6临-0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1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3.审议《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4.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温步瀛先生、邹雄先生、陈兆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0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解释19号,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调整合理、程序合规,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09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清洁能源、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目前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与开发,主要以水电、风电、光伏为主,公司在电力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多元投资,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96,772.7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5.3%;完成售电量95,055.6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5.6%,主要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43,818.7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6.6%;完成风力售电量42,532.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6.5%,主要系闾峡风电场三期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风电场风速同比增加;公司完成光伏发电量2,184.5万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21.6%;完成光伏售电量2,176.0万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22.5%。

  2025年主要财务项目变动如下(单位: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黄建恩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6临-10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876,737.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994,640.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0,979,773.7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863,669.93元。

  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规划、未来投资计划及全体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按可供分配利润91,863,669.93元的90%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431,261.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432,408.0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金额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规划、未来投资计划及全体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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